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境遇使然」 背13重案要犯免死
2011/12/21
2011-12-21 蘋果即時
曾名列頭號槍擊要犯的「牛皮」王俊偉,2003年間,台中市角頭吳東皇和陳聰敏因細故鬥毆,王俊偉屬吳東皇手下,計劃報復,持雙槍射殺陳聰敏後開始逃亡,直到去年落網前,「牛皮」犯下多起恐嚇取財、殺人未遂案,還綁架台中大甲鎮前鎮長獨子吳明勳,勒贖3000萬元;他慣以寫信恐嚇勒索被害人,致不少道上兄弟也仿效寫恐嚇信取財。台中地檢署去年起訴他,並求處死刑。
台中地院審理,王俊偉共犯下13起重大案件,包括殺人罪、擄人勒贖、恐嚇取財等罪,認為他槍殺陳聰敏時,年僅19歲,為避免被追緝而一再犯案,「恐是當時境遇使然」,無法了解王的本性究竟有無教化潛移的可能,遽下判斷僅能判處他死刑一途,故基於人權保障及社會秩序維護考量,今判處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