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書/盧正你在嗎?(20100910聯合報 張娟芬)

靈感書/盧正你在嗎?
2010/09/10【聯合報╱張娟芬】

雨還在下,你們是弱勢中的弱勢,因為你們的加害人是國家機器......

二○○○年九月七日,盧菁、盧萍去探望弟弟盧正,告訴他別擔心。中秋節快到了,盧萍一心想著要帶個月餅給盧正。晚上九點,電話響了,是刑場打來的。盧萍情緒崩潰,拿起桌上做手工藝的小鉗子夾自己的手,這是夢嗎?十指連心,那麼手上的血痕也是心上流淌的血了!

盧正案,和其他冤案有同樣的標準配備:違法羈押,刑求誘哄取得自白,僅憑自白就判死刑。那一起擄人勒贖案,被害人被撕票,現場發現數枚指紋,又發現煙蒂上有殘留的唾液。台南警方根據一位「靈媒」的說法——在警詢錄影帶裡還可以看見這位靈媒在偵訊現場打坐——逮捕了開白色車子的盧正,因為靈媒說歹徒是開白色車子的。證物化驗了以後發現,指紋不是盧正的,唾液驗得的血型也與盧正不符。但盧正被判死刑,案子兩年左右就定讞。(註)

盧菁、盧萍四處陳情,人權團體勻出吃緊的人力來協助盧正案,可是律師發現閱不到卷,法務部與最高檢互踢皮球。同時監察院也注意到這個案子,正在著手調查之際,陳定南就批了盧正的執行令。

十年以後的九月七日,我們聚在濟南教會前面看《島國殺人記事2》,蔡崇隆的紀錄片作品。片子裡盧萍聲嘶力竭的喊:「盧正死不瞑目啊!」天降細雨,溫柔的落在我們臉上,好像與片子裡的吶喊相互應和,盧正,是你嗎?你在嗎?

十年了,盧正,你的姊姊們老了十歲,但你還是二十八歲。十年前盧菁盧萍為了你在法務部靜坐抗議,有路人對她們吐口水,嫌她們破壞秩序;她們沒有享受過被害者家屬應得的同情與正義,雖然你,盧正,是司法誤判的被害人。你的姊姊們為你慶生,給你買個蛋糕,盧菁流著淚吃便當,然而你只是個靈位,你的蛋糕沒人吃。

但是盧正,你害羞的姊姊們鼓起勇氣,在立法院裡敲開一間又一間立委辦公室的門,請他們修法,徹底杜絕刑求。盧正你在嗎?雨還在下,你們是弱勢中的弱勢,因為你們的加害人是國家機器,所以旁觀者聳聳肩走開,不吭聲。但是你的姊姊們真愛你,她們像林覺民的〈與妻訣別書〉說的一樣,「吾充吾愛汝之心,助天下人愛其所愛」。你走了,她們擔心別人的弟弟被刑求。

盧正,雨還在下,我們移到雨棚下看完了你的紀錄片,你也在啊,你是一張遺照;但是你沒淋到雨,你的外甥女(她長好大了喲)把你保護得很好。盧正,真對不起,你的案子,我們來不及;但你的姊姊們不放棄,我們也不忘記。

註:盧正案1998年5月14日起訴,2000年7月3日定讞,審理時間約兩年。發表於聯合報時資料有誤,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