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異語:執行槍決 還在喊冤

人間異語:執行槍決 還在喊冤
2010年06月17日蘋果日報

Q:你弟被判死刑後,很快被槍決,2年後,監院調查指出,警察偵訊有11項疏失,今年盧正槍決 滿10年,為何此時要求重審?

A:盧正沒殺人,當年警察在被害人身上採集到的指紋、菸蒂跟血型都跟他不符;被認定為兇器的鞋帶也模稜兩可,只憑自白就判他死刑。那時我們不知道他被刑求,他被警察約談好久沒回家,我們才趕快去看怎麼回事?我們被警方誤導,這是我一輩子愧疚的地方。

我們很守法,一直覺得這種事不會發生在我們身上。弟做直銷,出門有時早有時晚,警察跟蹤他,認為他沒工作整天閒晃,懷疑他綁架殺害他同學的太太。可是查他,又沒異常通話跟殺人動機。

Q:沒證據,你弟也有不在場證明,為何被警調認定是兇手?

A:也許他沒工作沒錢,我家也沒後台,較易被入罪。警察就曾指著我們說:「你們是小老百姓,我是官。」我弟說,警察不讓他吃睡,折騰他兩天一夜;測謊時,扒光他衣服,潑他冷水,1、2月還把冷氣開最強;後來被借提偵訊,警察把他打昏,趕緊用冷水沖醒,才送回看守所。獄所人員看他不舒服,幫他驗傷,可是上法院,驗傷單不翼而飛。

擔心老父只好認罪

其實警察早寫好自白,做案地圖也畫好,跟我弟說,承認簽下自白對他最有利;還恐嚇若不簽就找爸爸來問,他一想到老爸70多歲了,若被同樣對待怎麼受得了,就簽了。那張圖他也被逼練畫 好久才畫對,那些路在哪,他根本不知道。

檢察官寫我弟當鎮暴警察4年,素行不良被革職,然調閱資料,我弟在交通隊是嘉獎記功期滿退職,檢察官才重寫,真可怕,為了起訴一個人,可以隨便亂寫。

知道狀況不對,我們開始找律師。第一個法官,我們講什麼都不聽,「你們不用講,律師講就好,被害人比較可憐。」有爭議不查,反而要我們拿出刑求證據,我弟被關在裡面,我們怎麼拿?既然沒刑求,警察為何不敢拿出全程錄音錄影?

Q:三審把關,為何還如此?

A:一審換2個法官,第二個法官看起來很理性,可是一聽我弟喊冤就說「到二、三審去喊吧。」我弟被判死刑,我們很害怕,繼續上訴。可是聽到某法官說:「這案子如果前面法官都這樣判,我不能判跟別人不一樣,如果判不一樣,人家會說我收錢。」我們心都涼了,這是人命,怎能如此官官相護?

我們到處陳情,開記者會,但小老百姓沒人注意。見到法務部長陳定南,他承諾處理,我們燃起希望。當天我們去看我弟,要他放心,監院要調查了。下午很熱,他脫光上衣在寫家書,獄友也恭喜他,監院會還他清白,沒想到聊得正高興,4點,有人叫他上刑場。他很錯愕直喊「我是冤枉的。」法警叫他快穿衣服,他不願意,他們強拖他走,長廊都是他的喊冤聲。我弟獄友事後跟我們說,那晚長廊一直感覺有盧正喊冤的回音。我們找到某個現場參與執行槍決的人告訴我們, 盧正執行槍決時,一直在喊「我是冤枉的」。

受冤而亡痛苦萬倍

我們也不知哪來的勇氣,辦完盧正後事,每周四帶著盧正遺照到立院陳情,陳情2年半,監院調查報告出來,我們才停。這10年太苦了,不希望有人跟我們一樣。受害者很苦,受冤而亡的苦1萬倍,我弟跟你我一樣,什麼都沒做。我們只希望查出證物是誰的?若不是我弟的,請還他清白並公開道歉。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