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世界反死刑日

 

 

第十屆世界反死刑日 

過去十年,廢除死刑運動有重要進展。整體趨勢顯示全球使用死刑的頻率下降,但是廢除死刑的路上還有許多工作有待完成。

 

過去十年,相當多國家正式廢除或者實務上不使用死刑:
•    141個國家法律上或實務上廢除死刑;
•    97個國家廢除所有罪行的死刑;
•    36個國家實務上廢除死刑;
•    8個國家廢除普通罪行的死刑。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資料,2011年21個國家有執行死刑的記錄,十年前則有31個國家執行死刑;即使是因執行死刑惡名昭彰的美國,也因為個別州廢除或限制死刑使用而有進步。特別是過去十年有許多國家廢除死刑,包括阿爾巴尼亞、阿根廷、亞美尼亞、不丹、蒲隆地、庫克群島、加彭、希臘、吉爾吉斯、拉脫維亞、墨西哥、菲律賓、盧安達、薩摩亞、塞內加爾、多哥、土耳其以及烏茲別克。

透過宣佈暫停執行死刑或不執行死刑,有些國家法律上雖沒有廢除死刑,至少實務上終止死刑。例如,獅子山共和國和奈及利亞已經宣佈暫停執行死刑;自2004年起,塔吉克暫停判處死刑以及暫停執行死刑。

若仍未廢除死刑或者宣佈暫停執行死刑,許多國家也採取措施、限縮死刑的適用範圍。哈薩克已經廢除普通罪行的死刑;中國最近刪除某些經濟犯罪死刑的條款,並再次規定死刑案件必須由最高人民法院覆核;2011年7月,孟買高等法院撤銷毒品犯罪唯一死刑的判決;台灣也於2011年減少死刑適用的罪行。

過去10年,許多保有死刑的國家針對死刑採取國際普遍保障措施,不再針對以下類型的人使用死刑:
•    智能障礙者:2003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禁止執行智能障礙者死刑。
•    心理疾病患者:泰國已經不再對心理疾病患者適用死刑。
•    未成年人:雖然少數國家(沙烏地阿拉伯、蘇丹、葉門)仍判處未成年人罪犯死刑,2010、2011年僅有伊朗處決犯罪行為發生時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
•    孕婦:2003年,烏干達表示不判處一名孕婦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未來展望:未來10年的挑戰

即使過去10年限制死刑措施有增加,部份國家卻擴大或試圖在下列範圍增加死刑的適用:
•    毒品:32個國家或領域仍然判處毒犯死刑,保有死刑的國家裡,毒品案件佔死刑案件的大多數。
•    同性戀:部份國家(包括賴比瑞亞以及烏干達)已經開始針對同性戀者處以死刑。
•    恐怖主義:有些國家立法或修改法律,防制恐怖主義或支持恐怖主義者,許多條款範圍廣泛,不一定必須有致命或極為重大後果就可以判處死刑。2011年12月,敘利亞判處武裝恐怖份子者死刑;孟加拉、印度以及奈及利亞也立法擴大死刑適用範圍,將恐怖主義行為包含在內。

部份國家恢復死刑:阿富汗、台灣、赤道幾內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以及日本等國,經過一段時間未執行死刑之後又恢復,一反世界廢除死刑潮流。

最後,諸如中國以及伊朗等國家持續秘密執行死刑,違反死刑資訊應該公開的原則。為了預防失誤、濫用並保障公平,資訊透明極為重要。

廢除死刑的進一步工作

就全球視野來看,未來的工作必須根基於目前廢除死刑的成果,鎖定以下目標進行:
•    廢除死刑的國內立法倡議。
•    鼓勵各國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任擇議定書,邁向廢除死刑:美國、大多數非洲和亞洲國家、以及加勒比海地區許多國家,仍未簽署第二任擇議定書。若這些國家簽署該議定書,將在該國創造強而有力的廢除死刑基礎。
•    支持國際標準,廢除死刑或限制死刑的適用範圍:廢除死刑工作要進一步鼓勵各國簽署亞洲、美洲以及歐洲區域性公約,反對使用死刑,並鼓勵各國遵守國際標準的保障措施,以確保面臨死刑者的人權。
•    支持2012年聯合國大會暫停死刑執行決議文:2012年12月,聯合國大會將表決第四份呼籲各國暫停執行死刑的決議文,聯合國會員國持續增加的支持,證明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

更完整資訊,請見世界反死刑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