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訪李茂生——最高法院也懂尼采?
短訪李茂生——最高法院也懂尼采?
文/吳展松(廢話電子報編輯)
攝影/周芳聖(廢話電子報編輯)
尼采於其著作《道德系譜學》中提出了「倒轉的怨」(Ressentiment)這個概念,說明弱者藉由形塑出一個自認為高尚的道德,批評、貶損不遵此道的強者為道德低下之徒,以此掩飾自己的貧弱與缺陷。以更貼近我們的說法來看的話,其實就像那魯迅筆下,阿Q所奉行的精神勝利法那般荒唐吧。也許這麼說仍然很抽象,不過這次李宏基的判決,最高法院倒是很貼心地為我們實例演練一番。
「歐洲西方世界,自十六世紀起,因文藝復興運動及稍後之工業革命,開啟近代文明,洵至現代,社會人文制度、經濟物質條件發達,相為配套,尊重生命,廢除死刑,無非水到渠成,歐洲人權公約由此揭示。但於東方世界,自古奉殺人償命為鐵律,咸認天經地義,尤其華人社會,視聽包青天故事,『「開鍘』」一聲令下,莫不大快人心,於今猶然。以此角度觀察,東、西文明相比,價值判斷迥異,係不爭的實情。」
-節錄自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3424號刑事判決
李茂生認為,這段話背後的意義其實是,資本主義發達的西方國家即是所謂的「強者」,落後的我們則是「弱者」,而最高法院藉由「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來形塑一個東方美好道德,以此暗諷其實西方所奉行的價值才沒那麼美好,我們的包青天才是最棒的!不需要資本主義發達或尊重生命,也可以很高尚!而這才是我們東方社會所奉行的美好價值。話說至此,李茂生不禁驚嘆:「哇!沒想到我們最高法院也懂尼采!」展現了什麼是Ressentiment。
每個社會所信奉的價值的確有些許差異,然而當我們面臨的是一條生命時,該信奉西方價值還是東方價值,其實根本就只是個假議題,為何尊重生命只能是西方的價值?為何東方世界聽到「開鍘」一聲令下就一定大快人心?如此簡單又粗糙的劃分,根本沒有處理到那些複雜又難解的難題——人為什麼會殺人?而我們又能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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