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電子報》九一遊行特刊
2012/08/30
[編按]
本刊認為台灣媒體在司法案件的報導上,時常是「過與不及」。
過:不了解案情狀況,卻過度推斷,有罪推定(請見「2100全部亂講」一文)。
不及:不願意追查真相、深入議題、報導冤案,只想找聳動、腥羶的議題做短期操作,其結果就是「媒體沒在關切 冤案源源不絕」,鄭性澤案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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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本刊認為台灣媒體在司法案件的報導上,時常是「過與不及」。
過:不了解案情狀況,卻過度推斷,有罪推定(請見「2100全部亂講」一文)。
不及:不願意追查真相、深入議題、報導冤案,只想找聳動、腥羶的議題做短期操作,其結果就是「媒體沒在關切 冤案源源不絕」,鄭性澤案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