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號稱代表我去殺死一個無辜的人
文 / 劉燕玉(文字工作者、「鄭性澤愛堅強」志工團團員)
監察院公佈調查報告的前一天下午,我才去台中看守所探望鄭性澤,距離上次看他差不多兩個月。兩次見面,不變的是鄭性澤澄澈純淨的眼神,他強打起笑容與探訪者聊天,以及總是熱切地詢問每個認識與不認識的人近況的體貼。但我感覺到這兩次,他的心情不太一樣。前一次他的心情稍微好些,這次狀況不如上次那麼好。
台中看守所 (圖片來源/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這是可以理解的。任何人遭遇到不幸或變故,情變分手也好,像鄭性澤遭遇的這種天大的無妄之災也好,一個人再怎麼努力,這件事對當事人心情的影響,都是起起伏伏的。有時你強壯點,心情與思考就正向點;有時你剛好身體狀況差一點,或者身邊剛好發生什麼事,人稍微脆弱點時,原本的恐懼和不平,就會跳出來,冷不防再打你一巴掌。
當天他問起監察院調查報告還沒出來,我想他等得很心焦。誰不會呢?光是重要考試成績一直還沒出來,就足以讓人心裡七上八下了,何況是攸關生死的調查報告?我一臉囧樣地回答他,這種調查都很久,要有耐心和信心。鄭性澤很體貼,但同時也有點cynical地說,「對啊,監察院就算很快可以調查完,他也要放很久才會拿出來。因為一個已經拖了十幾年的案子,如果他很快調查出來,那不是給以前辦案的人難看嗎?」
每次聽鄭性澤談別人的案子,總是心裡一陣酸。我心想,天哪,你自己每天都不知道活不活得過明天,還有心情關心別人的案子,別人的苦。他說,他每天都努力讓自己好好的,因為他在裡面無法孝順父母;他唯一能孝順父母的方式,就是讓自己好好的,才能讓父母少擔心。
上次看他時,他問了邱顯智律師的另一個死刑冤獄當事人的狀況;這次看他,他一直聊關廠工人案。他在裡面都很認真看報紙,知道的比我們在外面還多。邱律師的案子,只要上報的,他大概一個字也不曾漏掉吧。當然,吳育昇放話要法務部執行春決的新聞,他應該也一字不漏地讀進去了。我一點都不懷疑這則新聞如何影響了鄭性澤最近的心情;衝著這點,我就不會原諒吳育昇這個王八蛋。
我永遠不會忘記,第一次去看鄭性澤時,他說,「謝謝你來看我,很不好意思讓你麻煩了,但關在這裡面,也不是我應得的,我卻必須承受。因為這樣我們才見面,也算是一種緣份。」這句話的力量太強大,我深深被震懾住,震驚於鄭性澤言談間透露的尊嚴,那種「我和你是平等的,是一樣無辜一樣正常」的勇氣和自信。對於一個已經死刑定讞,十二年來活得日月無光的人來說,要說出這句話,多麼不容易。
我常想著,「不喜歡自己」和「不喜歡自己現在的狀態」,兩者間有個很細微,卻很關鍵的差異:前者是自暴自棄,後者則表示認知到自己改變的能力和必要。大多數人不容易察覺或分辨這兩者的差異,特別是處在低潮時,很難讓自己有足夠的力氣或理智來區分這兩者。
鄭性澤這段話卻清楚地傳達了,他把這兩者分得很清楚。更驚人的是,還有誰能比他的處境更讓人沮喪和低潮呢?坐監十二年,毫無自由,毫無自主人生的權利,他有什麼能力改變自己的狀態和處境呢?死刑定讞的意思是,這個國家的司法體系代表全國人民,對這個人下了一個最終極的道德判斷;司法體系代表全國人民告訴你,你不配活著,因為全台灣兩千三百萬人都討厭你,所以你去死一死吧。
我們多麼容易因對旁人的想法而改變我們如何看待自己:我們往往因為胖了三公斤,或者找不到工作,或者另一半劈腿而感覺「嫌棄\討厭自己」,因為那個狀態使我們相信,或至少懷疑,別人討厭我們,因此我們也就跟著討厭起自己。想想一個人,十二年來過著暗無天日,今天過了不知道有沒有明天的生活,十二年來每天被提醒著「這個國家每個人都討厭你」,你還能分辨「討厭自己」和「討厭自己現在的狀態」的差別嗎?鄭性澤居然做到了。每每想起,我總是驚呆得說不出話來。
當然,鄭性澤不是沒有不平。兩次會面他唯一重複的同一句話是,「這不是我自己要來的,但發生在我身上,我卻必須承受。」近來他靠著宗教努力讓自己心情平靜;畢竟,現在只剩宗教能夠告訴他,為何這種事發生在他身上?
但法律之所以是維繫文明社會最重要的支柱之一,不就是因為,它的目的與價值,在於減少因無法理性解釋的原因和意外造成人的不幸?就這點而言,因為司法才造成如此重大的痛苦,毋寧是更大的諷刺。去看看鄭性澤吧!去讓他知道,我們來看你,因為我們不同意司法體系的結論。我們並不討厭你,因為你沒有做錯事。我們也一定要爭取重審,因為我們必須讓司法體系知道,你說台灣兩千三百萬人都討厭鄭性澤,所以他應該去死,但我們不同意。我們並不討厭鄭性澤,因為他沒有殺人,那麼你就不能號稱代表我,號稱代表兩千三百萬人民,去殺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