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院長與惡的距離?
文/林欣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吳志光(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接受黨籍立委陳賴素美質詢時,回應「有些罪惡天地不容,死刑既然判決定讞就該執行」,並且點名已經死刑定讞、一心求死的翁仁賢,以及無期徒刑尚未確定的王景玉「該死」。
這個場景很熟悉,去年11月24日地方選舉及公投前,也是在黨籍立委陳明文的呼籲下,啟動了死刑執行,8月底執行了一心求死的李宏基。不過,這個行動並未讓去年底的選舉起死回生,民進黨一樣大敗。
就在上個星期,趙少康也在直播節目上獻策,認為韓國瑜要選贏,政策要讓人有感,不要怕爭議、要有亮點,所以建議韓市長「若當選總統,40個死刑犯全部槍斃」。看來民進黨、國民黨有志一同,要拿死刑來衝選票。
我們記得2004年7月時,當時還叫做替代死刑推動聯盟的廢死聯盟拜會過當時擔任總統府秘書長的蘇貞昌院長,他在聽完廢死聯盟的意見後表示「除了會忠實將聯盟之意見轉達總統外,也承諾政府會充分研究是否將此列入憲政改造之工程中,而替代死刑等嚴肅之人權議題是民進黨不變之改革理想與不會逃避之責任,他希望聯盟可以繼續觀察政府的作為,也希望聯盟多與政府溝通並給予建議。」
15年過去了,不知道蘇院長還記得蘇秘書長的話嗎?所謂「廢除死刑等嚴肅之人權議題是民進黨不變之改革理想與不會逃避之責任」,是否成為遇到選舉或需要移轉執政壓力就髮夾彎?
我們在此必須嚴肅地指出,台灣廢除死刑運動一路走過,對冤案的救援或許得到社會大眾的認同不難,然而當廢死運動者也致力拯救所謂「天地難容、十惡不赦或人神共憤」的死刑犯時,我們的確站在多數民意的對立面,但這也正是廢死運動的價值所在。廢除死刑而非只是為了避免冤獄,廢除死刑是為了追求一個更為合理的刑事政策,死刑本身不應成為解決重大犯罪問題的萬靈丹。因為一個理想的刑事政策應是著重在懲罰犯罪者,並協助其社會復歸,且能在瞭解犯罪成因後達到犯罪預防的目的。
民意特別會受到社會治安的影響,我們都熟悉死刑是嚇阻犯罪的說法,但這欠缺統計學及犯罪學上可靠的依據。在不同的國家的研究調查中,無法顯示保留或廢除死刑與兇殘犯罪,在比例及數量上兩者之間的關聯。一項在1988年由聯合國犯罪防治委員會所主導的大規模研究,並且在1996年更新的報告中,對於使用死刑與犯罪率之間的關係,斷定「這項研究無法提出科學上的證據,證明執行死刑比無期徒刑更具有抑制效果的論點」。
更重要的是,無論是多數有特定動機的死刑犯抑或少數的無差別殺人的死刑犯,背後都有一個獨特的生命故事,當我們深入瞭解他們後,即可發現罪犯不是與生俱來即泯滅人性、野蠻的,而是受許多因素影響所形塑的人。當我們吝於解讀他們的生命故事,並想方設法尋求犯罪成因及其預防之道時,死刑只是一種滿足社會大眾應報需求的廉價回應。當我們看到無論是實際經驗抑或如同戲劇(如「我們與惡的距離」)所呈現的,被害者家屬的傷痛絕非「槍響之後」即可平復,不易進行但值得推動的「修復式正義」比「兩顆子彈」才更能面對被害者家屬的傷痛。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在過去兩年多,已經走遍全台17各縣市,舉辦20多場的「全民做伙參詳:死刑替代方案公民審議」,在初步的結論中我們發現,若有合適的死刑替代方案,人民不會堅持死刑制度,這和2013年到2014年我們和中研院合作的民意調查結果相符;更重要的是,參與者更加關心政府是否能夠對監所改革、被害人保護及社會安全等議題提出有效的方案?
死刑存廢之爭容或是漫漫長路,惟死刑執行若淪為政治操作的工具,只會進一步壓縮廢死與否理性討論的空間,這難道是以人權立國為念的執政者所樂見的?!我們呼籲蘇貞昌院長莫忘初衷,在行政院長的位置上,您可以做到更多,包括和廢死聯盟一樣,正視人民關心的死刑替代方案和配套措施等議題,否則,蘇院長與惡的距離,不遠矣。
原文刊登於蘋果日報:蘇院長與惡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