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加害人
「這個社會哪裏出問題了?」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不是容易回答的。試著看見「加害人」以及他們的人生,得出癥結點後尋找可能的解決辦法,或許是這個問題的解答。本區呈現各種加害人的不同面貌與故事,關於死刑定讞加害人的不同面貌,請見「死刑犯的故事」
香腸伯的情感哀歌:陳宏典案
文/詹斯閔(廢死聯盟特約記者)
場景在彰化溪州,2020年七月二十四日。濁水溪流過的鄉野本該滿富生機,正中午白幟烈烈,竟顯得有些死寂。陳宏典閃身進入交往對象鄒月算的家裡,準備上門求情;幾天前他動手,被打傷的鄒女告到警局去。在客廳談判時鄒女態度明確,他不想繼續關係,也不打算撤回告訴。陳宏典聽到一下陷入抓狂,趁其如廁時拿刀刺死。2021年一審判處死刑。二審高院開庭兩次,2021年9月30日宣判無期徒刑。
兩人關係
案發時陳宏典五十三歲,和年紀相近的鄒月算在溪州公園結識一年有餘,公園滿是花海和園藝造景,日本時代是糖廠用地。其實鄒另有丈夫,兩人交往屬於大家都知道也都不會戳破的那種「逗陣」。在花與糖之域,他們實現鄉下老式的浪漫關係。平時陳宏典在便利商店前擺攤賣香腸,鄒會來幫忙。聽起來相處不錯,幾天前為何發生衝突?
那日在小套房裡,陳宏典伸手撫摸,鄒月算把他推開。鄒月算以為陳宏典想要親暱,但陳宏典事後表示他沒有想發生性關係。當場,不甘被拒絕的大男人尊嚴與包袱整個壓垮了他,回憶裡被背叛的百百往事疊影複現。「這女的覺得我沒有錢,不想再跟我糾纏了。」實際上可能只是簡單的不要,一個推拒的動作,對陳宏典來說涵納著這麼多訊息。他控制不住自己,情緒化作暴力,動手打了對方。
用金錢衡量感情
這不是陳宏典第一次誤讀別人的情感訊號。四十歲前後,他和一位在小吃部陪唱歌的女子往來,三五年下來,每月固定給數千塊錢;當他發現對方有其他恩客,憤慨難敵,「你拿我那麼多錢,為何這樣對我。」2008年他失控勒死女子。廣義來看,這只是一場性交易;但對陳宏典來說,是真正的、是應當純潔和忠貞的愛情。不只如此,他從父親手中傳承修鞋技藝,暑季收入兩三萬,冬季生意好可達四五萬,這樣的薪資水準在農村堪稱小開,讓他更仰賴用金錢與人建立關係。
自卑與多疑
到底有什麼生命歷程讓他如此害怕被拋棄?陳宏典父母均不識字,父親是修鞋匠,母親做土水。小學三年級他目睹母親外遇,最後母親跟水泥師傅遠走高飛。在那連一隻蚊子死掉整庄人都知道的農村,媽媽跟男人跑了,這件事讓陳宏典自卑無比。矮短身形加重他的童年暗影,156公分,常常被瞧不起,當兵不滿一周就因太矮而免役。
自卑的反面是控制與猜忌。二十一歲他在工廠認識後來的妻,懷孕就順理成章結婚,陸續生下三個子女;但兩人關係說不上多親密,陳宏典時時懷疑妻有外遇,不安與焦慮變成一次次拳腳相向。陳宏典的父親和妻覺得他再這樣「起肖」下去不是辦法,把他送入草屯療養院,二度入住精神病房。
精神疾患之外
感情上的不安全感真的足以致病?陳宏典兩次入院被診斷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他曾割腕。曾拿菜刀指著父親,事後卻完全想不起。在鄉下承認自己有病是很丟臉的,他相信「被住院」是妻子外遇想離婚的手段,自然沒有追蹤病情,毫無病識感可言。一審法官爭論2008年前案和本案,兩次精神鑑定何者可信;爭論犯行當下與日常病態應當分開來看;爭論52分中度智能障礙的檢測結果不可考──判決過半篇幅試圖證明陳宏典沒有精神或心理疾病。
假若暫且擱置一切關於病的討論,難道沒有其他路徑了解犯案動機?司法院日前公布重大刑案「量刑前社會調查」操作指引,明訂精神醫學外,還要召集臨床心理和社工師,共同盤點個案的生命史。細究本案判決,法官根本沒有落實社會調查。
情感教育和階級
童年受挫經驗可以影響多深刻?陳宏典始終沒有原諒母親,案發幾個月前媽媽過世,他不聞不問,弟弟為此前來問罪,兩人大打出手且鬧上警局。正是在這個因媽媽而起的衝突場合,他才從警察口中得知,親密往來的鄒女對他提告。情緒糾葛、難以言說,這些忘義的女人好像都是同夥,在情愛世界裡陳宏典恆常感到受害。
受性別角色綑綁、缺乏情感教育的男性處處都是,為何偏偏就他做這般天大惡事?階級是不容忽視的社會因子,靈活的社交資源和性別教育較見容於知識菁英圈。以物質計算感情這類不那麼正確的事,在社會上常常聽見,不過多數人不會窮到覺得自己或將因此沒朋友。高中讀半學期就因家貧而輟學,他如何可能聽過性別平權。
陳宏典擺香腸攤的後面很久以前是一大片甘蔗田,如今樓高樓起,只剩幾塊畸零的田。資本主義巨大陰影下田地被摧毀、感情被計算,看來沒什麼,但算計久了確實可能害命,彷彿只是罪落誰家的問題。濁水溪畔應當響起純樸的田園牧歌,如今卻是一曲社會共構的悲哀輓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