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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的「全盛時期」?
文/林欣怡(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那天看到大家的新名片,才突然驚覺,若以人力來說,現在是廢死聯盟的「全盛時期」吧!
廢死聯盟是在2003年世界人權日前夕召開記者會宣佈正式成立的。雖然很多人誤會我們有一個很大的辦公室、很多的律師、很多的工作人員(到底大家為什麼會這樣想呢?),但實際上廢死聯盟長久以來根本是個「志工團體」。許許多多律師、教授、NGO工作者、學生義務的參與廢死聯盟、投入工作,我猜因為這樣才讓別人覺得我們是個大組織。
2007年廢死有了第一位全職工作人員,慢慢地、慢慢的,11年後,我們有5位全職、1位兼職工作人員。這樣的規模,在台灣的NGO界不算小(因為台灣的社運團體,很多都是0人或是只有1、2位工作人員的規模,非常辛苦),但也不算大,但共同的狀況就是募款、經營非常不易。
作為執行長,以前只有我自己的時候,全心衝刺工作,募款反而是很後面的事情。但現在包括我在內總共有6位工作人員,作為一個負責的組織,「發得出薪水來,不要讓工作夥伴有後顧之憂」成為我排序比較前面的工作事項。
「先將事情做好,才會有人捐錢給組織。」「要有錢請人,才能夠有人力將事情做好。」我覺得都對。廢死聯盟的秘書處就是在這兩個循環中漸漸長大。尤其是個案工作。個案工作是我們耗費最多力量、資源的工作,但卻是談得最少的,也很難向社會大眾募款。
死刑冤案的部分,已經平反的蘇建和案、徐自強案和鄭性澤案都是廢死聯盟有參與的,甚至鄭性澤案是廢死聯盟翻出來的冤案。現在我們和民間司改會、冤獄平反協會一起努力的案件還有邱和順案、謝志宏案。這兩三年來廢死聯盟在王怡今律師、高烊輝律師、張譽馨律師、鍾鳳芝律師、黃博彥律師以及張娟芬博士努力下,正在研究的另外一個冤案是王信福案。沈鴻霖案也很有問題,目前是邱顯智律師研究中。
但若不是冤案呢?廢死聯盟反對死刑,因此所有死刑案件包括冤案或者不冤案,我們都會協助。不過,就是因為進入個案協助,我們才會知道,整個司法制度,尤其是死刑制度是非常有問題的。2015年和2016年,我們分發表了兩份判決報告,就是希望讓社會大眾瞭解死刑制度的問題。但這些工作很難令人了解及支持。
這幾年來,遇到可能判死刑重大刑事案件,因為是強制辯護,法院若要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通常也都會找到我們推薦有經驗的律師,廢死聯盟也會協助組成律師團開會研擬訴訟策略。即便是當事人自己找律師,也有很多律師會找我們協助提供意見。
在廢死聯盟的「全盛時期」,我們做著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我不太會募款,每年都是有驚無險的度過,雖然知道可能支持的人不多,但還是希望看見這封信的你,願意考慮、採取行動加入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