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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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AI)致台灣法務部公開信
2006-10-10
【編按】國際特赦組織(AI)於國際人權日前夕,發表一封公開信給法務部長施茂林。我們將其公開信翻譯如下,原信請見附加檔案 。
國際特赦組織(AI)致台灣法務部公開信
副本:
司法院翁岳生院長,立法院王金平院長
施部長鈞鑑:
在「國際反死刑日」(十月十日)的前夕,我謹代表「國際特赦組織」敦促您及貴部針採取立即而具體的措施以推動廢除死刑。台灣死刑的廢除對保障全體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有立即而正面的影響,同時也會為亞太地區其他國家,尤其是此刻也正嚴肅考慮廢除死刑的南韓,提供鼓勵。
「國際特赦組織」十分樂見台灣政府近年來對支持廢除死刑提出的諸多聲明。例如2005年9月,陳水扁總統便提及:「自本人於2000年就任總統以來,已著手促進死刑的廢除,首先是逐年降低死刑執行的數目……。我期望在最短的時間內達到零執行的目標,而最終能廢除死刑」。
我們欣見自2000年以來,執行死刑的數目已有下滑的趨勢,而且今年至今尚未執行死刑。若您能保證這個趨勢能持續下去,且在今年未來的幾個月內不要執行死刑,我們將會十分重視。我們也希望您能將此舉制度化,在法律上全面廢除死刑之前,能正式停止執行死刑,且為所有死刑犯進行減刑。
常久以來,科學研究都無法具體證明死刑較其他刑罰對犯罪有更佳的嚇阻作用。而從已廢除死刑國家的犯罪數據看來,死刑廢除對社會也看不出有什麼傷害。以加拿大為例,從1975 年—即該國廢除謀殺罪死刑的前一年,每十萬人中有3.09件謀殺案的高峰,到1980年2.07件,接著便迅速下滑。2003年,即加國廢除死刑27年後,謀殺率更創新低,至每十萬人1.73件,較1975年下降了44%。視死刑為控制犯罪的工具由此被證明是一種迷思。我們建議,貴部應放棄死刑,而將重心轉移到更能有效打擊犯罪的方法之上。
我們了解,貴部在這幾個月來,已致力於改革死刑制度的相關措施,包括改善死刑犯在居留所中的待遇,以及司法院為死刑犯提供辯護。我們十分歡迎這些改革。然而,我們也發現到,這些舉措仍未能體察到死刑在基本人權議題上的問題,即死刑侵犯生命權,同時是一種殘酷、不人道的刑罰。
這些問題都在「國際特赦組織」長年追蹤的蘇建和、劉秉郎、莊森勳三死囚案中顯現出來。在本案中,對三人的控訴都是基於警察刑求而來的自白。這些自白明顯缺乏具體證據的支持,調查過程也違背法律,讓我們深信這是一宗冤案。本案已持續了十五年,而三名被告正面臨第十一次的審判。長期身處死牢的經驗以及面對執行的恐懼,已使三人遭受嚴重的精神傷害。我們呼籲貴部立即撤銷對此三人之控訴,並針對本案涉及的刑求指控進行全面、立即而公正的調查。
我們深信,貴部承諾的廢除死刑將是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的最好方式。透過廢除死刑,台灣將加入國際絕大多數已在法律上或實質上廢除死刑的國家之林。1977 年時,全球只有16個國家全面廢除死刑,但現在這個數字已攀升至88個。目前共有129個國家在法律或實質上廢除死刑,其中包括不丹(Bhutan)、撒摩亞(Samoa)、東帝汶(East Timor)及尼泊爾(Nepal)等亞太地區的國家。菲律賓也在2006年6月宣布廢除死刑。我們懇切地希望台灣能加入此一潮流。
我同時也將本信的副本寄交台灣的司法院院長及立法院院長。期望本信中提及的各項問題都能得到您的回應。
您誠摰的,
Purna Sen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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