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星期四X怕死讀書會】國家有權力殺人嗎?再談《殺戮的艱難》側記

文/黃農喬(廢死聯盟志工)

《殺戮的艱難》自2010年出版至今,只要多一刷,封面上的荊棘就會多一朵花,十多年後的今天,荊棘上已經開出九朵花。回顧出版背景,那是在台灣曾有一段長達4年暫停死刑執行的時間,當時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因不願執行死刑而下台後,曾勇夫於2010年重啟死刑執行。作家張娟芬寫下《殺戮的艱難》,不只談自身對於死刑的思辨,也觀察媒體、社會對死刑議題的反應與討論,更深入探討司法制度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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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李仰桓簡單回顧台灣廢死運動的歷史。圖/羅禮涵攝

台灣廢死運動的歷史

介紹完出版社的巧思,主持人李仰桓簡單回顧了台灣廢死運動的歷史。台灣最早的廢死訴求在日治時期便有紀錄,而之後在台灣戰後戒嚴期間大量使用死刑,以當時的人口密度看來,是國際間名列前茅的死刑執行率。在引起社會矚目的死刑案件中,也包括影響很多人權運動者的湯英伸案。而在那個時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便提出廢死的主張。

2003年「替代死刑推動聯盟」成立,集結廣邀對死刑有更多思辨、討論的朋友,但為了直面廢除死刑的問題,到2006年正式改名為現在的「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即使如此,廢死議題在當時仍屬冷僻議題,不那麼引起社會關注,因為很少會有人覺得自己未來可能被判死刑,大部分的人都覺得死刑距離自己非常遙遠。替死聯盟的成立,雖不可能代表所有社會民眾,但是透過聯盟的各種活動、舉辦讀書會,逐漸鼓勵社會上對死刑議題的討論。而《殺戮的艱難》可說是台灣第一本以公眾為對象去談死刑的著作,同時也見證當時廢死運動策略的選擇與推展。除了書的出版,2010年也是廢死運動歷史上很關鍵的時間點,自此廢死議題開始進入政治議程。

人間雜誌

張娟芬將台灣廢死運動的歷史分為四個階段:1986年至1990年間,台灣社會仍受威權壟罩,但已開始鬆動,因此有了陳映真的《人間》雜誌出現,當時的湯英伸案跟馬曉濱案都是罪證確鑿的案件,但《人間》雜誌帶領大眾以不同的眼光看見一個人犯罪背後的脈絡,這是我們社會第一次從這樣的角度去看這樣的事件。當時台權會還針對死刑議題選集文章出版一本小冊子,後來大家談論廢死議題時的論證,包括國家權力、比例原則、公政公約、第二任擇議定書、犯罪的多種因素、死刑的嚇阻效果等,早在這本1990年的小冊子都已經談到,只是唯獨缺少從冤案的角度來談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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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娟芬將台灣廢死運動的歷史分為四個階段。圖/羅禮涵攝

張娟芬推論,這是因為過去的社會意識都認為像江國慶的冤案是屬於少數,如此重大的刑事案件,一定是罪證確鑿才會判死刑,直到1995年蘇建和案,這樣的信念才瓦解。蘇建和案發生於1991年,並於1995年死刑定讞。從接觸蘇建和案開始,層出不窮的冤案浮現,也發現刑事訴訟制度有可能系統性地冤枉人,是需要改變的制度。同時理解到死刑案件跟其他案件的不同之處:冤錯假案一旦執行死刑,就來不及救人。到了第三個階段,2006年,執行死刑的速度緩下來,廢死聯盟逐漸跟死刑犯及其家屬建立起合作關係,開始可以去閱卷,也有機會了解死刑的真實面目。更透過國內外的倡議近距離看見「殺人機器」是如何運轉。但在2010年輿論產生重大的轉變,有很長一段時間,死刑都是媒體上重要的話題,也因為輿論喊殺,殺人機器不但重啟,更加速運作。而影響如今至少兩起死刑冤案的刑事妥訴審判法也在2011年通過,當年的法官或許迫於時間壓力,或許不願面對司法程序的「上沖下洗」,判下邱和順與王信福的死刑,而我們至今仍在救援不只這兩起冤案。

裸命,作為界線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分享,在過去台灣的死刑犯必須長期全天穿戴著腳鐐,既剝奪尊嚴,也不人道。死刑犯在獄中學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如何在戴著腳鐐的狀態下穿脫褲子。如果詢問受刑人廢死聯盟做得最好的事情,他們大概會說是取消戴腳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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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分享廢死運動的歷程。圖/羅禮涵攝

在2006年到2010年期間,法務部長王清峰基於自己的理念不執行死刑,但也因此下台,接任的曾勇夫部長上台時說會執行當時的44個死刑犯,承諾在半年內會舉辦民調與公聽會,廣泛徵詢意見後,再來思考台灣死刑制度如何往下走。然而從2010年的4月21日開始到4月27日,法務部在北、中、南、東各舉辦一場公聽會,第四場公聽會結束後的三天內,連第四場公聽會的會議紀錄與結論都尚未公布時,就執行了死刑。政府當時的行為讓人很難不認為所舉行的四場公聽會不過是「過場」而已,毫無實質的交流可言。

2010年重啟死刑後,廢死聯盟整理執行死刑的日期,從執行的時間點往前回推,會發現經常是有政治事件正在發酵;往後看,明明按照「死刑能嚇阻犯罪」的理論,應該要是台灣治安最好的時候,但重大刑案卻依然在發生。即使無從將時間點的軌跡作為死刑執行有政治考量的直接證據,但透過事後訴願要求查看到的死刑執行會議記錄,內容卻只有時間、出席名單、決定哪些人被執行。也許這並非完整的會議記錄,但死刑執行的決定過程並非公開透明卻是事實。

死刑是正義?

以2014年為例,在318佔領立法院和324行政院的事件過後,4月26日「核輻大逃殺」的反核行動到了凌晨,當時的市長郝龍斌就下令用水炮攻擊佔領忠孝西路和平示威的群眾,此舉受到國際間很大的指責。隨後4月29日,法務部執行了杜氏兄弟、劉炎國、戴文慶、鄧國樑等五人的死刑。當時廢死聯盟就認為是為了轉移輿論焦點,回查當時的會議記錄:318佔領立法院,3月20日舉辦第一次執行會議,4月28日凌晨開第五次執行會議後,4月29日就執行死刑。而當年被執行的五人當中,至少杜氏兄弟與劉炎國三人就都是有受冤可能的死刑案件。當人們說「死刑是正義」的同時,若發現政府是這樣的決定過程,是否還能肯定並相信政府的決定。

在討論言論自由時,真正能夠檢驗言論自由的是最不入流的言論,因為必須如此,才能討論對言論的保障在何處。而一個被判死刑的人,在社會中位階是最低的,會有人更窮、會有人更苦,可是被判死刑的人承受著最大的道德厭惡,這個生命在很多人眼中沒有附加價值,有的,僅僅是一條命,張娟芬稱其「裸命」。裸命作為死刑的切入點,讓我們思考,一個人所得到的最低程度對待是什麼?面對國家權力的時候,國家的角色在哪裡?有沒有不容踰越的底線?這些都是公民意識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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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星期四X怕死讀書會活動結束後講者與觀眾合影。圖/羅禮涵攝

當我們期待花開

距離《殺戮的艱難》出版已經過了十幾年,雖然社會意見往兩極化發展,網路匿名空間也促成極端意見更狂躁,但同時,願意思辨的力量持續增長,年齡層也更往下滲透,期待荊棘上,能開出更多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