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死嗎?匈台的廢死路」座談報導
文/王俞茹(廢死聯盟志工、實習生) 圖/廢死聯盟提供
因著即將展開的模擬亞洲人權法院(Asian Human Rights Court Simulation),7/24的廢死星期四由台灣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主持,請來了歐洲人權法院的法官András Sajó與作家張娟芬一同座談。András Sajó法官來自匈牙利,這場座談,兩位主講人談論了匈牙利及台灣的廢死運動及其歷史,檢討過去、思索現況,並瞻望未來持續努力的進程。
匈牙利推動廢死運動背景:推翻共產的民主化運動及四個道德論點
András Sajó為匈牙利廢除死刑發起人與推動人。談到匈牙利廢除死刑的歷史背景,從1987年匈牙利共產政權搖搖欲墜開始,András Sajó指出,在1987至1988年間,已經有統計顯示5%的民眾支持廢死。由此可見,匈牙利民意欲廢除共產政權的背景(匈牙利民主化運動於1985年至1990年間進行)同時影響民意對死刑的態度,其可溯源至1956年,彼時匈牙利全國各地民眾要求共產政權進行改革的十月革命。András Sajó進一步說明:「當時死刑被用來當作政治工具,死刑是用來壓迫政治上的異議人士。」許多人因為參與十月革命,而被政府處以死刑。
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之下,匈牙利於民主運動時期開始推動廢除死刑運動。但是,在共產政權尚未倒台之前,廢除死刑的推動除了違反共產主義的教條,更是一個在當時的社會具有挑戰性的觀點。因此,András Sajó說起自己支持廢除死刑的理由,是由四個道德問題的論點談起:第一,死刑沒有嚇阻效果;第二,我們不支持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方式;第三,死刑可能會被政治所利用;第四,死刑判決可能會有誤判、冤案。
這四項道德上的論點,就成為共產政權倒台以前推動廢死運動的核心論點。
匈牙利廢死運動的過程
到了1990年,匈牙利共產政權倒台後,緊接著的上任者雖是廢死支持者,但由於當時民意及國會多數仍然傾向支持死刑,廢死運動仍難以向前推進。因此,András Sajó以及其他匈牙利廢死聯盟的成員,決定採用上訴憲法法院的方式推動廢除死刑。
András Sajó說,由於當時匈牙利想要加入歐盟議會以及參與更多歐盟事務,因此,憲法法庭法官以及當時的首相希望以「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是有違人性尊嚴且違憲」,來說服大多數仍反對廢死的民眾遵守憲法法庭的解釋。因為若是要加入歐盟,必須簽屬相關人權條約。國家不能使用死刑,已是歐盟成員國必須遵守的國際通用法則。因此,國家藉著這次憲法法庭的死刑違憲判決,同時也推動其他司法改革。在此一階段,匈牙利順利廢除死刑。
從1992至1993年的統計中,可以看見支持死刑的民意已從1988年的95%下降至80%。András Sajó法官說明:「從國際上的潮流來看,只要有了廢除死刑,大眾民意也會跟著改變。」此時,András Sajó及其他廢死運動成員認為運動告一段落,遂解散了廢除死刑聯盟。
匈牙利民粹政治的轉捩點
1993年,正當廢死聯盟解散,且運動成員認為匈牙利廢除死刑為理所當然之時,匈牙利開始為民粹政治所把持。當社會上發生悲慘的殺人事件時,這些政治人物更能以此為理由,主張匈牙利要恢復死刑。
「過去20年間,有些政治人物想竄紅,就主張要透過更嚴格的法律、嚴刑峻法,來遏止社會上的犯罪現象。」András Sajó說,「在2013、2015年時,當時的首相都明確主張要重新恢復死刑。」
由於不斷被歐盟社群提醒,此舉將違反歐盟國際法規,因此當時主張廢除死刑的首相也只能向大眾回應:「我也想要重新恢復死刑,不過歐盟社群並不同意,我也沒有辦法。」這時候,人民開始變得沮喪,並且擔心未知事件的發生。András Sajó以統計數據加以說明:「這已對民眾產生負面的道德影響。」從統計中可以看見,此時絕對支持死刑的比例,從1992年的20%上升至32%左右。
經過政治氛圍上的轉變,András Sajó表示,如今在匈牙利,廢除死刑好像又變為少數人、菁英所擁護的運動,並且認為停止廢死運動對於社會、文化來說,是一個很不好的發展,更有反省當初不應該就此停止廢死運動的聲音。
台灣廢死運動的四個階段
接著,作家張娟芬闡述台灣的廢死運動,並將其大致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
在歷經台灣解嚴的1986至1990年間,發生了兩件當時最受矚目的死刑案件,第一件為1986年的湯英伸案。
湯英伸為台灣鄒族原住民,為了負擔家計,在1986年時赴台北一家乾洗店工作,卻在工作九天之後,至警局投案表示自己殺害了雇主一家三口。此案造成的轟動,讓台灣社會開始出現關於「殺人動機」的討論。我們想要知道,為何原先一個優秀的青年,會在工作九天之後成為一個殺人犯?社會開始去討論、並且看見殺人動機背後,原住民與漢人之間的種族衝突問題。
「這個案件,是台灣社會第一次使用社會學式的眼光來看待一個犯罪事件。」張娟芬說。當時的媒體以及一些文化界人士,都出現了「槍下留人」的呼籲。
另一個案件,則是1989年的馬曉濱案。此一擄人勒贖案,經過人質證實,皆證明犯罪人拿到贖金後就釋放人質,期間未虐待人質,更沒有殺人。但是,依照台灣當時尚存的《懲治盜匪條例》懲治盜匪條例,犯下擄人勒贖就是唯一死刑。為了救援此案,因此申請了大法官釋憲,就是現在的司法院釋字第263號解釋。
張娟芬說,這兩個案件雖然最終都救援失敗,作成死刑判決。但是,這兩個案子捲動了文化界、學界及法律人士開始對死刑議題提出看法,出現論壇形式的討論,尤其很大一部分也在思考:國家有沒有這樣的權利?
第二階段
張娟芬說明,這一個階段的台灣廢死運動,出現了新的重要論證:「刑事判決是會犯錯的,且死刑誤判是無法回復的。」
主要起因於1995年的蘇建和案,本案讓人們認識到原來刑事案件的判決也會犯錯,而且,法律刑事訴訟程序上存在有許多問題,諸如對被告權利沒有保障,以及刑求現象等等。
因此,開始有針對被告權利、刑事訴訟上的問題進行探究與討論。例如周峋山案的調查,當發現此案有問題,但是才正要開始找監察委員陳情時,就已執行死刑;而2000年的盧正案,則是已提起非常上訴救濟,但是法務部卻先是把人執行了死刑,再駁回非常上訴。
第三階段
此階段為歷經第一次政黨輪替後的的2006年至2009年間。
在政治氣氛從保守轉向開放的2006年,台灣開始暫停執行死刑,並且同時運用兩公約施行法,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張娟芬表示,當時的氣氛算是樂觀的,因為以其他國家的經驗來看,例如俄羅斯,在暫停執行死刑後的十年,就廢除了死刑。也就是說,暫停執行死刑可以作為實質廢除死刑之前的暖身。
這個階段對廢死運動的重要性在於,在此之前,死刑常常很快就被執行。然而,由於2006年的暫停執行,讓我們有時間開始去仔細檢視每個死刑案件到底是什麼模樣,也才開始真正有機會去了解死刑判決中存有的許多重要問題。例如,案件的卷宗在哪裡?我們如何掌握相關資訊、如何調查及閱讀卷宗?「這是第一次有機會近距離地看到死刑是什麼模樣、是怎麼樣判決的一個階段 。」張娟芬說。
台灣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補充說道,在2006年停止執行死刑後,廢死聯盟也正式成為有正職工作人員運作的組織。原先預期的是十年內應能順利廢除死刑,但實際上卻只維持了幾年沒有執行。到了2010年時,政府重啟執行死刑。
第四階段
此階段為台灣停止執行死刑四年後的2010年。
2010年,死刑在台灣從冷門議題變為被各媒體與談話性節目熱烈討論的話題。主流的討論聚焦在民眾憤怒的情緒,「這些壞人為什麼一直沒有被執行」、「既然我們國家的法律說要有死刑,那為什麼一直沒有執行」。因此,為了回應民意的反撲,台灣政府於同年又再度回到有死刑並且持續執行的狀態。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死刑判決的數量,從過往每年大約個位數字,到了2011年時卻判決了十幾個。此時,不只是死刑判決的數量增加,連死刑判決的品質也明顯低落。例如當年定罪死刑的一案,判決書上寫的理由為:「加害者以不明之方式在不明的地方殺害被害人」,以此荒謬的解釋判死;另外還有王信福案,此案定罪的證據只有當初同案被告的證詞、自白與筆錄,但同案被告早已被國家判死並執行槍決,因此,被告從來沒有機會可以交互詰問,就是死無對證。張娟芬說,這是從2010開始,媒體與民粹力量反撲之後的結果。
影響2011年判決的另一個因素,是當時台灣通過了速審法。速審法通過的原意是因台灣過去司法審判的時間太長,而這麼長的審判時間是不符合人權公約的。速審法通過後,若一個案件超過八年沒有做出判決,就應該要釋放當事人。然而,當時台灣有很多死刑犯正是超過八年仍還沒有確定的案件。「因此,當時法官為什麼會那麼快想要確定這些案件?因為法官並不想因為速審法的通過而釋放這些死刑犯」林欣怡觀察道。
張娟芬認為,這同時也是司法改革最低迷的時期。從前救援失敗的案例可能是由於時間上已來不及。但是這段時期,例如邱和順案,是第一個司改團體全力救援,卻還是被判死刑定讞的案件。因此,這次模擬亞洲人權法院選擇審理邱和順案是非常有意義的,可謂替本案尋找另一條被見的路。
廢除死刑:民粹與菁英的對立?台灣怎麼做?
回到匈牙利及台灣的現況,支持廢除死刑的輿論和團體,同樣時常被攻擊是菁英決定論。林欣怡針對這點回應:「事實上,以台灣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來說,其實就和一般大眾一樣,當今天台灣的民意在支持死刑的比例遠超過支持廢除死刑的比例時,並沒有政治人物會願意出來為廢除死刑發聲,也沒有政治菁英會想辦法說服民意走向廢除死刑的道路。」,「我想說的是,廢死聯盟在做的事情並非只是改變民意,更要做政治上的對話和倡議,因為事實上並沒有所謂的菁英政治人物。」林欣怡說。
有參與者提問,若大多數民意仍支持廢除死刑時,廢死運動者是如何看待民意?
「其實很多時候民意不一定等於民主,當民意加人權時,才有可能等於民主。但這也不是會自然而然發生的,還是需要對話。」林欣怡答道。
公民審議:深化民主的方式
台灣除死刑推動聯盟自2018年開始,運共「公民審議」的方式,在全台每一個縣市舉辦死刑替代方案公民審議,邀請民眾聚焦討論替代死刑的方法。活動進行的方式,是事先請參與討論的民眾閱讀相關資料,再邀請專家分享、提示,之後參與者一同討論死刑的替代方案。
針對公民審議,林欣怡談到了廢死聯盟的作法與這幾年的努力:「我們並不是只問民眾支持或不支持死刑,而是打開一個對話的可能性。你可以談在這個議題上擔心的是什麼,讓參與的群眾再與身邊更多的人進行對話,這樣長期做下來是有影響力的。我們在2013、2014年時,曾做過一個民意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如果當民眾有更多的資訊,而且有替代方案可以選擇的話,並不一定會支持死刑。但我們可以看見每到選舉時,就會有政治人物主張支持死刑卻不附理由,明顯只是爭取選票,這樣並無法好好討論問題。」
「我們不希望到了今年選舉年時還是這樣的情況。所以我們做公民審議的努力,同時也是要求參選人與政治人物,必須針對死刑回應其原因及相關問題,例如社會安全、監所制度的改善等,這樣才能讓死刑議題不會只淪為政策倡議的工具,而是能實質回應台灣社會現況甚至道德問題。」林欣怡說。
活動尾聲,András Sajó最後跟大家分享他的想法:「廢除死刑可以有很多種不同理由,比如,對我來說是道德因素。但是我真的認為最重要的是:那是一種文化,一種承諾。」
所以,回到台灣,最重要的還是想要提醒大家去思考:你的選擇是什麼?台灣這個國家的選擇是什麼?以及,最重要的,你要的是什麼樣的文化?
(責任編輯:王佩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