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零執行 今年第二年
2008-01-02 聯合報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去年共判決定讞五名死刑犯,創下十年來最低紀錄;不過,法務部長施茂林全年仍沒有批准任何死刑執行令,這已是台灣第二年的死刑「零執行」,目前在監待槍決的死刑犯已累積達廿八人。
民國八十七年到去年十年間,死刑定讞人數急速下降。八十七年為卅四人,八十八年為廿六人,八十九年為廿二人,九十年劇降為十一人;此後四年,人數都在十人以下,直到九十五年又突破十人關卡,增加為十一人,去年則驟降為五人。
最高法院一位法官不諱言,法官本來就很不喜歡判死刑,死刑案上訴到最高法院,通常都要發回高院更審好幾次,確定「罪無可逭,應與世永久隔絕」後,才會下定決心判處死刑定讞;然而法務部長卻遲遲不執行最高法院的死刑判決,法官心裡難免受到影響,不願判死刑。
這位法官也質疑,檢察官隸屬於法務部,法務部為宣示打擊重大暴力犯罪、嚴懲不法的決心,仍然鼓勵檢察官對「罪無可逭」的被告求處死刑;但令人不解的是,作為部屬的檢察官依長官政策求處被告死刑後,法院也依求刑判了死刑,身為「最上級長官」的法務部長竟又不執行死刑,實在讓人看得「霧煞煞」。
去年定讞的五名死刑犯,最有「名氣」的是殺害女保險員加以分屍、曾被稱為「食人魔」的陳金火;另一名有「流鶯之狼」稱號的莊天祝,前年已因姦殺兩名老婦死刑確定,因未被執行,去年再因強盜殺害兩名老婦案,再被判處死刑。
一位資深法官分析,以近幾年的死刑確定判決分析,未奪人命者,一定不會被判死刑,不管是運輸或販賣多少毒品、軍火都一樣;殺害一人,除非手段十分凶殘,如陳金火,否則至少要殺害兩條人命,才有可能被判死刑。
該資深法官說,在這麼嚴苛條件下判的死刑都不執行,政府乾脆明白宣布廢除死刑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