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那個52歲就已經老去的國度—李國輝案
文/李明洳(司改會專職律師)
李國輝,是個來台灣15年的緬甸華僑。雖然已經來到台灣15年,但日常的社交圈仍只有緬甸的同鄉,平時和同鄉一起從事模板工作,長期使用安非他命工作提神,直到開始出現幻聽,並因幻聽而被騷擾至無法入睡。他不曾意識到是因為物質的影響,當然也不曾知道可以尋求醫療協助。2017年11月22日夜裡,他在他住的分租套房樓梯間放火。燒死的,是同樣一群在狹小分租套房裡面努力生存的人,有基層警察、有印尼移工、有緬甸同鄉,共9人死亡。
二審期間憤怒的張力:在法檢、李國輝、被害人家屬之間
2018年6月,他很快地被判了第一個死刑。我當實習律師的第一個禮拜,老闆接下了這個案件的二審辯護。當時開庭情緒張力都很滿,有時候是法官質疑李國輝來台15年怎會聽不懂中文而不給通譯逐段翻譯,有時候是被檢察官指著鼻子罵聲請精神鑑定是延滯訴訟,有時候是李國輝同鄉緬甸友人以告訴人身份出庭卻當庭挑釁,兩人差點要打架,有時候則是被害人家屬出庭痛苦激昂地陳述。
每次開庭結束,也總有記者寫得非常難聽。儘管律師團的律師們對這些習以為常,但對當時第一次面對這些的我而言,不論是李國輝的憤怒、被害人家屬的悲傷、與法檢及媒體的對立,都要花很多時間消化。
在新聞裡的他,聚集了東南亞男性、用藥者、殺人犯三種身份,其他的,都難以被看見。我們確實也對他的世界感到陌生,光是他在法庭上,手交叉坐著的動作,也是透過通譯告訴我們那是緬甸文化中尊敬的坐姿,我們才得以提醒他這樣的坐姿在台灣文化裡是有點驕傲、不禮貌的,並請他下次避免。
只是最後,二審仍判了死刑。
更一審的李國輝
2019年7月,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這時我已換了工作,但每次開庭仍以旁聽身份到場。2020年3月3日,是更一審言詞辯論終結,不知道為什麼,是第一次開庭沒有記者,也是第一次沒有被害者家屬。
他的緬甸友人以告訴人身份到庭,他出現在法庭外時,我心中一陣不妙,深怕他們又在法庭上發生意外衝突。但這次,李國輝沒有生氣,進法庭前看到我們,還給了我們一個點頭微笑。根據最高法院發回的意旨,法院調來了他在監所的輔導紀錄作為量刑依據,並請律師表示意見。律師們還特別強調,從輔導紀錄看來,李國輝確實從很多怨懟、憤怒,變得平穩許多。
最後審判長問了他很多次,是否想過很多人會被燒死,有沒有想過這些人都很年輕、家屬會很難過?他一如往常都是沒有要為自己辯護什麼,只說按臺灣法律判決。就我們對他的理解,他一直都是認為在緬甸的輪迴觀中,他終須一死,而且必然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這次,他又多說了一句:「反正已經52歲了,能活的時間也沒有很長。」
誰在那個52歲就已經老去的國度
一個剎那想起,有一陣子過得不好,聽朋友的介紹找到了中和的月池宮。月池宮香火非常鼎盛,要找仙姑開示要用line預約,還要當場報到。朋友貼心提醒,報到之後還要等很久,所以可以先去報到,再繞到旁邊的緬甸街去吃緬甸小吃。
我一個人搭著捷運就去了,找路的時候才發現很靠近李國輝案的事發地。走著走著穿過一些小巷,經過一個小公園,路上跟公園裡都有我聽不懂的語言。心中忍不住希望,二審時質疑在台15年怎麼會需要通譯的法檢,可以來走一走。能夠如此確信在台灣就一定用得到、學得會中文,大概是因為,我們從未踏進他們的生活脈絡之中,我們確實像在不同的國度。
今天聽到52歲這個數字,才驚覺他才52歲,他看起來真的老多了。只有52歲,其實很年輕吧!可是這裡好像是個他們52歲就已經老去的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