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孤獨的靈魂終究失控
從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看刑事審理過程的不足
從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看刑事審理過程的不足 專訪黃致豪律師 文/陳亭亘 編按:台灣在2014年以施行法的方式將《身心障礙者權利國際公約》(CRPD)內國法化,2017年10月底將進行CRPD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廢死聯盟是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一員,和人約盟及其他相關團體共同提交民間報告。因此,廢死聯盟也採訪黃致豪律師,特別談〈從身心障礙者權力公約看刑事審理過程的不足〉。 第一次看到致豪律師是在鄭捷的二審。面對法官的右側坐著許多被要求到庭的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左側最後是鄭捷,往左一點則是幾位辯護律師;那時正在針對「精神疾患診斷」的確實度、以及「是否有教化可能」進行辯論。
國家為何不能殺人?—從霍元甲、秦爺與鄭捷談起
文/陳緯弘(廢死聯盟研究員) 1871年,晚清年間斬首是常用的處刑方式,且之後的斬首示眾用以殺一儆百。 圖為William Saunders (photographer)刊登於倫敦攝影學會第十六次年展。引自wiki 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於卸任前簽署死刑執行令,槍決死刑定讞僅十八天的鄭捷,隨心所欲、草菅人命的執行老梗,這些年一再上演。輿論以牙還牙、殺人償命的呼聲似乎堅不可破,不論施政能力如何顢頇,槍響時刻,總伴隨著大眾掌聲,盛讚正義獲得實現,連羅女士本人也引以為傲。但是把死刑與正義畫上等號,真的沒有問題嗎?如果我們的社會禁止殺人,卻容許國家以執行死刑的名義殺人,不會陷入矛盾嗎?...
【新聞稿】莫為政治算計,背棄程序正義: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針對鄭捷死刑執行(20160511)
莫為政治算計,背棄程序正義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針對鄭捷死刑執行之新聞稿 2016年5月11日 鄭捷案最高法院於2016年4月22日宣判死刑確定,當天下午法警親送判決書至律師事務所,4月26日發布新聞稿說明「將全案卷證檢送最高法院檢察署執行,同時副知法務部檢察司」;法務部於5月10日通知新聞記者將於晚間8:45召開記者會說明鄭捷的死刑執行,最後記者會延遲至8:58分召開,8:47執行死刑,在記者會現場等待的同時,大家都知道,鄭捷正在被執行死刑,某種程度,這是一場看不見的死刑執行現場轉播。法務部在新聞稿中表示「由於鄭捷案影響社會層面甚廣,社會大眾也紛紛要求法務部應依法執行死刑,以彰顯社會公義」,...
律師團針對鄭捷遭執行死刑新聞稿
文/ 黃致豪律師、梁家贏律師、林俊宏律師 2016年5月10日22:50 針對新聞報導鄭捷於105年5月10日已遭執行死刑一事,執行前並未通知家屬及委任律師,律師團深感遺憾與不解。因鄭捷已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非常救濟程序之扶助並獲准許,扶助律師團日前才開會準備提出非常上訴、再審及釋憲,惟法務部竟一反過去聲稱會審慎審核執行死刑之做法,於判決確定短短兩周即執行死刑。 本案確定判決對於所有偵審程序之違誤均視而不見,甚至一反過去最高法院於死刑案件中強調教化可能性之嚴格量刑調查程序於不顧,竟於判決中曲解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僅以本案屬最嚴重罪行即將鄭捷判處死刑,判處死刑之恣意性莫此為甚。...
國家為何不能殺人?—從霍元甲、秦爺與鄭捷談起
文/陳緯弘(廢死聯盟研究員) 1871年,晚清年間斬首是常用的處刑方式,且之後的斬首示眾用以殺一儆百。 圖為William Saunders (photographer)刊登於倫敦攝影學會第十六次年展。引自wiki 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於卸任前簽署死刑執行令,槍決死刑定讞僅十八天的鄭捷,隨心所欲、草菅人命的執行老梗,這些年一再上演。輿論以牙還牙、殺人償命的呼聲似乎堅不可破,不論施政能力如何顢頇,槍響時刻,總伴隨著大眾掌聲,盛讚正義獲得實現,連羅女士本人也引以為傲。但是把死刑與正義畫上等號,真的沒有問題嗎?如果我們的社會禁止殺人,卻容許國家以執行死刑的名義殺人,不會陷入矛盾嗎?...
【新聞稿】莫為政治算計,背棄程序正義: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針對鄭捷死刑執行(20160511)
莫為政治算計,背棄程序正義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針對鄭捷死刑執行之新聞稿 2016年5月11日 鄭捷案最高法院於2016年4月22日宣判死刑確定,當天下午法警親送判決書至律師事務所,4月26日發布新聞稿說明「將全案卷證檢送最高法院檢察署執行,同時副知法務部檢察司」;法務部於5月10日通知新聞記者將於晚間8:45召開記者會說明鄭捷的死刑執行,最後記者會延遲至8:58分召開,8:47執行死刑,在記者會現場等待的同時,大家都知道,鄭捷正在被執行死刑,某種程度,這是一場看不見的死刑執行現場轉播。法務部在新聞稿中表示「由於鄭捷案影響社會層面甚廣,社會大眾也紛紛要求法務部應依法執行死刑,以彰顯社會公義」,...
律師團針對鄭捷遭執行死刑新聞稿
文/ 黃致豪律師、梁家贏律師、林俊宏律師 2016年5月10日22:50 針對新聞報導鄭捷於105年5月10日已遭執行死刑一事,執行前並未通知家屬及委任律師,律師團深感遺憾與不解。因鄭捷已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非常救濟程序之扶助並獲准許,扶助律師團日前才開會準備提出非常上訴、再審及釋憲,惟法務部竟一反過去聲稱會審慎審核執行死刑之做法,於判決確定短短兩周即執行死刑。 本案確定判決對於所有偵審程序之違誤均視而不見,甚至一反過去最高法院於死刑案件中強調教化可能性之嚴格量刑調查程序於不顧,竟於判決中曲解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僅以本案屬最嚴重罪行即將鄭捷判處死刑,判處死刑之恣意性莫此為甚。...
沒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