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赫慘案 喚得醒大陸司改?

謝赫慘案 喚得醒大陸司改?

2010-01-07中國時報【孔傑榮專欄】

 

一個月以前,阿克馬爾.謝赫(Akmal Shaikh,又譯阿克毛.沙伊克)還是一個英籍巴基斯坦後裔的無名之輩,因走私毒品在中國大陸被判處死刑,當時他正在等待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是否應對 其進行精神病鑑定。但這幾個星期以來,特別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決定維持其死刑判決而中國政府又拒絕赦免之後,他成了國際關注的焦點。

謝赫在十二月廿九日被處決。這引起的一片譁然,使得本已緊張的中英關係乃至中歐關係進一步惡化。英國首相布朗(Gordon Brown)對死刑的執行表示「震驚」。英國外交國務大臣路易斯(Ivan Lewis)批評說:「世界上任何一個文明地區的法院」都會對謝赫的精神狀態進行全面的醫學鑑定。

中國外交部的回應沒有甚麼說服力。它說「中國司法機關已經考慮了英方的顧慮」,並且稱英方是在「無端指責」。它表示,「任何人都無權對中國司法主權說三道四」。

英方對於精神病鑑定和赦免死刑的呼籲,被一些中國評論者看做是想再次發動十九世紀的鴉片戰爭,是英國要再一次破壞中國抵制外來毒品的努 力。其他人認為外國的抗議是在報復中國最近在氣候控制、貨幣重新估值以及其他問題上拒絕了西方要求。很多人還認為外國的批評是帝國主義恃強凌弱、在為外國 人尋求特殊待遇、是野蠻干預中國的「司法獨立」,也是故意抹黑向來為中國民眾支持的死刑。

外國評論家同樣暢所欲言。身為巴基斯坦後裔的謝赫成為近五十多年來第一個被中國政府處決的歐洲公民,有些人認為這是中國種族歧視的表現。 其他人認為,中國在所謂的新疆暴亂事件後處決了很多當地的穆斯林,因此不想在此時對外國穆斯林施以寬赦。好幾個評論家主張,這個事件表明中國藐視國際標 準。還有一些人認為,西方需要找出影響中國的新方法。很多人還評論說,謝赫是中國國力發展、自信心膨脹甚至開始傲慢自大的一個犧牲品。而謝赫的家人則是譴 責英國政府未能採取「重拳出擊」的強硬策略。

但是無論是激烈的議論,還是紛紜的猜測,都不應遮蔽這樣一個事實,此案關切到一個法律問題:依據其所掌握關於謝赫精神狀態的資訊,法院是否應請專家對謝赫進行精神鑑定。儘管此案還有諸多內容沒有披露,但是我們目前已經知道的資訊證實,司法上處理這個問題的方式需要改進。

謝赫一案是否會推進改革?一些頗有見地的觀察家懷疑這一點。但即使是在目前中國保守的政治氛圍中,我們也的確有樂觀的理由。

第一,中國領導人目前想必已經認識到,不允許對謝赫的精神狀態進行專業鑑定,已經嚴重損害了中國政府為提高自身的國際「軟實力」所做出的種種努力。

第二,儘管有幾位知名的中國學者對法院拒絕精神鑑定的決定表達支持,更多的法學專家們,如果能夠自由表達意見的話,勢必會反對這個決定, 而且可以指望他們會以低調的方式努力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畢竟,這不僅是人命關天,還有在二審之際,已經有大量證據表明謝赫在攜帶海洛因入境時很可能已經 患有妄想症。另外,對於他審判時的精神狀態如何,是否具備訴訟能力,也非常值得質疑。

第三,精神患者被告的刑事責任問題對於中國的社會穩定來說至關重要。每年在湧入法院的數以千計的死刑案件和大約七十萬件的非死刑案件中,這個問題經常發生(或者應該會經常發生)。據報導,一億七千萬中國人的精神健康存在著問題,而將近有一千六百萬人需要治療。與別的國家情形相同,中國很多觸犯刑法的罪犯患有精神疾病。

第四,中國現有法律顯示,中國和世界各國一樣,不願意懲罰因精神狀態而無法為自己行為負責的人。但是關於判斷責任能力的實體標準和決定公 正準確鑑定的必需程序,這些立法規範太少,未能為法官、檢察官、警察、律師和心理健康的專家提供足夠的指導。使得執法官員自由裁量權力過大,很容易造成不 公正的結果。因此,在官員不願得罪政治領導人,也唯恐激起社會公憤的情形下,因心理疾病而身犯重罪的人常常不能獲得精神鑑定,而僅能接受官員的粗略評估。

○○八年在重重爭議中被處死的楊佳,據稱有嚴重的精神問題,他為報復先前警察的欺辱而殺害了六名員警。楊佳的處決,促使一些中國專家努力探索必要的法律改革。謝赫的慘案或許可以為改革推波助瀾。

孔傑榮 Jerome A. Cohen,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紐約外交關係協會兼任資深研究員。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譯。英文原文請參www.usasiala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