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與行動
這裡會有廢死聯盟的新聞稿及倡議行動。
略述佛教的死刑觀
略述佛教的死刑觀
溫金柯*
(一)前言
佛教曾經在歷史上對亞洲有過巨大的影響力,她的教義仍然深植人心。台灣的研究發現,佛教經典中,有著明確而堅決地反對死刑的態度,並且它的教義在歷史上對一些國家的刑罰政策產生過實質的影響。在當前國際人權團體推動「廢除死刑」的世界潮流中,佛教能夠提供若干傳統的思想及信仰的資源,推促尚未廢除死刑的亞洲國家,重新反省他們對於死刑的態度。
(二) 佛教反對死刑的態度對歷史的影響
佛教可能是世界上最早明確反對死刑、主張廢除死刑,並且在佛教流行地區,產生實際影響的宗教。
西元前3世紀,由於阿育王(King Asoka)的皈信,佛教成為流行全印度,甚至傳播到亞洲各地的國際宗教。佛教的死刑觀,透過阿育王的推廣,逐漸在印度,乃至其他佛教流行地區形成影響。
在5世紀到8世紀的從中國到印度旅行的佛教僧人,在他們的傳記中都提到了當時的印度完全沒有死刑的情形。
在佛教主要的傳播地當中,中國雖然沒有廢除死刑的記載,但是許多王朝經常因為宗教或慶典的緣故,而進行赦免、減刑活動。日本從810年到1156年,有長達346年間沒有執行死刑。西藏從1349年開始,確立了佛教式的法律制度,廢止了死刑,且一直延續到現在。
(三)佛教反對死刑的教義與實踐
佛教認為,一個追求心靈絕對自由的修行者,首先應該持守不傷害其他生命的戒律,其次應當抱著慈憫的態度,救護其他生命免於傷害。在這個原則之下,發展出反對死刑的態度。
佛教反對死刑的根本原因,是持守「不殺生戒」(Ahimsa,no killing)。殺生的行為,包含三個要件:一是知道對象是有生命的,二是有意殺死對方,三是實際上殺死了他。在此三條件下,無論是親手殺、下令殺或是對於殺生表示認同、欣慰或是嘉許,都是都是犯了殺生罪。
佛教認為,殺人犯、劊子手和判決死刑的法官,同樣都犯了「殺生罪」,同樣使他們來生必須進入痛苦的地獄。
在這一信仰的影響下,佛經中的故事,提到了古印度賤民階級(Sudra, The Untouchable ),在信佛以後,堅決拒絕擔任劊子手,不願處決犯人,甚至為此而殉道。
佛教反對死刑的態度還包括,當佛教徒作為凶案的當事人,或被害人家屬,仍然堅持不要對凶犯處以死刑。著名的目連尊者(Mahamaudgalyagana)被打死而不求報復的故事,是非常有名的。
佛教反對死刑的態度,不僅表現在反對「由我」,或「為我」執行死刑,更表現在對於死刑犯的救贖。
佛教的創教者釋迦牟尼佛(Sakya-muni buddha, or Gautama buddha ),他的傳記當中,至少有三段記載,都提到他救贖臨刑的凶犯,使他們免於死刑,並教導他們成為佛教的聖者阿羅漢(Arahan)。
受到這個啟發,在大乘佛教(Mahayana)中,「不殺生戒」不僅包含對殺生行為的禁絕,也包含了對生命的救護。在大乘經(Mahayana sutras)中,救援死刑犯成為菩薩誓願中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內容。
在所有救護死刑犯的菩薩當中,最為一般佛教徒知悉的,就是觀音菩薩(Avalokitesvara ,or Guan Yin)。經典中說,犯人只要稱念觀音菩薩的名字,劊子手的刀會斷掉,枷鎖會脫落。這是遍及亞洲的觀音信仰中,一個普為人知的內容。
佛教的世界演進史還認為,人類社會開始有諸種罪惡與痛苦,是從以刑罰殺戮懲處盜賊而產生的;而世界淨化的開始,停止殺戮是必要的關鍵。廢止死刑、停止殺戮,才能啟動社會的淨化。
佛教的政治理想,也就是所謂「轉輪聖王」(a Wheel Turning King , raja cakkavattin)的理想。轉輪聖王的表徵是他「行十善道」,「十善道」(the Ten Wholesome Ways of Action)的第一條,就是「不殺生」(Ahimsa,no killing)。
由此可見,佛教的政治理想,是建立一個沒有死刑,以善良教化世間的社會。近代以來,從西方司法人權思潮中,逐漸發展出來的廢除死刑運動,同樣都是出自人類對社會良善的期待,與理想的堅持。(2007/1/16)
*作者溫金柯為中央廣播電台資深節目製作人,長期以業餘身分從事佛學研究,有多本佛學著作;他也關心死刑存廢議題,2006年出版【佛教反對死刑~經證彙編】一書(輔仁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