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替代方案公民審議

​死刑替代方案公民審議

若回顧台灣近代的死刑歷史,2000年第一次政黨輪替,陳水扁總統首次喊出台灣要逐步廢除死刑;2006年到2009年台灣停止死刑執行;2008年政黨再次輪替,2009年馬英九總統以施行法的方式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國內法化,其中公政公約雖然沒有規定立即廢除死刑,但依據第六條的內容,是以廢除死刑為目標。到這個時候,很多國內外關心死刑議題的組織都樂觀認為台灣會繼續停止死刑執行甚至廢除死刑。但2010年4月,馬英九政府重啟死刑執行,此後一直到2016年,連續7年每年都有死刑執行,他們最主要的理由就是「台灣還有死刑,民意支持死刑,所以要執行。」

人民不信任司法判決,卻信賴死刑判決不會有錯
若問社會大眾,你對中華民國法官判決的觀感為何,約有24%的人覺得公正,62%的人認為不公正;若比較2009年和2014年的調查,可以發現對於法院的滿意度以及法官判決公正都是大幅下降的。但社會大眾對於死刑判決卻不太懷疑,長期以來台灣民眾對死刑的支持度都大概有80%左右。依據2014年廢死聯盟委託中研院所做的調查,69%的人對台灣司法判決的公平性沒有信心,超過一半(54%)的人對於死刑的判決不抱信任,只有3%的人表示十分有信心。在這個調查中,77%的受訪者表示雖然知道有死刑誤判的狀況存在,但他們仍然支持死刑。

「民意支持死刑」,需要深究
我們要如何看待這樣的狀況?民意是複雜的,民意不是只想支持或者反對,民意希望政府面對犯罪問題、解決犯罪問題。所以,我們對於決策者或民意代表長期以來不深究民意的需求,而簡單的化約為「民意支持死刑」,想要以死刑執行來解決所有問題的態度感到惶恐。

用審議民主的精神來深究死刑可能的替代方案
審議民主是近來重要的民主思潮。它所要探尋的,就是除了選舉之外,民主還能用什麼樣的方式展現?台灣從2002年以來就陸續引進有民主審議精神的公民參與模式,大家可能對於公民會議、願景工作坊、開放空間、世界咖啡館...等等都還有些許印象。那,審議民主的精神到底是什麼?

參考《審議民主指南 - 廿一世紀公民參與的有效策略》及《行政民主之實踐:全國型議題審議民主公民參與操作手冊》這兩本書,我們可以看到,審議民主認為,在一個真正民主的社會中,政府的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被所有受到決策所影響的公民們認為是合理的。審議民主的理念,不只在於決策出自成員的集體意志,更堅持在決策過程中,必須把參與者的公共論理過程擺在優先地位。

審議民主的目的是希望讓公民之間能夠對公共議題進行討論,而這討論是在理解充分資訊下進行的。審議的倡議者認為,讓不同群體的公民而不只是專家和專業政客來討論公共議題是值得的,因此由公民審議作為平台,讓專家與非專家、以及不同觀點和立場的人有機會相互溝通、學習與對話,形成深思熟慮的集體意見。

不管是支持或反對的主張,都要提出別人可以接受的說法。參與者須為自己的主張陳述理由並聆聽別人的意見、回應他人的反駁、反省自己的偏好,針對參與者共同關心的問題,尋找能被大家接受的解決方案。

由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所主辦的死刑替代方案公民審議,在2018、2019兩年之間,走遍全台各縣市,舉辦死刑替代方案公民審議。經過19場一般民眾場及數場特別關係人場次的審議討論之後,我們彙整參與者的意見,並整理了以下的主要發現:

#多數參與者支持可假釋的無期徒刑

在各場次的審議過後,由全程參與討論的人表態投票支持的替代方案。投票的結果中,選擇可假釋的無期徒刑作為死刑替代方案的人,從審議前的37.9%上升到審議後的59.7%。

#有三分之一參與者在審議結束後改變原有態度

在各場次會後,由216位全程參與的人進行投票。投票結果發現,有1/3的投票參與者在審議後改變態度,其中有45位選擇以比審議前更輕度的刑罰作為替代方案,並且投票結果中47位有選擇無期徒刑作為替代方案。

#多數參與者對關心獄政與犯罪預防配套措施之完善

經過現場的參與式觀察,以及討論紀錄中所彙整參與者對於「配套措施」的討論,我們發現多數參與者不論在討論側重以及結果呈現上,都對於獄政與犯罪預防之相關配套措施有較多的著墨。討論脈絡中的配套措施,包含了監獄環境與教化成效的改善、社會安全、精神衛生、學校教育、更生保護與輔導措施的改革,以及犯罪研究與司法改革的落實等。顯示出不論最終選擇何種替代方案作為刑罰,對於社會安全的提昇是大多數參與者共同的關心。

#多數參與者對於被害人議題較不熟悉

在配套措施的討論過程中,參與者對於被害人保護相關的制度討論較少,被問及想法的時候,也經常表示對這方面的制度並不熟悉,推測由於被害人保護相關的討論,在社會上的關心僅限於加害人是否被判死刑,對於其他制度或社會上的保護措施討論較少,因此多數參與者對於此議題無法有豐富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