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宗教與死刑》推薦序-有了地圖,便不再是迷宮
《基督宗教與死刑》推薦序-有了地圖,便不再是迷宮
文/吳豪人(輔大法律系副教授、台權會執委)
當我的老朋友,陳文珊教授要求我為這本『基督宗教與死刑之錯綜複雜的迷宮地圖』小書寫序的時候,我未及深思,就反射性地一口答應了。等到提筆之際,才後悔自己的輕諾。
為什麼呢?因為太難寫了。如果從基督教釋義學角度切入,對於非基督徒意義不大,反而容易招來局外人的譏諷(啊你看,基督教好偽善/矛盾一大堆/耶和華跟摩西都好可怕,動不動就殺人)。如果從法學上切入,錢建榮法官比我更適合與讀者們分享:羅馬總督彼拉多和中華民國法官,哪一方判案比較顢頇混帳。我原本想避開書的主題,談談我跟耶穌的個人友誼(雖然是無神論者,我在輔仁大學任教十餘年,始終與講壇對面十字架上的耶穌相處融洽)。但是他的大徒弟保羅掌控了整個基督教(也許應該稱為保羅教)教義的詮釋權超過兩千年。這讓我很困擾。.
基督教在台灣是少數中的少數。陳文珊教授所接受的神學訓練,如果在基督教國家,就能夠顯出其進步超邁。但在台灣,則是拋媚眼給瞎子看。台灣的「右翼基督徒」其實也乏人問津。不像美國,還能接力當總統。陳教授這些神學/法學破疑之論,究竟要如何連接到台灣?
如果不針對教義,或者聖經內容的矛盾之處,提出質疑或揶揄(因為我們畢竟不是教徒,不受「聖經/耶穌」無謬論的限制),純然客觀地將之視為人類歷史中存在的、信徒甚眾的偉大宗教之一(就像我們對待佛教、伊斯蘭教),那麼這(些)宗教理當有其偉大之處,值得我們這些局外人/異教徒學習。我們所要尋找的就是這些值得學習思索之處,而無需理會其教義矛盾與否。
在此前提之下,純粹以基督教為例,我們可以尋得哪些有益的教誨呢?再縮小到本書焦點所在的死刑存廢/生命觀為例,基督教固然同時存在著應報論與修復論。但是應報論在歷史上如此具有普遍性,普遍到了稀鬆平常,殺人王蔣介石就能夠教導你,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全世界死刑執行比例最高的極權國家就能夠教導你。台灣那些背叛佛陀、反民主反自由的中常委政治妖僧就能夠教導你。何需勞駕上帝或耶穌,來告訴我們這麼理所當然到了陳腐不堪的廢話?基督教教義如果都是這些廢話,也不會接連兩千年,擁有這麼巨大的影響力了。這個宗教,對於生命必然思索得更深一層。修復論就是證據。凡庸之人都曉得惡有惡報,以直報怨;這些聰明絕頂的人(神)究竟在想些什麼,居然會得出死刑無用的結論?這難道不會引起我們的好奇心嗎?
就如同作者所說的:「如果耶穌的生平是聖經詮釋的試金石,根據耶穌的生命、教訓、死亡和復活來檢視聖經詮釋,聖經反對死刑,到底是有什麼可疑惑的。」那麼對我們這些非教徒而言,陌生的反而是「耶穌的生平」「耶穌的生命、教訓、死亡和復活」等等基督教的「常識」。
在這裡,「非教徒」的身分非常重要。因為我們不必受限於耶穌的「無謬性」,我們可以假設耶穌也是跟我們一樣的凡人,只是比我們聰明、比我們慈悲,而且更有群眾魅力。一個如此具有群眾魅力的人,要夤緣富貴出人頭地,實在易如反掌折枝,他卻偏偏要鼓吹愛、寬恕與悲憐。他的十二弟子至少有一半是反抗羅馬帝國殖民的奮銳黨人,跟隨他目的是為了猶太復國。他卻只願意贏得天上的國度,對塵世的權力冷淡異常,至死不悔。如此超佚絕倫的人物,何必主張死刑,以贏得庸人的信仰?
創教的教主都是無可救藥的理想主義者。因此被追隨者誤解、曲解或背叛,乃是宿命。但是偉大的宗教不同凡俗之處,也正在於具有自清自省、自癒的能力。基督教的歷史就是明證。當基督教屈從著、掌握了、或者迷戀上塵世的權力,容認死刑存在便是常態;當基督教回歸耶穌天上國度的理想,死刑便不再必要,甚至有害。不過,基督教這個歷史規律,在他們把整個世界捲進去之後,就出現了一個新的轉折:屈從、掌握、迷戀全球性塵世權力的基督教,不但未曾馴化羅馬(帝國),反倒被羅馬(帝國)給馴化了。
這是徹底的毀教叛教。單憑過往的自癒力,並無法扭轉,回歸耶穌的天上國度。這個禍闖的太大了,完全印證了「以萬物為芻狗」的「不仁天地」說,基督徒等於用了史無前例的規模,讓耶穌及其教誨蒙受全球性污名。而這一回,挽救基督教世界,免淪於撒旦之手的,竟是無辜被捲入、深遭池魚之殃的殖民地非教徒們。修辭學上,我們可以說:死於二次大戰中的數千萬條人命,才等同於一個十字架上的耶穌,終於喚回基督教世界的初衷。幾千萬條人命堆疊而成的新耶穌受難像,其沉重足以讓五零年代以後的神學反省,無需受制於之前歷代賢聖狹隘的宗教釋義,甚至足以無視舊約聖經撰寫者的鄉巴佬見識。
在陳文珊教授這本書中所出現的現代反死刑基督教省思,也因此不再受限於基督教徒所能享有。這些遠遠超越聖奧古斯丁、聖多瑪的沉痛省思,已經與其他偉大宗教的原始教義相容不悖,共同構成了一個屬於全世界人類所有的救贖烏托邦。廢除死刑,只不過是其中一個最不重要的面向而已。全面性的修復,才是正義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