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Afternoon, One Life!-訪蒙古爾克哈瓦賽倫律師
One Afternoon, One Life!-訪蒙古爾克哈瓦賽倫律師
文/林欣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蒙古對台灣人來說是一個遙遠陌生的國度,2012年該國國會以跨黨派多數的支持,簽署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第二任擇議定書,也就是「廢除死刑」的國際條約,成為東亞第一個廢除死刑的國家,一舉超越了日本、韓國、中國還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在2014年9月底來到蒙古進行實地調查,希望了解蒙古廢除死刑的社會以及政治因素,以作為台灣廢除死刑運動者的參考。
蒙古對這次廢死聯盟的代表團來說,也是一個處處充滿驚奇的國家。前一天還是秋天景致,第二天起床,蒙古包已經被白雪覆蓋,成為「冰雪奇緣」中的雪國世界,我們的蒙古翻譯見到我們,還一副「這沒什麼」的樣子跟我說:Four seasons in one day!(一天之內體驗四季!)
在烏蘭巴托的這些天,不管是正式參訪或者在街上訪問民眾,很多人跟我們說:蒙古人口很少,他們珍惜蒙古人的生命,所以跟隨國際人權趨勢廢除死刑是應該的。(蒙古廢除死刑的因素還有很多,不只這個理由,後續還會有更多報導。)但很「有趣」的(或許不該說有趣),可能是草原戰鬥民族不適應現代交通規則,在烏蘭巴托,交通號誌「僅供參考」,該行人通過的時候,車子硬是要過;該車子行駛的時候,行人也絕不退讓。前天晚上過馬路,就發生了類似的事情,我被不按牌理出牌的車子嚇到呆住不知如何反應,幸好同行夥伴反應很快的拉著我往前衝到人行道上。稍微穩定情緒後,我還能開玩笑的跟大家說:哇!那一刻,所有人生縮影在我腦海中快速倒帶…。My whole life in one second!
蒙古行的各式緊湊會面、拜會,應該會在今天的這個Blind Date中劃下句點,直到早上我們才從國際特赦組織蒙古分會的朋友那確認可以見到「一位承辦死刑案件的律師」,此外其他的資訊是零。這也是蒙古特色。
由左至右,依序是:吳豪人、賽倫律師、林欣怡、吳佳臻、翻譯歐宥娜、楊鵑如
一行人走進爾克哈瓦賽倫(LKHAGVATSEREN)律師的辦公室,或許不太適應有這麼多語言不通的外國訪客,她手忙腳亂的招呼我們坐下、準備茶水。她看起來不太像律師,反而像我們在街上看到會穿著蒙古傳統服裝的媽媽,雖然她今天沒有穿傳統服裝。坐下來之後,手上拿著這十天來快被我捏爛掉的問題清單,心裡面想著許多蒙古死刑的法律相關問題,希望把握最後機會,讓爾克哈瓦賽倫律師幫助我釐清,明天我們就要回台灣了。
不過,這些法律問題,我後來一個也沒問…
「不只是一般人,檢察官、法官和律師也可能成為死刑的被害者。」這是賽倫律師開口的第一句話。她說自己曾經做過13年的檢察官,9年的法官,目前是律師,有11年的執業經驗…。
20多年前,她還是蘇木貝爾省(Govisumber)的檢察官,蘇木貝爾省位在蒙古國東戈壁,是個人口只有一萬多人的小地方。在小地方發生了強暴謀殺案,一位21歲的年輕人強暴並且殺害了一位女孩,這個案件當然成為地方的大事情。加害者和被害者是男女朋友,兩個人在一起喝酒後,男生想做愛,女生不想,結果男生把女孩殺了,酒醒後悔不當初,但無可挽回的錯誤已經造成。
賽倫女士是負責這個案件的檢察官,當時蒙古的法律上有死刑,但是當時司法的氛圍是,只要判死刑,總統通常都會赦免死刑,一年大約只有一兩個死刑執行。她認為這個男孩很年輕,未來還有希望,就算是法官真的判了死刑,總統最後一定會赦免死刑,所以賽倫檢察官決定求處死刑,因為她認為這樣才能讓這位男孩深切的反省自己的過錯。
被害的女孩是家中獨生女,家人非常痛苦,不斷的要求死刑,開庭時也都會到法庭上表達強烈要求死刑的意見。最後,男孩被判死刑。
死刑判決確定之後,在等待死刑執行或者總統赦免的期間,只有檢察官能夠和他會面,所以賽倫檢察官每兩個星期都去看這男孩一次。這位男孩悔恨自己的過錯,不過年輕的生命還是期盼未來還有機會。每次她都問他,你還好嗎?有沒有需要什麼東西?這位男孩總是說:沒事的,我很好!不要讓家人擔心。我什麼都不需要,只需要妳帶來總統赦免的消息。
一旦死刑確定之後,蒙古的死刑犯是關在獨居房的。有一天,監獄典獄長打電話給賽倫,跟她說:妳請男孩的母親來看看他吧!也問問男孩有沒有什麼需要,讓母親給他帶來。雖然有點不尋常,但是賽倫檢察官猜想,或許是因為獨居了四個月,所以典獄長特別讓他可以會面,也或許是總統的特赦有消息了吧!
因此她去見了那男孩,問他:你需要母親帶什麼東西來?他說:請媽媽帶維他命C給我。然後她打電話給男孩的媽媽,但媽媽說:我今天有工作走不開,明天去見我兒子可以嗎?賽倫檢察官沒有多想就說:當然可以。
第二天一大早,賽倫陪同媽媽帶著維他命到監獄看這個男孩,才知道昨天晚上男孩已經被處決。蒙古的死刑執行是秘密,在執行前並不會通知家人。
媽媽痛不欲生,痛哭的質疑賽倫:為什麼不堅持讓自己昨天放下工作就來看兒子?為什麼妳當初要求處他死刑?這些質疑賽倫女士都無法回答。那一刻她才了解,死刑為什麼是一個殘酷不人道的刑罰。講到這裡的時候,賽倫律師忍不住流下了眼淚。
這個案件讓她決定轉換職業成為法官,因為法官可以決定是否要判決死刑。賽倫法官希望犯錯的人都可以接受懲罰,但她不希望這個懲罰是死刑。在她的法官生涯中,審判過10多起檢察官求處死刑的案件,但是她都沒有判死刑。賽倫法官不希望有第二位像她這樣後悔當初決定的檢察官。
但蘇木貝爾省畢竟是小地方,她不免會遇到男孩的母親以及被害女孩的家屬,這些都一再地勾起她痛苦的回憶。賽倫法官曾經17次向上級要求,希望可以調到別的法院去工作,但都沒有被允許。那個男孩跟她說「請帶給我總統特赦的消息」「請我媽媽帶維他命C給我」的樣子,至今仍會不時浮現在她的腦海。
在蒙古,法官是個非常不錯的職業,除了薪水之外,還有很多的加給,更可以用便宜的價錢住到政府提供的好房子。調職不成,她毅然決定辭去法官的工作,搬到了烏蘭巴托附近的一個小城市,在當地的大學教了三年書之後,2003年成為執業律師。
賽倫律師回憶過去,她說,作為一個檢察官,或許她並沒有做錯任何事情也沒有違反法律專業,但是那個案件讓她心裡承擔了很多的痛苦。國際特赦組織蒙古分會鼓勵她將故事說出來,希望可以影響更多人思考死刑的問題。成為廢死倡議者之後,她開始覺得自己慢慢的彌補過去的「錯誤」。
賽倫律師說,在蒙古,她相信有很多的法官、檢察官有類似的經驗和創傷,但是為了生活,他們必須要繼續在自己的崗位上工作,內心的痛苦,「你們是無法了解的。」
「國家讓我們成為殺人者」(the State makes us kill),賽倫律師以這句話作為總結。國會議員只負責立法,但他們不像法官、檢察官、律師有實際使用法律的經驗,所以立一條有死刑的法律對政治人物來說很簡單。她是親身經歷過這些法律的人,她堅決反對死刑。
就在今天下午兩個小時的時間,我們歷經了賽倫檢察官/法官/律師三十年的司法人生,走出她的事務所,一行人都還在消化剛才我們聽到的「故事」,沈痛的無法交談。
我認識一些台灣的法官、檢察官當然還有律師,從他們身上我也聽過或多或少他們和死刑之間的故事。有人捍衛死刑、判決死刑、支持執行死刑;也有人為著自己曾經做過的死刑判決悔恨不已。若沒有死刑,台灣的司法會崩壞、功能會蕩然無存嗎?我相信不會。但若沒有死刑,「the State can not make us 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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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故事給蘇建和案的承審法官們聽(吳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