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第2、3件死刑定讞:蕭仁俊、廖家麟
2010/09/24
今年第2件死刑定讞 律師周德勝命案 兩嫌判死
2010-09-24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廿三日作出今年第二件死刑定讞判決。十四年前犯下律師周德勝命案及十件強盜案的蕭仁俊、廖家麟,被最高法院認定不適用新實施的速審法,駁回上訴,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使待執行的死刑犯增加到四十三人。
最高法院指出,依九月一日新實施的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案件審理超過八年,被告的速審權若確實受到侵害,且情節重大,得向法院聲請酌減其刑。本件審理已達十四年,雖然蕭仁俊、廖家麟未提出聲請,但法官仍審酌速審法各項規定後,認為兩人的速審權未受侵害,駁回兩人上訴,判處死刑確定。
蕭仁俊、廖家麟均曾因盜匪及擄人勒贖罪入獄,八十三年獲假釋後,即與同夥楊錦昌(強盜罪判刑八年確定)等人,自八十四年二月起,在台北縣市、嘉義縣市等地犯下十件強盜案。
劫殺律師死刑定讞 死囚增2人
慘案歷經14年更十審 受害人高齡父母:盡速槍決
2010年09月24日蘋果日報
賴心瑩╱台北報導】律師周德勝十四年前在結婚前夕,遭歹徒蕭仁俊、廖家麟闖入事務所搶劫,兩人用窗簾繩勒昏周,再持刀猛刺周九刀致死,再用塑膠袋套頭。經法院十二次、三十六位法官審理後,最高法院昨終於維持更十審判決,判兩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惡性重大
蕭仁俊、廖家麟分別是國內今年第二、三位遭判處死刑定讞的被告,也是目前各監所內第四十二、四十三位等待死刑槍決的死刑犯。
結婚前夕驟遭不幸
被害人周德勝高齡八十歲的母親昨得知判刑定讞後說:「為這個官司我們付出的律師費,三萬、六萬、八萬一直增加,總算還我們一個公道,不然我好好一個兒子被壞人收走,我們能向誰討公道!」十四年來每次開庭,死者父親周祖操每庭必到,他還呼籲法務部應盡速執行槍決。
法院指出一九九六年間,蕭仁俊、廖家麟(均四十歲)因缺錢,潛入將結婚的律師周德勝位於北市仁愛路的事務所搶劫,兩人先用窗簾繩合力勒昏周,再由蕭持西瓜刀猛刺周頸、胸部九刀,致周失血過多死亡,恐冤魂索命,再用塑膠袋套住死者頭部。事後,兩人不僅洗劫事務所內的財物,還帶走周的提款卡。
稱出獄要開孤兒院
更十審判決指出,全案經法院十二次、三十六個法官審理,只有被告廖家麟更四審時,一度獲改判無期徒刑,其餘法官均重判兩人死刑,且所有法官均認定兩人是用殘忍手段虐殺死者。合議庭強調,即便死刑存廢問題各界爭議不斷,但所謂保障被告人權,應是指確保被告執行槍決時,不會跟被害人一樣被非法虐殺,而非不能判死刑。
雖然更十審審理時,蕭仁俊聲稱出獄要開孤兒院彌補社會,但法官認定這僅屬能否獲上帝饒恕的問題,現實法治社會中仍須依法判刑。今年五月間,全案第十一次上訴三審,昨天全案終告定讞。
再添兩死刑 死囚增至43人
2010.09.2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十四年前犯下律師周德勝命案及多起強盜案的蕭仁俊、廖家麟,最高法院昨天依強盜而故意殺人等罪處死刑確定。蕭仁俊、廖家麟現年都四十歲,是今年第二、三名定讞的死刑犯,待執行的死囚因而增至四十三人。
刑事妥速審判法本月實施,依該法規定,案件審理逾八年,被告可以聲請減刑,由法院斟酌是否適用;但纏訟已十四年的蕭仁俊和廖家麟卻未提出聲請,最高法院因此維持更十審的判決,判兩人死刑。
廖家麟因家裡的購屋糾紛對律師周德勝不滿,一九九六年一月九日傍晚,廖和蕭仁俊等人侵入周的事務所,持刀搶走周的鑽戒、手表、玉墜等財物;因擔心被周德勝認出,先勒頸再持刀刺胸、頸共九刀,周當場斃命。
蕭仁俊、廖家麟都曾因盜匪罪入監,假釋後,從一九九五年二月起,又一起在台北縣市、嘉義縣市等地犯下強盜案。最高法院十次發回更審,再加上一審、二審共十二個審級,只有更四審時,廖被改判無期徒刑,其餘各審都判處兩人死刑。
在更十審判決中,合議庭強調死者的父親已經八十一歲,每次開庭必到,至今不願原諒被告。
律師命案被告 不符速審法減刑
2010/09/23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3日電)律師周德勝命案纏訟14年,最高法院今天判被告蕭仁俊和廖家麟死刑定讞。雖速審法規定,纏訟超過8年案件得聲請減輕其刑,但因本案被告不符合速審法要件,未獲減刑。
蕭仁俊和廖家麟被控14年前殺害律師周德勝,案件纏訟14年,遭最高法院發回10次更審,除廖家麟曾在更四審獲判無期徒刑外,法官屢次判兩人死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更十審上訴,兩人獲判死刑定讞。
今年9月上路的速審法規定,案件纏訟超過8年,被告得聲請減輕其刑,審判中羈押期日累積也不得逾8 年。先前外界擔心,速審法上路,可能讓很多死刑犯逃過一死,或是解除羈押「趴趴走」。
最高法院發言人張淳淙指出,周德勝命案兩被告沒有聲請速審法,且這個案件拖延多年,主要都在考量被告利益,被告權益沒獲侵害。此外,最高法院日前也作出決議,法院經審酌,認為被告速審權受侵害的情節重大,才能酌量減刑,不是所有超過8年未定讞的案件,都能獲減刑。
曾為此案辯護的律師高涌誠說,本案沒有適用速審法與否的問題。他說,因速審法應在事實審提出聲請,但速審法今年9月1日才施行,高院更十審也早在今年4月前言詞辯論終結、宣判,並上訴最高法院,並不適用速審法。
高涌誠並指出,雖速審法保障被告速審權,但仍應考量社會公平正義,他不認為這個案子適用速審法,即使今天最高法院將這個案子發回高院再次更審,不會有任何一個法官會同意讓兩被告適用速審法減刑,周德勝命案的被告與蘇建和案、陸正案不同。990923
殺律師纏訟14年 2被告死刑確定
20100923自由時報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八十五年間台北市周德勝律師命案,歷經十四年纏訟,最高法院認為,蕭仁俊、廖家麟兩兇手在假釋期間犯下多起強盜案,並以殘忍手法殺害周德勝,完全泯滅人性,今依殺人等罪,判兩人死刑確定,褫奪公權終身。
這也是全案第十三次判死刑,今終於定讞,是今年第二件死刑確定判決,目前遭判死刑確定仍尚未槍決者,今增加兩名後共四十三人。
判決書指出,廖家麟與死者認識,因胞姐八十三年間與周德勝律師有金錢糾紛,八十五年一月間,廖家麟因缺錢花用,即與有盜匪和擄人勒贖等前科的蕭仁俊至台北市仁愛路二段周德勝律師事務所劫財。
當時周德勝因不肯說出存摺下落,蕭仁俊一再逼他,原本在樓下把風的廖家麟衝上樓要幫忙,但擔心日後遭被害人認出,兩被告決定殺人滅口,先用窗簾繩勒昏周德勝,再持刀猛刺被害人的頸、胸部,周德勝失血過多死亡。
蕭仁俊、廖家麟假釋後,除殺害周德勝律師外,還在八十四年二月起,於台北縣市、嘉義縣市等地犯下十二件診所劫財案,法官審理認為,被告假釋後不改過向善,一再犯案且殺人,窮兇惡極,視人命如早芥,判死刑確定。
2010-09-24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廿三日作出今年第二件死刑定讞判決。十四年前犯下律師周德勝命案及十件強盜案的蕭仁俊、廖家麟,被最高法院認定不適用新實施的速審法,駁回上訴,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使待執行的死刑犯增加到四十三人。
最高法院指出,依九月一日新實施的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案件審理超過八年,被告的速審權若確實受到侵害,且情節重大,得向法院聲請酌減其刑。本件審理已達十四年,雖然蕭仁俊、廖家麟未提出聲請,但法官仍審酌速審法各項規定後,認為兩人的速審權未受侵害,駁回兩人上訴,判處死刑確定。
蕭仁俊、廖家麟均曾因盜匪及擄人勒贖罪入獄,八十三年獲假釋後,即與同夥楊錦昌(強盜罪判刑八年確定)等人,自八十四年二月起,在台北縣市、嘉義縣市等地犯下十件強盜案。
劫殺律師死刑定讞 死囚增2人
慘案歷經14年更十審 受害人高齡父母:盡速槍決
2010年09月24日蘋果日報
賴心瑩╱台北報導】律師周德勝十四年前在結婚前夕,遭歹徒蕭仁俊、廖家麟闖入事務所搶劫,兩人用窗簾繩勒昏周,再持刀猛刺周九刀致死,再用塑膠袋套頭。經法院十二次、三十六位法官審理後,最高法院昨終於維持更十審判決,判兩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惡性重大
蕭仁俊、廖家麟分別是國內今年第二、三位遭判處死刑定讞的被告,也是目前各監所內第四十二、四十三位等待死刑槍決的死刑犯。
結婚前夕驟遭不幸
被害人周德勝高齡八十歲的母親昨得知判刑定讞後說:「為這個官司我們付出的律師費,三萬、六萬、八萬一直增加,總算還我們一個公道,不然我好好一個兒子被壞人收走,我們能向誰討公道!」十四年來每次開庭,死者父親周祖操每庭必到,他還呼籲法務部應盡速執行槍決。
法院指出一九九六年間,蕭仁俊、廖家麟(均四十歲)因缺錢,潛入將結婚的律師周德勝位於北市仁愛路的事務所搶劫,兩人先用窗簾繩合力勒昏周,再由蕭持西瓜刀猛刺周頸、胸部九刀,致周失血過多死亡,恐冤魂索命,再用塑膠袋套住死者頭部。事後,兩人不僅洗劫事務所內的財物,還帶走周的提款卡。
稱出獄要開孤兒院
更十審判決指出,全案經法院十二次、三十六個法官審理,只有被告廖家麟更四審時,一度獲改判無期徒刑,其餘法官均重判兩人死刑,且所有法官均認定兩人是用殘忍手段虐殺死者。合議庭強調,即便死刑存廢問題各界爭議不斷,但所謂保障被告人權,應是指確保被告執行槍決時,不會跟被害人一樣被非法虐殺,而非不能判死刑。
雖然更十審審理時,蕭仁俊聲稱出獄要開孤兒院彌補社會,但法官認定這僅屬能否獲上帝饒恕的問題,現實法治社會中仍須依法判刑。今年五月間,全案第十一次上訴三審,昨天全案終告定讞。
再添兩死刑 死囚增至43人
2010.09.2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十四年前犯下律師周德勝命案及多起強盜案的蕭仁俊、廖家麟,最高法院昨天依強盜而故意殺人等罪處死刑確定。蕭仁俊、廖家麟現年都四十歲,是今年第二、三名定讞的死刑犯,待執行的死囚因而增至四十三人。
刑事妥速審判法本月實施,依該法規定,案件審理逾八年,被告可以聲請減刑,由法院斟酌是否適用;但纏訟已十四年的蕭仁俊和廖家麟卻未提出聲請,最高法院因此維持更十審的判決,判兩人死刑。
廖家麟因家裡的購屋糾紛對律師周德勝不滿,一九九六年一月九日傍晚,廖和蕭仁俊等人侵入周的事務所,持刀搶走周的鑽戒、手表、玉墜等財物;因擔心被周德勝認出,先勒頸再持刀刺胸、頸共九刀,周當場斃命。
蕭仁俊、廖家麟都曾因盜匪罪入監,假釋後,從一九九五年二月起,又一起在台北縣市、嘉義縣市等地犯下強盜案。最高法院十次發回更審,再加上一審、二審共十二個審級,只有更四審時,廖被改判無期徒刑,其餘各審都判處兩人死刑。
在更十審判決中,合議庭強調死者的父親已經八十一歲,每次開庭必到,至今不願原諒被告。
律師命案被告 不符速審法減刑
2010/09/23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3日電)律師周德勝命案纏訟14年,最高法院今天判被告蕭仁俊和廖家麟死刑定讞。雖速審法規定,纏訟超過8年案件得聲請減輕其刑,但因本案被告不符合速審法要件,未獲減刑。
蕭仁俊和廖家麟被控14年前殺害律師周德勝,案件纏訟14年,遭最高法院發回10次更審,除廖家麟曾在更四審獲判無期徒刑外,法官屢次判兩人死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更十審上訴,兩人獲判死刑定讞。
今年9月上路的速審法規定,案件纏訟超過8年,被告得聲請減輕其刑,審判中羈押期日累積也不得逾8 年。先前外界擔心,速審法上路,可能讓很多死刑犯逃過一死,或是解除羈押「趴趴走」。
最高法院發言人張淳淙指出,周德勝命案兩被告沒有聲請速審法,且這個案件拖延多年,主要都在考量被告利益,被告權益沒獲侵害。此外,最高法院日前也作出決議,法院經審酌,認為被告速審權受侵害的情節重大,才能酌量減刑,不是所有超過8年未定讞的案件,都能獲減刑。
曾為此案辯護的律師高涌誠說,本案沒有適用速審法與否的問題。他說,因速審法應在事實審提出聲請,但速審法今年9月1日才施行,高院更十審也早在今年4月前言詞辯論終結、宣判,並上訴最高法院,並不適用速審法。
高涌誠並指出,雖速審法保障被告速審權,但仍應考量社會公平正義,他不認為這個案子適用速審法,即使今天最高法院將這個案子發回高院再次更審,不會有任何一個法官會同意讓兩被告適用速審法減刑,周德勝命案的被告與蘇建和案、陸正案不同。990923
殺律師纏訟14年 2被告死刑確定
20100923自由時報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八十五年間台北市周德勝律師命案,歷經十四年纏訟,最高法院認為,蕭仁俊、廖家麟兩兇手在假釋期間犯下多起強盜案,並以殘忍手法殺害周德勝,完全泯滅人性,今依殺人等罪,判兩人死刑確定,褫奪公權終身。
這也是全案第十三次判死刑,今終於定讞,是今年第二件死刑確定判決,目前遭判死刑確定仍尚未槍決者,今增加兩名後共四十三人。
判決書指出,廖家麟與死者認識,因胞姐八十三年間與周德勝律師有金錢糾紛,八十五年一月間,廖家麟因缺錢花用,即與有盜匪和擄人勒贖等前科的蕭仁俊至台北市仁愛路二段周德勝律師事務所劫財。
當時周德勝因不肯說出存摺下落,蕭仁俊一再逼他,原本在樓下把風的廖家麟衝上樓要幫忙,但擔心日後遭被害人認出,兩被告決定殺人滅口,先用窗簾繩勒昏周德勝,再持刀猛刺被害人的頸、胸部,周德勝失血過多死亡。
蕭仁俊、廖家麟假釋後,除殺害周德勝律師外,還在八十四年二月起,於台北縣市、嘉義縣市等地犯下十二件診所劫財案,法官審理認為,被告假釋後不改過向善,一再犯案且殺人,窮兇惡極,視人命如早芥,判死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