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台商命案 杜清水2子死刑定讞

2012-03-08 自由時報

〔記者項程鎮、吳俊鋒、黃博郎/綜合報導〕杜明郎、杜明雄兄弟被控與父親杜清水,父子3人在中國殺害台商、警衛及中國女子共5條人命,最高法院昨維持台南高分院更六審見解,判這對兄弟死刑確定,杜明郎、杜明雄成為第56、第57名待槍決死囚;至於共同殺人的父親杜清水,99年已病死獄中。

法界人士指出,杜明郎、杜明雄是待決死囚中,在中國殺人後回台被判死刑確定的僅有案件,也是近年來類似殺人案判死刑確定的唯一案例,本案檢警偵辦期間,曾因中國公安不願提供證物,致案情膠著。

蒐證不足 一審無罪

一審時,台南地院認為中國公安對被告的蒐證不足,命案現場沒有杜清水、杜明郎的指紋或其他跡證,只有1段膠帶有1枚杜明雄指紋,但無法證明膠帶是杜明雄犯案時使用,故判3人強盜殺人罪無罪,只就杜清水父子在中國持槍向台商恐嚇取財部分判有罪,一度讓3人交保。

但二審逆轉,判死刑,台南高分院採信中國公安蒐證,且有案發當地計程車司機「付光選」作證,指案發前1天,載杜明雄兄弟買西瓜刀及6副橡膠手套,此後更一審到更六審都維持二審判決。

庭訊時,杜明郎、杜明雄否認在中國殺人,表示兄弟倆到中國,是為了勸在台犯案、潛逃中國的父親杜清水返台服刑,並聲稱被栽贓犯案,盼法院還給公道。

合議庭認為,杜明郎(39歲)、杜明雄(36歲)在歷次庭訊,對命案發生前1天到命案當天的行蹤,供述都不一致,也都無法明確交代行蹤,且刑事警察局測謊時,結果皆呈不實反應;當地台商也指出,杜清水在中國期間不事生產,常向台商索取錢財揮霍,若被拒,就藉機報復,且被告還託人匯錢回台,足認定殺人事證明確。

殺害5命 搭機回台

台籍杜清水、杜明郎、杜明雄父子,被控於90年7月15日在中國買水果刀等作案工具,隔天進台商侯國利、葉明義等人在中國廣東佛山的聯窖五金化工廠內,先殺死保全員田學伍、伍遠寨,再到房間內殺害葉明義、侯國利及中國女子熊玉嬋,搶得人民幣247萬餘,搭機返台。

杜氏父子3人,收押在台南看守所10年多,台南看守所長莊能杰指出,父親杜清水前年因中風而病死獄中,這2年來,兄弟在獄中都很配合,沒有違規,情緒算平緩。

這些年持續上訴未果,他們仍抱持最後希望,如今死刑定讞,情緒波動恐難免,將加強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