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台灣死刑判決報告—2013~2017死刑定讞個案分析》介紹
廢死聯盟2018台灣死刑判決報告正式公布
前言
2015年,廢死聯盟對當時47位死刑犯的判決書進行初次的整理、分析,完成了首次的台灣死刑判決報告,內容整體性地呈現當時台灣死刑判決的架構、格式、習慣,並且對這些判決進行評析。
在準備報告的過程中,廢死聯盟深感死刑判決值得細分數個題目分別研究之。自此,每年產出的死刑判決報告,便成為廢死聯盟與大眾對話的重要管道之一,例如《2016台灣死刑判決報告—十位精障死刑犯之判決分析》、《判生或判死?—2017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皆探討了台灣死刑判決中不同層面的問題。
《2018台灣死刑判決報告—2013-2017死刑定讞個案分析》
今年的台灣死刑判決報告,聚焦於2012年最高法院開啟死刑案件言詞辯論之後的死刑個案,透過分析這些定讞個案,統整最高法院在開啟言詞辯論後的判決趨勢,以及其闕漏未發現的問題,提出一些建議。
2012年是台灣重大刑事案件司法審判體系的轉捩點,在此以前所有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法院不會開庭審理,一律皆以書面審查為主;而在2012年11月16日最高法院以新聞稿宣示:「就刑事二審宣告死刑的案件,一律行言詞辯論,以示慎重,並且彰顯司法對於生命的尊重。」往後二審宣判死刑案件依職權上訴,辯方及檢方將可以在合議庭法官前展開言詞攻防。這項政策對於法官作成判決無疑是十分有幫助的,檢辯的辯論、被告出庭,這些在法庭上充滿生命力的互動,讓法官得以有更全面的考量。
經過盤點,2012以後經過言詞辯論而定讞的死刑個案共有7件。我們將這7件死刑案件,依案件的事實、判決要旨及判決評析等標題重新整理,以凸顯判決內的重點,希望這些判決能成為較容易被大眾消化的文本。
結語
自2012年開啟死刑言詞辯論後,最高法院已經作成不少符合兩公約生命權保障精神的決議或判決,各級法院在重視專業鑑定意見以及量刑精緻化這些方面也都日益改善。
台灣既然已經將兩公約內國法化,自然應依循著公約廢除死刑的精神,朝廢除死刑的方向前進。即使當前死刑仍屬於我國刑罰手段之一,作成死刑判決亦必須經過最嚴厲的檢驗程序。
本次判決報告綜合了在這7件死刑判決中普遍出現的問題,而每一項都足以對被告的生命權產生重大影響,不可輕易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