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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編譯:陳怡君
平成11年(西元1999年)發生的山口縣光市的主婦與幼兒殺害事件,被起訴的當時18歲之嫌疑人,因最高法院將上訴駁回,死刑判決確定。
平成11年(西元1999年),針對居住於山口縣光市的家庭主婦本村彌生(23歲)與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被殺害的事件,當時才18歲的被告大月孝行(舊姓福田,現30歲),被以殺人、性侵害等罪起訴。
2012-02-21 中央社╱東京20日專電
1999年在日本山口縣殘殺1對母女的少年大月孝行,今天被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
今年30歲的大月(舊姓福田)13年前還是18歲的少年,他涉嫌佯裝水管工人進入山口縣光市的公寓裡,強姦並用手勒死當時23歲的主婦本村彌生,隨後又用繩子絞死哭泣的11個月大女嬰夕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