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表裡之間的人性尊嚴——令和首次死刑執行的背後
文/魏培軒(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東京奧運會前的新時代
7月底為了研究計畫的訪談,飛到了東京一趟。
豢養在京都古風的人類,每到東京都會有著非常不同的感觸。雖然也注意到北京話此起彼落的突兀,但東京還是那樣地超現實,似乎日本所有的進步都是從此處迸發。
東京的日本橋是全日本公路網絡的起點,橋上展翅的麒麟遙望遠方,在這起點上蓄勢待發,準備翱翔於日本各地。而日本橋四周的商場,全部都架設起2020年東京奧運的宣傳看板,整座城市沉浸在明年這場重大盛事的歡欣氣氛當中。
我坐上計程車前往神保町的書店,與司機大叔閒聊起來。上次東京奧運會還只是嬰兒的大叔,得意洋洋地告訴我,他幸運地抽中能夠購買奧運比賽門票的資格,而且還是相當熱門的游泳決賽。一張票雖然要價兩萬多日幣並不便宜,但想到人生大概已經沒有再經歷下一次東京奧運的機會,他爽快地花了七萬日幣,讓全家三人對明年的行程滿懷期待。
當我問道,明年奧運會勢必帶來大批的外國觀光客,東京的計程車司機是否也臨陣擦槍,追求短期間英文會話能力的提升?他笑笑地回答,在東京這個國際大都市討生活,或多或少都要有點講英文的膽子。簡單的幾個常用單字,再加上筆談與肢體語言,雖是拙劣但也還算足夠應付。況且現在是智慧型手機跟平板電腦帶著走的時代,其實彼此也無須開口,只要看著螢幕就是一種溝通。
的確就像司機大叔所說,所有最新的資訊都能夠在輕薄的載具上展現並且與世界同步連結。在資訊流動以秒來計算的時代下,我們擔心的反倒不是資訊的不足,而是在爆炸的資訊湧入情況中如何抉擇的問題。這也似乎意味著太陽越來越大,不可探知的黑暗領域如同瀕臨滅絕動物一般消失。
但實際上,這就是啟蒙時代延續至今的錯覺。不容你介入的秘密領域越來越多,特別是牽涉國家權力的。例如死刑的執行。不要說當時的我,就連東京的日本國民也絕對不知道,一個星期後,國家會在荒川旁的東京看守所吊死一名罪犯。
8月2日,法務省正式公布,東京與福岡兩地看守所各有一名死刑犯伏法,並已執行完畢。
從客觀環境上來說,這個時刻公認是個敏感的時間點。就在今年5月1日,明仁天皇依據特別法退下天皇位,結束三十年的平成時代;德仁天皇即位,定下濃厚日本意義的新年號,令和時代正式展開。7月份甫舉辦了正式的天皇即位大典,以及一連串的皇家盛事,明年更是日本在國際社會上大展鋒頭的重要時刻,奧運會將使世界各國都聚焦東京,宣告日本再起的新世紀。
為何日本政府會選擇在這樣敏感的時刻執行死刑呢?
繼去(2018)年7月份,非常罕見地一次執行13名死刑定讞的前奧姆真理教團幹部時所伴隨的眾多揣測,令和的首次死刑執行也同樣增添許多令人聯想發揮之處。或許是不擅於這些極為算計的思考,我認為其實沒有這麼多的陰謀論夾雜其中。事態可說相當單純,就是日本政府覺得該是執行死刑的時候到了。
表裡有差的人權標準
如果回溯日本各年度執行死刑的情形,就可得知從二次戰後至今,雖然不是完全沒有「死刑零執行」的年度,但是從長遠的時間縱軸中觀察,沒有執行死刑的年賭仍舊是特例的少數。從1945年到今日,記錄上也只有1964年、1968年、1990到1992年,以及2011年寥寥幾年未執行死刑。
因此原則上可以說,日本還是保持著每年的死刑執行。或者更直接地說,職掌刑罰執行的法務省,根本不想留下空白執行的紀錄。就如同在會計年度結束前夕,各地的道路跟人行道就莫名其妙地出現一大堆施工一般,如果不消耗預算留下業績的話,明年度的評價將被打折,屆時包含預算在內的各種要求都會受到刁難。
在這個徹底官僚主義的國度,主事者上下皆自我設限,在各個年度繼續保持相同的制度,留下相同的執政成績,不管當今是明治還是令和。其中,不同的點僅存在於,某些場合處理的是柏油與路磚,但在某些場合則是處理人的生命,如此而已。
在東京奧運的前夕還如此依法行政,難道日本政府無視國際社會的觀感嗎?這樣的問句,本身就大大地誤解了日本,因為日本比誰都還在意世界各國的評價,以及日本在國際社會中的定位。
十九世紀的國際社會,其實就是歐洲列強的社會。更嚴格地說,是以基督教為中心的歐洲國家聯盟。在帝國主義時代被宰制的非基督教國家日本,究竟如何躋身入限定重重的國際社會?唯一的辦法,就是證明日本比這些歐洲國家都還要文明。而證明文明程度的方法,就是對國際法的絕對遵守。
日俄戰爭前夕才簽訂海牙第二公約的日本,亟欲表現自己在國際法領域的優等生地位,對於俄羅斯戰俘的待遇之寬厚,可說無人能出其右。當時被送往日本國內的俄羅斯戰俘,不僅依照軍階給予生活費用,甚至可以在當地市區內散步消費,這些待遇即使以現在的觀點來看都是非常禮遇的。當時,成為戰俘的俄羅斯士官在家書中寫道:「日本人並沒有把我們當成是喪家之犬的俘虜,而是把我們看作是同等的人類對待。」。
然而,我們必須注意的是,這種絕對遵從國際法的立場,畢竟只是表面上的努力。對於國際法的遵法意識,其實是依憑自己國家的利益所構築出來的產物。
同樣是戰爭逮捕的俘虜,日本對待白人展現最大禮遇,但在之前的甲午戰爭或其後的中日戰爭中所收容的非白人戰俘,根本無福消受日本政府的國際法標準。
這或許也可以解釋,在表裡之間的重大落差,決定了日本在國際社會中的行動抉擇。
奧運前夕,東京各地大興土木,並且積極提升各行各業接待外國貴賓的能力,極力粉飾日本庶民的特有文化,以各種展演與宣傳,號召世界各國的高級觀光客前來,歡天喜地恭迎明年度的體育盛宴。但是另一方面,國家持續以各種法制度篩選其所需要的移入勞動力,排除自己不歡迎的外來人口。同時,日本又在先進國家之列,保持最低水準的難民申請許可率。
國際法的追求雖然是明治維新以來就有的國家思維,但其本質也就是日本在國際社會中所能換取利益的計算結果。需要的時候搬出國際法,不需要或礙眼時直接無視,這種情形在國際人權法的領域中特別明顯,不分政治部門或是司法部門皆如此。也因此,在東京奧運舉辦在即的時刻執行死刑,其實也不是太大不了的事情。反正國際人權法又沒有強制要求所有國家都要廢除死刑,反正日本有其他在國際社會上更有貢獻、出大錢又出微力的事蹟作為。一年後就是光芒四射的東京奧運,國際社會將會與日本攜手共慶,死刑執行的缺憾自然會被彌補與遺忘。更何況,我們還有廣大的民意作為後盾,幫政府執行死刑撐腰,依法行政不就是法治國家的最低要求嗎?
這話無可否認,日本國民對於死刑執行不但無感,甚至在網路上拍手叫好的也大有人在(這種反應在台灣一點都不陌生)。這些人的理由不外乎是「人渣沒有資格享受人權」、「不要廢浪寶貴的稅金在這些廢物身上」,或是「沒有用的垃圾早早處理掉就好」這類非常情感式的直線反射回應。總歸這些常見說理的邏輯,其實就是「沒有生存價值的生命不值得尊重」。然而此種深藏在日本國民心中的堅定邏輯,卻是另一宗悲劇的開端。
不等價對待生命將衍生更多悲劇
就在三年前,2016年夏天,位於神奈川縣相模原市的縣立重度身障者安養中心「津久井山百合園」,爆發了震驚日本社會的慘案。
前安養中心職員的瘋狂殺人行為,招致19名入住者喪命、27人遭到殺傷。犯罪者行兇的理由非常單純,他認為這些重度身障者根本沒有生存的意義,只是在浪費納稅人寶貴的稅金,讓這些身障者安樂死才是最好的對待。兇手腦袋中的思維,正是前述邏輯運作下的當然結論。
人類生命有質的區別,有值得尊重的生命以及不值得尊重的生命。對於有價值的生命就應該好好保護,而沒有價值的生命,草草讓它結束也沒有什麼不好。以活生生的19條人命,兇手貫徹了每個死刑支持者心中深藏的相同信念。如同過去納粹在優生學要求下所實施的恐怖滅絕,生命價值區別的想法在現代社會仍暗自發酵。
不願意承認自身藏有「生命價值有所區別」想法的日本國民必定會提出如此反論:這些喪命的身障者都是無辜的靈魂,他們沒有做錯任何事情,不該失去寶貴的生命。犯罪者卻先去侵害他人權利,進而被國家認定有罪,確定判處死刑。犯罪者的死自然是罪有應得,怎麼能夠跟身為被害人的這些重度身障者相提並論?
這種將自身情感重新用道德包裝的論調似乎相當符合東亞社會的胃口,值不值得同情成為判斷生命價值的重要基礎。但是,僅從同情出發而理解的人權概念,不僅只是感情作祟的恣意結果,最後只會淪為內容空洞、毫無效果的政治修辭而已。
無可否認,同情的確是理解人權概念的有效媒介,對於人權遭到踐踏的悲慘處境,多數人都可以感同身受,轉而支持這些受害者的權利訴求。然而,同情絕不是理解人權概念的唯一途徑。真正的人權內容是不以特定情感作為基礎的,這是因為人權內容必須涵蓋全體人類的普遍性特質,無法僅倚靠情感支撐,特別是難以確保立場的群眾情感。
如果僅從情感出發,所有的權利享受都必須要無止盡地細分,終至只有道德最正確者,才有資格成為人權的最終享有者。那麼,性濫交而生的AIDS(愛滋病)患者、沉溺物質享受的卡奴、年輕時好吃懶做導致年老淪為遊民者……諸如此類人都不值得保護。
如果最後的人權主體,就只能是最為神聖無瑕的人類,那到底還剩下多少人符合標準?唯一可以確認的恐怕是你我都不在這名單當中。畢竟,誰能夠永遠保證自己是群眾道德的勝利者?
當世界各國都以日本憲法第九條和平原則,作為日本憲政秩序中最值得注意的特有規範時,日本政府卻高喊正常國家論,試圖擺脫第九條「放棄戰爭與不維持武力」的束縛,期盼能像世界其他先進國家一般,堂堂正正擁有自己的強大軍隊,在國際權力互角中謀求國家利益的最大化。
然而,在死刑議題上,當世界先進國家都廢除死刑時,日本卻宣稱自身共同體法文化的獨特性,繼續執行每年度都必須完成的死刑工作。在這充滿著尖銳矛盾與奇妙平衡的國度,人性尊嚴在表裡之間上下浮沉。
(責任編輯:王佩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