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影展
自2004年初冬,歷經了六屆殺人影展、十五年時日,死刑仍然沒有因其種種爭議而消失在當今台灣,但這漫長的時光並沒有就此虛度,死刑的支持與反對,仍然不斷地在對話,不斷地在尋求解答。
【影評】死刑之外
文∕馬世芳
1981年12月9日晚上,美國費城的一個十字路口爆發槍戰,指揮交通的警官Faulkner身中數槍身亡,遭指控殺警的男子Mumia Abu-Jamal被捕入獄。1982年,Mumia被判死刑。自始至終,Mumia堅稱自己是無辜的,兇手另有其人──根據警方版本,Mumia開的計程車當時停在對面,他見到警官在找他弟弟麻煩,便衝過去開槍,打死了Faulkner,自己也中彈負傷。但根據反方主張,殺警的疑犯是一個名叫Freeman的傢伙,犯案後逃離現場。這位Freeman後來在1985年命喪黃泉,屍體被發現時全身赤裸、雙手被銬,警方卻以「死於自然原因」結案。當然,很多人懷疑他是被滅口的。
「Mumia殺警案」疑點很多,從多年後重建的現場跡證線索推斷,警方主張的故事版本漏洞百出。審判、定罪過程更是荒腔走板:對被告有利的證據和證詞不被採用,犯案現場採證草率了事,審判過程粗率快速,目擊證詞被引導、扭曲,另一名嫌犯Freeman的存在甚至被故意隱瞞,不讓法官知道。 Mumia原本堅持代表自己出庭辯護,卻因「態度不佳」遭拒,改由公家指派辯護律師。除此之外,陪審團和法官都有強烈種族偏見──是的,Mumia不但是黑人,也曾是激進黑權組織「黑豹黨」成員,並曾加入黑人記者組織。1970、1980年代,費城黑人社群和警察迭有衝突,警察暴力事件層出不窮,Mumia這樣的人,能言善道,思想激進,正是警察最最痛恨的眼中釘。
「國際特赦組織」檢視Mumia案,認為他的受審經過甚至「未達國際認定『公平審判』的最低標準」。他不斷要求重啟審判,不斷被拒,從1982年到2011年,他在「待處決死囚」名單上度過整整29年的歲月,大部分時間被關在單人隔離室。Mumia在這段時間裡寫了六本書,上過《紐約時報》暢銷榜,甚至在獄中錄音,變成廣播節目主持人。獄方後來不願Mumia出這種鋒頭,禁止他接受任何採訪、錄音、照相,他只能利用每週三次、每次15分鐘被允許和外界通電話的時間,透過話筒錄製廣播節目。
經過這些年,Mumia變成全美國最知名的死囚,該案也被視為美國司法侵犯人權的例子。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曼德拉、圖圖主教和文學獎得主Toni Morrison、乃至世界各國許多政治領袖、人權組織,都呼籲重審Mumia、還他自由。
2007年,關心死刑議題的青年導演Will Francome編寫了一部關於Mumia的紀錄片,理由之一,是他自己的生日正好是殺警案爆發的同一天,亦即是說,Will每過一次生日,就表示Mumia又以待決死囚身分度過一年。Will一路抽絲剝繭,遍訪各界意見領袖,從激進女性黑權先驅Angela Davis,到嘻哈巨星Snoop Dogg和Mos Def、民謠搖滾歌手Steve Earle,乃至於斐聲國際的大學者Noam Chomsky。一路看下去,從Mumia案發當時的跡證,延伸到費城的治安與警民衝突背景,我們發現Mumia案只是這座城黑白族群、階級關係長年不公累積壓抑的爆點之一。我們還看到了驚心動魄的MOVE公社慘案:1985年,激進黑人公社組織MOVE和警方對峙、打起壁壘戰,警方從直升機扔下炸彈,轟炸MOVE總部,大火燒死了十一人,包括五位兒童。消防隊姍姍來遲,整個街區幾十幢無辜的房子一齊被燒得精光......。
這部電影攝於2007年,當時Mumia還是待決死囚。2008年,Mumia案重審,從美國第三巡迴上訴法庭一路打到最高法院,結論是官方仍支持謀殺罪名成立,但基於當初「陪審團有被誤導之嫌」,要求發回重新考慮判決的合宜性。幾經波折,2011年費城檢察長發佈聲明表示:他放棄爭取重新判Mumia死刑。2012年,賓州最高法院裁定:新發現的證據不足以重啟審判,Mumia目前的判決是「無期徒刑,終生不得假釋」。
三十多年過去了,這場硬仗還在繼續。這部紀錄片並不完美,但這則從一位黑人弟兄和一位殉職警官講起的故事,會令你仔細思考偏見、壓迫、階級、歷史......當然,還有死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