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對冤案:正義曙光?案件三、謝志宏案

死刑對冤案:正義曙光?案件三、謝志宏案 

講者/涂欣成律師
整理/張憶漩(台權會志工)

影片連結:死刑對冤案 3 謝志宏案 2016 0429

講座主持人,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在開場介紹時說了這麼一段話:「若謝志宏有那麼一點幸運,就是涂律師發現這件事有問題。」

2005年,還是實習律師的涂欣成律師第一次接觸謝志宏案。當時嘉南療養院為謝志宏做了人格分析:依賴型人格,不太會自己做決定、醫生註記:聽不出謝志宏說謊、無暴力犯罪紀錄,且家庭關係親密友好。老闆覺得從報告來看,謝志宏不像會犯下歸仁雙屍命案的人,雖然法院都判謝志宏有罪且是死刑,然所謂的證據和推理都有重大瑕疵。他覺得這是一件冤案,要涂欣成律師好好研究,而經過多年研究,涂欣成律師始終相信謝志宏是冤枉的。

冤案方程式:假鑑定(/無物證)+假自白=真冤案
提到冤案,羅秉成律師曾提到一個生動的「冤案方程式」,即假鑑定加上假自白就會構成真冤案,這樣的結構也適用於謝志宏的案件中。

案情介紹
2000年6月23日的凌晨,工作為廚師的謝志宏,下班後約了結識不久的郭俊偉騎車夜遊。24日凌晨,郭俊偉在便利商店向本案受害者之一的陳女搭訕成功。兩點五十分左右,郭俊偉向陳女求歡不成,將陳女帶至歸仁鄉間的廢棄磚窯旁毆打,後又將陳女載往自家,命令謝志宏至郭房內取來一把蝴蝶刀,至墓園以刀脅迫陳女與其交往,陳女迫於暴力只好同意,此時謝志宏因害怕在墓園外等待。得到陳女的「同意」後,郭將陳女帶回郭家二樓強制性交,郭宅分為新宅與舊宅,謝志宏當時待在舊宅之一樓,未參與性侵。結束後三人又騎車外出,清晨四點二十分左右到達命案現場。途中陳女再三要求回家,郭俊偉倍感不快, 思及陳女曾經要求載她去找其他男性友人而興起醋意,又恐陳女離開後告發其強暴,兩人發生爭吵,郭俊偉持刀將刺向陳女,與另外一位經過的老農。

法院認定之事實
郭俊偉以蝴蝶刀刺殺陳女二十餘刀,謝志宏見狀,對郭俊偉稱:「你這樣殺怎麼會死」接過刀繼續刺殺,陳女終因心臟破裂,引起心因性休克死亡。張姓老農騎腳踏車經過案發現場,謝志宏示意郭俊偉將目擊者滅口。郭接過刀子刺向老農前胸,老農倒地後郭再往老農左側上臂猛刺一刀,謝再接手朝老農背部連刺二刀,老農斃命。

謝志宏在律師陪同下沒有自白:


案發現場示意圖(截自涂欣成律師演講簡報)

郭俊偉在刺殺陳女時,被嚇壞的謝志宏在十字路口等,見老農騎腳踏車的身影,曾焦急地騎著機車通知郭,但郭只命令謝:「你回去!」謝志宏聽從指示回到路口。老農從謝面前經過,往郭俊偉所在的方向騎去然後被殺害。就謝志宏的說法,他未刺殺陳女亦未傷害老農。
最後法院判決郭俊偉和謝志宏共同殺害陳女與老農,死刑定讞。

假鑑定,真冤案

法院主要證據結構:

物證:屍體刀傷狀況及數目,和法醫報告可以確認兇手為二人。
供述證據:共犯自白,和謝志宏也曾在警局自白殺人。

然仔細檢視物證和供述證據,都會發現其中有些蹊蹺。

首先,檢視陳女屍體。陳女身中四十八刀,傷痕深淺不一,法官認為「若非同一人所為,實難想像力量差別有如此之大。」涂欣成律師駁斥,這樣的推論實在荒謬,難道被害人難道會安靜的像是砧板上的肉隨便讓人剁?這樣的刀痕鑑識法是台灣獨創世界首見,刀傷數目的鑑定更是荒謬,在法醫學領域無立論基礎。石台平法醫在此案中也曾說明,銳器傷害通常只是將被害者刺倒或直接殺害,繼續刺傷屍體通常表示兇手「餘恨未消」,過度傷害通常來自情和性愛的糾葛,而本案中與陳女有這層關係的只有郭俊偉。換言之,過度傷害這項物證對謝志宏是有利的,但法官未採納這類意見。

再來看老農,老農陳屍狀態為側臥躺,與郭俊偉自白中的仰躺不符。法官認為應該是郭俊偉先刺傷老農,老農呈現側俯臥,然後謝志宏接過刀子,往老農壓在身下的腋下和夾緊的背部肌肉刺去,而不是在其他大片、相對好瞄準的軀幹。法醫也表示,背部刀傷為兇手從後追擊而來,若老農已在郭俊偉的攻擊後倒臥,謝志宏何需追擊?最離譜的是,郭俊偉說背部刀傷是他砍的,法官卻堅信背部二刀是謝志宏所為,「根本是黑色幽默。」涂欣成律師悠悠地說。

供述證據疑點重重,謝志宏曾作了三份警詢筆錄,只有前兩次在沒有律師陪同的狀況下自白殺人。且在第一份筆錄中,除了疲勞訊問的瑕疵外,謝志宏過度自白,承認強姦和殺害陳女,但事實上謝從未與陳女有性行為,警方顯有某程度的壓迫和引導。第三份筆錄,謝志宏在律師陪同下表示自白是因為受到刑求,巧合的是第一、二次警訊的錄音光碟就這麼不見了,過程中還有各式各樣的瑕疵,但這樣的自白仍為法院採信。

只要牽涉到謝志宏涉案,郭俊偉的自白就與報告和現場狀況不符,而郭俊偉的測謊報告雖然通過了,但其反社會的人格特質,使測謊準確率只剩74%,且郭的測謊圖譜從未被呈上審視。

關於共犯為何誣陷,涂欣成律師認為這與警方已經預先假定不只一人涉案,和犯人的有減輕自己刑責的慾望,上下交相賊的結果就是會有無辜的第三者受牽連。對謝志宏有利的物證皆未被採用或調查,謝志宏的衣物、機車並未驗出血跡,兇刀並未做指紋檢驗……在這樣的證據基礎居然能推定謝志宏有罪,離譜至極。

成功救援的三要素

結論上所有成功救援的司法案件都有以下三要素:司法救濟、輿論支持、支援被告以上三項要素合起來,成功救援的機會才會大。雖然講座當天,謝志宏案的釋憲聲請不受理通知,在程序上就被否定,雖然有些灰心,但還是希望大眾能多予謝志宏的案件一些關心,輿論和注目能夠讓司法體系更有心去審理這個案件,使謝志宏被平冤的機會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