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與行動
這裡會有廢死聯盟的新聞稿及倡議行動。
廢死聯盟:勸說器捐不恰當
囚器捐遺愛 扯出金錢說
傳家屬可獲40萬喪葬補助 美事變調 法部要查
2010年06月23日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法務部四月底執行槍決後,同意器官捐贈的死囚突然暴增,總計四十名死囚中已有半數簽字,不料,原本大愛遺留人間的美事,卻傳出有人企圖假借提供「喪葬補助費」名義,說服死囚同意器捐,等於變相進行器官買賣。對此,法務部強調法律禁止器官買賣,如果有不法,一定徹查到底。
變相買賣
消息來源指出,已有急需器官移植的病患,透過管道和台中看守所一名死囚搭上線,約定以三十萬元代價,「預約」該名死囚的特定器官,並已支付家屬十萬元前金。另有多名死囚也在有心人士極力遊說,可讓家屬獲取二十到四十萬元不等「喪葬補助費」利誘下,近日簽字同意器捐。
法務部停止執行死刑四年多後,今年四月三十日突然槍決張俊宏、洪晨耀、張文蔚及柯世銘四名死囚,其中張俊宏曾向監所志工表示有意願器捐。可惜不能遺愛人間向社會表達懺悔,就被突如其來的槍決令結束生命。
牧師稱「有這回事」
之後不到兩個月,其餘四十名死囚竟有過半數改變立場,簽字同意器捐,其中台北看守所六人、台中看守所七人、高雄看守所五人、台南及花蓮看守所各一人,包括背負七條人命,有冷血殺人魔之稱的管鐘演、嗆法官有膽殺我的網路之狼王國華,以及殺死女保險員,罪行令人髮指的陳金火、廣德強。
監所官員透露,死囚接獲死刑定讞判決書後,監所人員不會主動接觸死囚談論器捐問題,大都由志工出面接觸死囚,希望死囚能同意器捐。一名監所志工坦承,在死囚及其家屬同意器捐後,會主動提到「喪葬補助費」,至於金額多寡,則須視死囚家庭背景、經濟情況及捐贈部位而定。
這位志工說,就他了解已有兩名死囚提到「喪葬補助費」,一名是三十五萬元,另一名則是三十八萬元。而這些「補助費」的來源是更生團契及更生保護協會。更生團契的黃明鎮牧師初步回應「有這回事」,但錢是交給「葬儀社」,而非直接給家屬;但高檢署檢察長兼更保董事長顏大和昨表示:「更保沒有做這樣的事。」
「器捐應是表懺悔」
四月底第一波槍決後,行政院前院長張俊雄在基督教更生團契總幹事黃明鎮牧師陪同下,奔赴監所探視全台四十死囚。張俊雄人在國外,黃明鎮昨說:「死囚簽捐贈器官同意書,主要原因是感到悔悟與虧欠,希望能對犯下的過錯有所彌補。」法務部政次陳守煌表示,死囚為表懺悔同意器捐,法務部樂觀其成,但若以提供「喪葬補助費」讓死囚同意器捐,法務部一定會徹查有無不法。
廢死聯盟:勸說器捐不恰當
2010年06月23日蘋果日報
弊端難防
死囚捐贈器官在國際間飽受道德爭議,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死囚被關在監獄裡,非自由狀態所簽的同意書是否出於自由意志,令人質疑,大陸甚至盛傳死囚器官成為議價買賣的商品。至於國內有無類似弊端?一名監所人員透露:「只要有人能打通看守所、家屬及醫院,促成死囚器官交易並不難。」
所方決定受捐醫院
林欣怡表示,國際人權聯盟成員五年前參觀台北及高雄監所並會見徐自強等死囚,事後做出報告指「要死刑犯對捐贈器官表達完整、出於自由意志的同意,根本不可能,所以他們的器官與組織絕不能供移植之用,除非受贈者是近親。」
推動死囚器捐的更生團契牧師黃明鎮坦承,死囚捐贈器官後,若家屬經濟狀況不好,更生團契會補助死囚喪葬費,每人約十萬元,此外,有些接受器官捐贈者,也會捐錢補助喪葬費,但林欣怡認為:「任何人暗示、勸說死刑犯捐贈器官都不恰當。」
亞東醫院心臟加護病房主任邱冠明則說,死囚槍決都是祕密進行,醫院只能被動配合,器官要提供給哪家醫院,也是由看守所決定,醫院無法操控。
記者丁牧群、許佳惠
死刑犯捐贈器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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