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救援
冤案是許多人接觸廢死議題的起點。時至今日,司法瑕疵導致的冤獄仍不斷發生。我們了解司法並不完美,也熟知國家輕易用一發子彈奪走無辜生命的遺憾,而誰又敢保證自己不是下一個遺憾。
蘇案宣判日記(林峯正)
蘇案宣判日記(林峯正)
2010年11月12日蘋果日報
離正式宣判的上午十時還有一些時間,只見許多長期關心蘇建和案的朋友們早已將台灣高等法院博愛路大門前的小小空間擠滿,因為人潮不斷聚集,連慢車道都已被漫開的人群佔據。此時大家的心都是懸著的,因為三年多前前一次高等法院的宣判就是跌破眾人的眼鏡,逆轉了2003年1月同樣是高等法院對三名被告所作的無罪判決。
此次高院審理時雖已由國際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以還原刑案現場的方法,利用血跡噴濺痕跡作成科學鑑識,提出兇案現場只能容納兇嫌一人,而非檢方所指四人共犯的結論。不過,在場的人還是秉持著臨淵履薄的心情,絲毫不敢對於判決的結果過度樂觀。
世紀大審盼能打住
當時針指向宣判的上午十時,不出幾分鐘立即傳來三名被告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被判無罪的消息,法院外的支持群眾紛紛互相擁抱、擊掌道賀,迎接這個早該來臨的結果。幾個主要聲援本案的民間社團代表開始發表意見,他們希望這場世紀大審能就此打住,檢察官不應再提起上訴,放三位被告一條生路,他們的人生有一半的時間都糾結在這件莫名其妙的懸案裡,是結束的時候了。被這個案子禁錮的不只是三位被告的身體與心靈,還有被害人的家屬,他們也同時受到煎熬,不得解脫。
緊接著,三位被告在義務辯護律師群的陪伴下走出法院大門,簡單發表談話,他們希望兩位被害人可以安息,感謝法院還給他們清白,雖無法追回已逝的青春歲月,但還是慶幸法院終究依證據判案,做了司法本該要做的事。律師們也感謝法官做出正確的決定,並希望已耗費眾多司法資源的蘇案能在此劃下句點,檢方不應再昧於事實繼續提起上訴,就讓難得爭來的司法公道留在三位被冤枉20年的被告身上。
意猶未盡的媒體似乎還不願輕易放過三位被告,除了不斷追問若此案能無罪確定,接下來會有什麼樣的人生規畫?此時只見三位靦腆的被告窮於應付犀利的媒體,臉上堆滿無奈但又欣慰的笑容。從一大早就在法院門口等候判決結果的我,也開始回想這個案子對於台灣司法所造成的衝擊及影響。檢警偵訊被告時應全程錄音錄影、無罪推定原則的強調,甚至是速審法草案中不利於拖延案件被告上訴權規定的刪去,無一不與這個世紀懸案有關。簡言之,說蘇案是近年來刑事司法改革的推手一點都不為過。
記取教訓避免冤案
最苦的則是三位被告和得不到真相的被害者家屬,若付出鉅大的個人與社會代價以後,台灣司法真能記取教訓,就此脫胎換骨,避免冤案發生,這一切就沒有白費。要司法認錯難如登天,但若連受到社會長期矚目,引起國內外人士集體聲援的蘇建和案都得不到平反,司法必將繼續沉淪直到崩盤,所付出的代價恐怕就難以言喻了。
11月12日是已拖延20年的蘇建和案宣判日,這是我預先寫好宣判當天的日記。希望一切真如預期,司法重生有望。
作者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