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死刑制度應改變

2008-07-01 世界日報

記者鮑廣仁洛杉磯報導

南加州民權自由聯盟(ACLU)30日對加州公正執法委員會有關死刑的報告表示贊同,表示判處死刑花費加州納稅人很多錢,並可能使一些無辜者失去生命,應當改變。

無黨派的加州公正執法委員會30日公布長達145頁的調查報告,據稱這是加州首份有關死刑犯的調查報告。報告指出,加州死刑判決存在許多問題,包括為面對死刑的窮人提供的辯護經費有限,上訴過程漫長,有的達十年,有些無辜者可能因被判死刑而失去生命。

報告指出,加州目前共有673名死刑犯,每年加州花費1億1170萬元,平均每名死刑犯一年花費17萬5000元。

報告顯示,加州許多縣已放棄死刑判決,死刑判決集中在少數縣。2000年以來,加州十個判處死刑的縣占全加州85%的死刑判決。未來20年,加州將花費3億9500萬元為死刑犯興建關押設施,並將另花十億元維護這些設備。

該聯盟特別政策助理格瑞尼(Eric Greene)表示,目前加州有數百名被判死刑的犯人無法請律師,數百萬元費用被浪費。加州法院判決的死刑案中,70%被上級法院推翻。他認為,這一制度不可信,也負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