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死刑報告: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後的國家義務(20140605新聞稿)
台灣死刑報告: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後的國家義務
The Death Penalty in Taiwan: A Report on Taiwan’s Legal Obligations under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20140605新聞稿
《台灣死刑報告: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後的國家義務》由英國的死刑專案(the Death Penalty Project)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合作。這是死刑專案繼2013年日本、馬來西亞的死刑報告後所出版的第三本亞洲報告,代表國際間高度重視亞洲及台灣的人權狀況。
6月5日早上10:00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了《台灣死刑報告》的記者發表會,記者會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主持,死刑專案執行長Saul Lehrfreund律師也特別飛到台灣來出席記者會,和本報告的共同作者台大法律系張文貞教授一起發表報告;尤美女立法委員、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代表Chris Wood(胡克定)也都出席這場活動。
本報告序言中說到「縱觀這份報告結論,台灣仍未能恪盡《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國家義務。刑事司法體系最深的罪愆,莫過於奪取清白之人的性命。」
今年4月29日,法務部長羅瑩雪簽署了爭議的死刑執行令,杜氏兄弟極有可能是冤案,劉炎國的死刑執行程序有明顯瑕疵,監察委員已經立案調查。在這個時間點公佈《台灣死刑報告》有極大的意義,台灣政府必須再次反思及面對2009年已經成為國內法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課以台灣的義務。簽署《公政公約》不代表要「立即」的廢除死刑,但是《公政公約》的確以廢除死刑為終極目標,因此台灣有義務制定相關國內法與執行標準,積極限制死刑的適用範圍。
《台灣死刑報告》分成了幾個部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死刑犯的權利保障措施》」、「死命權」、「禁止酷刑與不當待遇」、「審前程序之權利保障」、「公平審判死刑案件:最低保障標準」及「結論與建議」。
仔細閱讀這份報告,大家應能體會序言中的這段話「此份報告提出的各項證據一再顯示:台灣若未能達到自己承諾遵循的人權標準,政府即不應採用死刑;台灣至少必須改革死刑制度,儘量確保死刑案件獲得公平審判、死刑執行符合人道。台灣如果盡其所能履踐《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其他國際規約,可能終究會體悟:要打造無侵害人權之虞的死刑制度實在是天方夜譚;只有完全廢止死刑,才能有效確保身陷囹圄者的人權。」
台灣在2010至2013年間總共執行了21位死刑犯;最近一次執行則是在今年的4月,5人遭槍決。但正如此份報告強調,這些死刑案件均因未嚴守公約規範而引起關注。自2003年以來,國際上只有39國曾執行死刑;綜觀過去10年,此39國中也僅7國每年處決公民人數達10人以上。台灣的死刑判決與執行值得高度關注,亦與先前批准之公政公約規範背道而馳。
死刑專案和廢死聯盟期望這份報告所提出的論述與建議,有助台灣社會更了解死刑適用的嚴格限制。台灣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內國法化的作為值得稱揚,同時也意味著象徵民意的台灣國會已同意遵守接受公約限制。既然如此,台灣也應立即採取措施、因應報告關注的各項問題。
報告公佈之後,將寄送給政府相關官員、立法委員、各級法院及地檢署、各大學法律學系參考,也開放讓有興趣了解的社會大眾索取。死刑專案執行長Saul Lehrfreund律師6/5(四)晚上18:30在台大法學院有一場以報告為題的「台灣死刑報告: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後的國家義務」座談會;國際特赦組織台南小組也會在6/6(五)晚上7:00於MasaLoft咖啡店舉辦一場「死話實說:死刑,讓你一次問個夠」的演講,希望促成台灣政府與社會針對死刑有更多對話與思辨。
死刑專案 The Death Penalty Project
網址|http://www.deathpenaltyproject.org/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址|www.taedp.org.tw
臉書|TAEDP Forum廢死論壇
**中文版台灣死刑報告PDF檔請點選本文下方「附加檔案:taiwan_dp_report_2014.pdf」下載。英文版的報告請來這裡下載。
**若要索取實體手冊,請附回郵信封(大於A4的信封,貼上40元的郵票,寫上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寄到「台北市104民權東路二段26號10樓之2」,收件人寫:索取台灣死刑報告。我們會以印刷品掛號的方式寄送。(索完為止)
Attachment | Size |
---|---|
taiwan_dp_report_2014.pdf | 1.52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