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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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星期四並且是一種行動。我們確信,台灣會成為一個沒有死刑的國家,但我們也明白,在廢除死刑的路上,還需要很多不停止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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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星期四開張!
【廢死星期四】即將步入禮堂的她,為何下藥刺穿79歲老人胸口?台灣「女性殺人犯」不為人知深淵
文/謝孟穎
儘管台灣女性殺人犯僅佔10%不到,每當女人犯下殺人罪行,似乎總有各種聳動封號,「驚世媳婦」、「蛇蠍女」、「狠母」──她們被視為不合格的惡毒女人,但若是爬梳判決, 她們犯下惡行竟也往往因為身為女人,無處可逃的女人。
例如2013年在與男友結婚前夕下藥刺胸狠奪富商夫妻性命、被封「蛇蠍女」的謝依涵。起初所有人都認定她謀財害命、恐怖至極,直到後來她才說,犯案動機是因無法擺脫79歲富商死者的不倫戀,她害怕男友會被這段關係傷害、想斬斷關係,「我想做他純潔的新娘。」
曾經與男友在公園甜蜜相依的女人,因為想做「純潔的新娘」而雙手染血,直到以「蛇蠍女」身份躍上新聞版面,她才在獄中知道男友的真心,他知曉一切以後依然願意一生替她寫信──這些悲劇已來不及去談「如果當時」,然而2021年8月份一場「凝視女性殺人犯」工作坊,卻也驚人點出了每個可能就存在於你我身邊的「當時」,女人無處可逃的深淵。
「狠嫂」、「驚世媳婦」、「蛇蠍女」背後女性困境:不被看見的事情,可能反而是更需要被看見的地方…
2018年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院世界死刑中心出版一份專門探討女性殺人犯處境之報告,報告名為「Judged More than Her Crime」,意即「不只審判她的罪行」,也包括審判了身為女人的身份。2021年8月份,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舉行「凝視女性殺人犯」工作坊,梳理林于如、謝依涵、蔡京京、張芳馨、王麗芳5名台灣女性殺人犯相關判決進行延伸研究,並於10月28日邀請工作坊參與者舉行講座,深刻討論「不只審判她的罪行」一語意涵。
講座開場,廢死聯盟執行秘書梁組盈首先指出台灣女性因殺人罪遭起訴者是相對稀少的,2020年數據女性為36位、男性超過400位,過往歷年也幾乎都是女性30幾、男性破3–400的狀況,甚至某年曾出現過女性30幾位、男性破700位的數據。稀少的殺了人的女人似乎可被視為特例,但也因為這稀少,性別兩端的處境格外清晰。
殺人案件與性別有何關係?《廢話電子報》主編吳奕靜說,台灣曾有一個殺人案件是這樣的──一對夫妻離婚後公公過世,前夫覺得前妻於情於理應來參加過往公公的喪禮、前妻卻是百般不願意,前夫不願放棄、各種方法終於找上了前妻、前妻卻依然不願去,前夫當下惱羞成怒,殺死護著前妻的朋友。
「多數人聽到這樣的故事,只會覺得不來就不來、有什麼好嚴重、怎麼還殺人吧?」雖然如此,吳奕靜跟夥伴討論這個案,彼此都覺得這事很性別:「為什麼不去公公的喪禮是一件這麼讓人生氣的事?是因為不去很丟臉嗎?擁有一個孝敬的妻子跟媳婦是有面子的事嗎?……大家有時可能覺得這些因素小情小愛,但其實,這是我們文化裡很根深蒂固的事情。」
即便如今已2021年,所謂男人女人該有的樣子,仍深深牽動這世界的各角落。2018年康乃爾大學對女性殺人犯研究即指出,女性殺人犯可能因為刻板印象較柔弱、受害的形象而獲得「紅利」即減刑,但如果她不符合「女人的樣子」,也容易因此被重判。爬梳台灣判決,這樣的意識確實幽微存在於字理行間。
回首2021年8月「凝視女性殺人犯」工作坊,吳奕靜說,畢竟主題是性別,一群夥伴就在判決書裡尋找法官各種可能有性別偏見的字句──單看判決書字句,這些女性殺人犯被判重刑似乎就是天經地義、合情合理,但吳奕靜也看到判決書不說的另一面,那些女人面臨的處境。
2009年被控殺害丈夫與婆婆、遭封「驚世媳婦」而後死刑定讞的林于如,吳奕靜看見判決書寫她手段凶殘、如何狠心殺死家人,卻也看見法官未予理解的,林于如在婚後就失去工作、失去自我、無處可逃的處境;2018年以啞鈴擊昏小姑、拖入浴室溺水殺害、而後封屍於水泥的「狠嫂」張芳馨,判決書強調她只是為了一點「小小生活摩擦」狠心殺害小姑,卻不特別著墨張芳馨婚後與丈夫寄居小姑家、有微妙權力關係、日覆一日的無力感。
「不被看見的事情,可能反而是更需要被看見的地方。」這是吳奕靜與夥伴看過判決書以後的深刻感悟。
「為什麼她不敢講出來?」想做純潔新娘卻手染鮮血 她們在殺人之前無處求助
2013年八里雙屍命案轟動一時,咖啡廳店員謝依涵下藥後持刀殺害熟客79歲富商陳進福與其妻張翠萍、隨後棄屍淡水河,人們看見謝依涵的狠毒、謀財害命、「蛇蠍女」,然而在謝依涵說法裡頭,這樣的案件也有「不被看見的事情」。無論謝依涵說法是真是假,她那版本的故事,成了遭判3次死刑後翻轉為無期徒刑定讞的關鍵。
講座主持人梁組盈說,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八里雙屍命案,但直到2021年8月參與工作坊、遇上參與八里雙屍命案的辯護律師,她才知道更多狀況──原來在謝依涵與陳進福夫婦認識3年間,陳進福一直有拿錢給店裡的年輕女性、例如拿2000問「可以幫我買紅龜粿嗎」,那女店員不敢多收錢,一次買足2000元份的紅龜粿給陳進福。
任誰都知道老先生給這錢不對勁、不要收,但謝依涵就是上勾了,幾年間就收到100多萬,這些錢幾乎都匯給媽媽。《廢話電子報》特約記者詹斯閔補充,謝依涵與陳進福長期維持似有感情、以交易為主的關係,但這過程裡謝依涵也曾卡住,她為了即將結婚的男友想正式結束與陳進福的關係卻走不開,最後鑄下大錯。
梁組盈說,法院一審認定謝依涵是為財殺人,但隨後也發現不對勁──如果是為了錢,為什麼不拿第二個、第三個100萬?謀財害命顯然不合邏輯、殺了金雞母有何意義,持續攻破心防下,謝依涵才坦言殺人動機是因想做「純潔的新娘」,她認定陳進福一定不會輕易結束這段關係,她必須在結婚以前斬斷一切。
如今依然無法排除身在獄中謝依涵是否有反社會人格、沒有任何人可以斷定謝依涵所言是真是假、有多少是謊言,她說死者陳進福與張翠萍只是表面上和睦的夫妻、實則不然,但就死者家屬的視角謝依涵都是鬼扯,她怎能殺死那樣相愛扶持到老的爸爸媽媽?無論事實真相如何,就謝依涵自白內容那個版本的故事,著實道出女性為愛癡狂的悲哀。
在工作坊參與者楊德涵看來,女性犯罪很常是因為「情感連帶」與家內犯罪,多半在意身邊的人、有情緒壓力、在關係中容易妥協與讓步,但這情緒一旦爆炸就是無可挽回的結果:「我一直在想,如果是我在那環境,我會做什麼選擇?還是我根本無法去選擇,會淪落得很動物性去做出這些行動?」
楊德涵也看見,女性犯罪者在犯案前往往陷入孤立無援狀態,謝依涵在結婚前夕苦惱該如何與陳進福結束不倫關係、不知從何求助即是一例,更讓人遺憾的,是謝依涵自白說「想做純潔的新娘」一語:「不純潔又怎樣?為什麼女性一定要保持乾淨的身體?為什麼她不敢講出來?是社會壓力、閒言閒語讓女性不能自在做自己嗎?」
世新大學性別所學生張奕涵回想參與工作坊那時,她坦白說大多內容都忘了,但有個一閃而過的畫面她始終忘不了,是謝依涵與男友在公園手拉手、幸福的模樣:
「那瞬間我也沒想太多,但感覺她不就是個平常人、跟我們身邊沒什麼差別嗎?我們也知道這幸福是什麼樣子的,知道這個人讓謝依涵很幸福,她願意為這人做出她所有能做的事,放棄些什麼、去爭取些什麼……我可以理解,如果有人要傷害我愛的人、我會願意去做什麼極端的事,就突然覺得她的選擇也沒那麼不可理喻……我不是合理化她的殺人,她要殺人付出代價,但她真如我們新聞說得那麼惡毒嗎?」
2012年蔡京京與男友弒母案,亦是親密關係的悲歌。工作坊參與者洪如靜解說,因胞弟自幼重病,蔡京京從小就被送去外婆那照顧,後來獨自被送去紐西蘭讀書、遇上大她19歲的家教老師曾智忠陷入熱戀,卻也因此被媽媽斷金援──兩人因為缺錢時常住網咖、有偷竊與詐欺前科,媽媽更反對他們交往,到借錢第二次失敗,曾智忠認定一定要殺死蔡媽媽「突破困境、改變命運」,蔡京京竟也配合,從頭到尾配合男友殺死自己的媽媽。
一開始看案件,洪如靜也很不解:「男友都要殺媽媽了,妳怎麼可以無動於衷?」但回想一下蔡京京的過往,她看見蔡京京與原生家庭的疏遠、對愛的渴望,蔡京京希望被愛而配合犯罪,最終就是悲劇的爆發。
死刑判決背後框架:因為身為母親而免死,卻也因身為「不合格的母親」被判死
女性殺人背後常有情感因素,這情感不只有謝依涵、蔡京京的女友身份,也有作為一個妻子、一個母親的角色。《廢話電子報》特約記者詹斯閔說,雖然法院常說女性柔弱、可以輕判,還有孩子要顧的媽媽更是可以被輕判,美國康乃爾報告也點出「母親」這身份的雙面刃──幾乎全世界對死刑執行都有針對「媽媽」的條文,若是懷孕與哺乳女性不可以判決與執行死刑、有些可能是孩子2歲以後才可執行死刑,「但很弔軌,如果這媽媽無法哺乳、年輕媽媽不願哺乳,是否就會馬上被抓去殺掉?」
性別刻板印象給予女性被輕判的空間,但若不符,女性將受到更嚴重的懲罰,詹斯閔說,這在台灣2020年張姓單親媽媽殺死兩名幼子的案件即是一例──當一個媽媽因為生活各種困難疲憊到殺死自己的兩個孩子,她被認為一個不夠好的、泯滅人性的媽媽,一審判決死刑,至於她6–7年間帶著兩個孩子、毫無空間休息的事實,就這樣被判決忽略了。
被判決忽略的那塊,也往往是女性最無助的日常──如今身為媽媽的詹斯閔回憶,她在大學就生下孩子、一邊讀書一邊帶小孩,也因疫情因素無法帶孩子去托嬰,她時常抱著孩子完成所有課業與考試,「那非常難想像,很痛苦、有很多經濟壓力……」後來她打電話問學校生輔組是否有相關輔導機制與生活補助,沒想到電話一轉再轉、最後是主管道歉:「對不起,我們幾十年來第一次遇到學生有這種狀況。」學校無法接住無助的媽媽、校園裡連哺乳室與尿布台都沒有,而有更多媽媽在學校以外的場域單打獨鬥,情緒隨時可能炸鍋。
就康乃爾報告案例,即便遠在美國,女性處境也依然如此──一位美國女性因為受到家暴而殺死丈夫,這在法院或許會被同情,但在逃亡過程警察搜到她的行李有性感內衣,這套內衣竟就成為「罪證」,檢察官在法庭上拿著內衣對陪審團說這就是不知檢點、不知悔改的惡劣女性,犯案後竟還會穿著內衣出遠門旅行。
但內衣跟殺人有何關係呢?這就是康乃爾報告所說的「不只審判她的罪」,女性時常不只因犯行被審判,還會審判她是否為一個好女人、好媽媽。
性別框架不只發生在女性的犯罪,男性也一樣受苦。諸如台灣發生多起情殺案件,當女方說要分手,從來沒被拒絕過的男方無所適從、不知道被拒絕該怎麼辦,「回想義務教育,我們教育從沒有一堂去探索內心情感,男女性一樣缺乏情感教育,男性可能更嚴重、不可以軟弱不能哭、到現在去公園還是會聽到大人跟小孩說不可以哭……」詹斯閔想到鄭武松、李宏基案,這些男性共通困境是無法符合傳統認為「男人該有的樣子」,鄭武松入贅、李宏基與妻子離婚得不到孩子監護權,當這些框架引發無處釋放的情緒,最終就是悲劇發生。
框架壓迫的不只是女人,也有男人。世新性別所學生張奕涵的困擾之一,是有夥伴覺得如今台灣社會已經夠平等、他身邊的女性並不是理論說得那樣飽受壓迫,對此《廢話電子報》主編吳奕靜提醒,「大家談論壓迫可能會講普遍存在事實,不代表某個案不存在……進步當中的平權運動會越來越困難、歧視會更幽微,他不會只是法律上說女性不能拋頭露面,但仍有不平等的地方。」
儘管社會再進步、總有人說別再提50–60年前性別壓迫,張奕涵深知社會變化沒有眾人想像得那麼大。若能撤除框架,受壓迫的男性與女性,是否就有機會選擇不殺人?這仍是整個社會的未解之謎,唯一可確認的是,那些「如果當時」都沒有「如果」了、回不去了,剩下的是活著的人必須努力釐清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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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即將步入禮堂的她,為何下藥刺穿79歲老人胸口?台灣「女性殺人犯」不為人知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