美國加州修改執行程序可望恢復死刑
2007/05/16
2007-05-16 新華網
在因技術性原因被法院下令中止死刑15個月後,美國加州監獄當局15日提出一套新的注射死刑程序,希望盡早恢復執行死刑以使在押的數百名死囚早日伏法。該州目前共有650名被判死刑的犯人等待處決。
2006年2月,美國加州地方法官以該州的注射死刑程序可能給受刑者造成過度痛苦為由下令中止執行死刑,隨後在當年12月裁定這一死刑執行程序等同“殘酷與非常懲罰”而違反美國憲法,並要求加州行政當局修改現行的死刑程序。
加州州長施瓦辛格的代表及監獄當局15日表示,新的注射死刑程序解決了法官對行刑過程的質疑,可以讓死刑犯“體面地結束生命”。
施瓦辛格當日也就新的注射死刑程序發表聲明,希望法官能盡快就此作出裁決,以使該州早日恢復死刑。
與美國其他36個執行注射死刑的州一樣,加州通過給受刑人混合注射三種藥物執行死刑。監獄當局官員表示,他們曾考慮法官建議的改用一種藥物的做法,但最後由於擔心受刑人可能出現後果難以預料的抽搐而放棄,新的死刑程序仍將採用三種藥物。
除加州外,美國目前還有另外10個州由於類似的原因被法院要求暫停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