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性閱讀─張娟芬談死刑判決
批判性閱讀─張娟芬談死刑判決
文/葉宇軒(廢話電子報記者)
本月12號晚間七點,自匈牙利短期返臺的張娟芬(作家暨「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理事),應哲學星期五之邀,由馮光遠先生(作家暨更生人)主持,謝若蘭老師(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司法正義學哲學博士暨「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長)與談,於慕哲咖啡地下一樓舉行「批判性閱讀─張娟芬談死刑判決」講座。報名情況相當踴躍,出席者眾,連講者後方的座位區也坐滿後,仍有部分參與者或坐或站,在略顯擁擠的地下室裡,和所有人一同對死刑議題進行思辨。長達一個小時的QA時間中,講者、與談人和聽眾之間更產生了許多精采的對話。
死刑判決是一個永久地讓一個人消失的決定,這樣的判決是怎麼形成的?
法律判決就像是一個故事,這個故事不能是虛構,它必須根據時序、真實訊息所產生的證據,進行犯罪過程的描述,至少需要前後一致、與主觀知識系統有相符性,並基於忠於事實的要求,而推導出的因果關係。不過判決中,除了描述之外,也不時滲入道德語言,來正當化自身。法律判決與一般的歷史與小說敘事不同,不管它是真實還是虛構,都會被國家權力所支撐:它改變現狀:從自由到不自由、從活著到死亡。
(以上文字取自「批判性閱讀─張娟芬談死刑判決」臉書活動頁)
本次講題是張娟芬老師在匈牙利羅蘭大學攻讀犯罪學博士的學位論文,講座開頭,她提到這篇論文的研究動機,與鄭性澤案密切相關。2009年,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開始檢視四十四份死刑定讞案件的判決書,某天,她讀到了鄭性澤案,叩響了鄭案平冤的第一聲鐘鳴:一份理想的判決書應該能夠完全說服讀者「就是這傢伙幹的」,但鄭案的判決書卻讓張娟芬「有很多個問號」──「大家會覺得冤案好像很容易辨認,但其實一開始冤案最多只是疑案而已!」廢死盟與相關NGO團體於是投入資源研究鄭案、展開救援。對張娟芬而言,這是個具有相當重要性的事件:「那讓我第一次從零開始,『看到一個冤案長什麼樣子』。」
「從2010年到現在,我們對於死刑的存廢展開很多辯論,但我忽然發現,竟從來沒有人仔細的去看過這些死刑判決!」許多人都理所當然以為死刑案件必定經過相當審慎的檢視,而當她在演講中提及鄭案等有明顯瑕疵的判決,每每受聽眾懷疑:「妳是不是都故意挑有問題的?」因此,她決定在博士論文中審視2006至2015十年間所有的死刑判決,以驗證討論死刑存廢時,一個經常不自覺被視為不證自明的假設:「現實中所有的死刑判決都是沒有問題的。」
她指出當前閱讀判決時,法律人經常以「平反的可能性」評價司法判決恰當與否,是太低太低的標準。如果死刑作為一種最最嚴酷且不可回復的生命刑,那麼每個死刑判決,都該足稱「年度最佳判決」──也就是說,除了冤案以外,即便是罪證確鑿的犯罪行為,都需要以謹慎的論述推演、事實調查來說服每一個觀者。
然而,當前的司法判決往往在理據薄弱、說服力不足的字裡行間,夾纏過多概念模糊的道德習語和倫理評價,諸如「不知悔改」、「已昭天理」、「以儆效尤」……彼此抄襲、引用,幾成例稿,意義的空白之間,填滿了一個又一個與法律無涉的標籤和千夫所指的暴力,獨獨不見正義;更多時候,判決書的敘事起點就設定在被告此生最最嚇人的一瞬間,以至於犯罪者之為人的全貌,變成永不可知的空缺,於是犯罪的個人,也就僅僅是個人而已,彷彿他的過去、現在與未來,都和我們的、整個社會的日常無涉……那麼,張娟芬就不禁想問:這是不是我們可以接受的判決品質?這樣怎麼可能不會發生被錯殺的正義呢?
「如果說我們可以容許司法判決都是用這種瞎貓碰上死老鼠的方式,那冤案絕對會源源不絕的──這次抓到死老鼠,那下次呢?說不定那明明是松鼠,它也硬是給抓過來了!」在分享結束前,她清楚而堅決地如是結論。
(完整講座影片請見哲學星期五Youtube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