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加害人
「這個社會哪裏出問題了?」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不是容易回答的。試著看見「加害人」以及他們的人生,得出癥結點後尋找可能的解決辦法,或許是這個問題的解答。本區呈現各種加害人的不同面貌與故事,關於死刑定讞加害人的不同面貌,請見「死刑犯的故事」
湯英伸案的意義(張娟芬)
湯英伸案的意義
【2010/09/24聯合報╱張娟芬】
為什麼我們還記得湯英伸呢?都已經二十幾年了。
那一期的《人間雜誌》是灰黑色的調子,依稀記得那悵惘的感覺,讀完了以後,最希望一切都沒有發生。救援失敗了以後,《人間雜誌》又做了一期,湯英伸已經在一個四四方方的骨灰盒子裡了,但是被害者的家屬願意與湯英伸的父親擁抱和解。那應該是劇痛的擁抱,但那痛楚裡終於至少有一點意義。
鑽研「意義治療」的精神科醫師維克多‧法蘭可(Viktor Frankl)喜歡引述尼采的話,來說明什麼是意義治療:「如果一個人知道他為何而戰,他就什麼都能夠承受。」法蘭可自己進過集中營,是奧許維茲的倖存者。他曾說,痛苦像煤氣一樣,不論量多量少,不管房間大小,煤氣就是會充滿那個房間。但是在痛苦之中,能夠支撐一個人活下去的,是一股追尋意義的意志力。
《人間雜誌》賦予了湯英伸案一個意義。那是我們第一次探索什麼是「惡」,什麼是「罪」,第一次願意跨越道德評價,去聆聽與理解,第一次以動態的社會過程去理解一樁暴力犯罪的前因後果。湯英伸是以《人間雜誌》所描繪的模樣被記憶的,而且二十多年以後,不僅台灣還記得湯英伸,連星馬地區居然也記得——最近有一個馬來西亞的華人青年楊偉光,因為運毒被新加坡政府判處死刑,當地人權工作者認為新加坡的法律規定「販毒處唯一死刑」是違憲的,所以串連奔走要求槍下留人。他們稱楊偉光為「馬來西亞的湯英伸」,因為楊偉光案裡,也處處刻畫著社會弱勢階級如何一步一步走上犯罪的不歸路。
我們記得湯英伸,不止因為當時有《人間雜誌》,更因為當時沒有壹傳媒,及其引進的一整套狂躁修辭。現在已經沒有人「指出」了,一律「踢爆」;簡單的「表示」也寫成「怒嗆」,簡單的「澄清」,則必然「回嗆」。用這種狂躁修辭寫成的新聞,看起來所有人都在歇斯底里的吵架。溫柔敦厚已不復見,理性與理解所需要的空間,更是奢求。這樣的媒體生態非但不賦予意義,反倒剝奪了一切的意義。
「意義治療」是想盡辦法要讓人找到他存在的意義;我們的社會卻好像一直在接受「反向的意義治療」。如果法蘭可是對的,那麼這是整個社會在精神層次上慢性自殺。湯英伸案給我們的啟示就是,只有賦予悲劇深刻的意義,才能讓它在集體記憶中轉化為生命的動力;今日的失敗,或將成為明日的資產。
編按:可以在這裡看到第九期和第二十期《人間雜誌》,關於湯英伸的報導。http://www.ali3tt.com.tw/mybrother.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