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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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對立以外的互動可能-訪死刑支持者
激情對立以外的互動可能-訪死刑支持者
文/林琬鈞(廢死聯盟實習生、輔大日文雙主修法律畢業)
圖片來源:flickr
坐在桌前輕輕喝著咖啡的人,是一位已年過半百、面容慈祥的母親,我走到桌前開啟了我們的對話,一個對一般人來說易起衝突不想碰觸的議題–死刑存廢。此次對話,在電子報小組大家共同腦力激盪所設計出來的問題脈絡下,算是第一次能順利與人深入死刑相關議題而不帶過於激烈言詞的討論,對筆者來說是非常珍貴的一次深入溝通與探索。
基於篇幅的關係,僅以重點式摘要方式及個人角度去切入、看待及陳述這次的對話,本稿並經過受訪者本人閱覽與校正,應與受訪者本人的意思相去不遠。
採訪摘要如下:
一、死刑的意義以及價值所在:
身為一個母親,我認為「給被害者家屬一個公道」是最重要的,他們畢竟是被害者的至親,心裡的沈重以及難熬一定是我們難以輕易感同身受的。但是,若被害者家屬不希望有死刑,基於社會安全的原因,我認為死刑仍應存在—因為如果以無期徒刑取代,而他們在假釋出獄後重新犯案的話,將會危及社會大眾的安全。因此,死刑我想仍然是有必要存在的。
當以整體社會安全為目的考量,被害者的意見也不會是唯一的考慮因素;而若他們不會再犯的可能性很高的話,或許就不必判處死刑。但是,其實對於沒有再犯可能性便不必處以死刑這樣的想法,自己心中其實還是游移不定的,一部分的原因,其實也是害怕自己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二、對監獄的看法:
我對於台灣監獄內部的狀況實際上是不太了解的。但是,我認為把他們關起來需要付出過多的社會成本,並且,當他們犯下重大惡極的罪之後,已難有任何作為可以彌補他們過去的錯誤。又,當一個人在監獄中待了二十年以上的話,我想認為縱使出來社會與一般人一同生活,也可能會因為與社會脫節過久,而無法適應社會。
縱使他有改過遷善的想法,但基於未來他可能難以適應社會、沒有容身之處,我想或許應以死刑使其永遠隔絕於社會,或許更是一種對犯罪者、對這個社會比較好的選擇吧。
當然,如果我們能在他們回歸社會之後,給他容身之地、或者能夠接受他,那我想並沒有將他處以死刑的必要了。但是,我想很多人會再犯,常常原因是在於社會上無人能接納他,從而基於種種因素再次犯罪。以現在台灣社會的氛圍,接納犯罪者,我想,很難。
對於社會弱勢族群都很難照顧到的我們,又如何敢大言不慚地說能夠照顧到犯罪者呢?
三、對於誤判的想法:
我認為法官自由心證的比例太重了!常常在電視上看到許多恐龍法官誇張的判決,所以我並不相信我們的司法體系。縱然並沒有看過判決內容,但因為法官審案有一部分需要靠自由心證,以前也聽過「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傳聞,所以依據常理而言,我相信誤判是有可能存在的。
但縱使如此,因為死刑案件很重大,所以我相信法官應該不會草率判定。退萬步言,縱然有為數不多的冤案存在,我仍舊認為死刑應該存在。
我寧可相信世界上沒有誤判,也希望世界上沒有誤判的存在,我希望法官們只能在罪證確鑿的情形下做出死刑的判斷。如果罪證無法確鑿,那我想不該以死刑方式對待他、或許應將他判處更輕的刑罰,但絕對不會是死刑。
在上述前提之下,我仍然希望死刑可以維持。
** 延伸閱讀:反思與檢討:相互理解如何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