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無心落實兩公約
法務部無心落實兩公約(林欣怡)
台灣於2000年政府宣誓的政策是逐步廢除死刑,且在2009年政府批准兩國際公約並且內國法化後,「逐步廢除死刑」本著《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6條的精神,應該不再有疑慮。
台灣也曾經於2006年至2009年間停止死刑執行,2010年重啟死刑執行以來,引起很大的爭議,因依據ICCPR第6條第6項「本公約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一個國家批准公約後,本當在已停止執行死刑基礎上,以更積極、具體的政策作為,達成廢除死刑之目標。但台灣政府的作為卻是與公約的精神完全背道而馳。國內關切兩公約施行的相關團體曾多次向法務部表達相關意見,但法務部卻總是片面解釋公約,自認為他們的作為符合公約要求。
今年10月份,聯合國關於法外處決、即審即決和任意處決問題的特別報告員Christof Heyns先生提交了一份報告給聯合國,特別提醒各國有關判處死刑的限制,尤其是對於那些保留死刑的國家,依據國際法規定是必須符合嚴格的要求。同時他也指出,死刑的判決和執行的資訊是必須要透明的,尤其對死刑犯的家屬和律師。
過去國內外人權團體一再呼籲,基於人道考量,在台灣全面廢除死刑前,法務部執行死刑應該要事前告知家屬,並讓家屬和死刑犯有見最後一面的機會。但是法務部卻總是以「穩定囚情」作為理由而反對。我們看到《自由時報》記者所寫的報導《現有61個死刑犯,秋決下波瞄準最惡者》,這才了解,法務部所謂穩定囚情而不能說的祕密,不能對死刑犯說、不能對家屬及律師說,卻能夠對一名記者鉅細靡遺的說明,為什麼?
擺明了只是做文章
此外,在ICCPR第6條規定,死刑只能適用於最嚴重的犯罪,且依據ICCPR的第6號一般性意見書中指出「國家有義務把死刑的適用範圍侷限於最嚴重罪行」、「『最嚴重罪行』這個詞必須嚴格限制,它意味死刑應當是一項十分特殊的措施。」
這則報導除了說明執行人數最多不超過9人,且具體指明是哪9人,法務部考量條件為「惡性重大及被害人數」,這也才讓我們了解法務部長的「真心」,他認為其他的52人相較之下並非「最惡者」,也稱不上「最嚴重的犯罪」,那當初為什麼檢察官要求處死刑,且法官判處死刑是否正說明了台灣量刑死刑的恣意與不確定性?
前述的聯合國特別報告員Christof Heyns先生的報告,更是佐證了我們的論述。
法務部除了是逐步廢除死刑政策的執行單位(或者現在應說是「死刑執行」的單位?),也是明年邀請兩組國際人權專家來台灣審查兩公約秘書處,法務部明明知道審查結果可能會認定台灣違反公約,卻還是在這個時刻決定「快快執行」以毀屍滅跡,而非謹慎的面對公約的國際審查,擺明是對這些國際人權專家的不尊重。
若法務部長一意孤行要在這個時刻執行死刑,我認為就應停止國際專家的審查程序,因為這麼做既浪費時間、精神,也浪費納稅人的金錢,反正法務部不就擺明著,兩公約只是做做文章。
作者為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出處:蘋果日報
法務部提出的澄清說明
參考資料:2012/11/13自由時報
〈現有61個死刑犯〉秋決下波瞄準最惡者
法務部近期再執行 最多不超過九人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去年三月四日槍決五名死刑犯後,已超過一年半未再執行,死刑犯人數已激增至六十一人,據了解,因多數民意仍支持死刑,加上監所死刑犯過多,已影響監獄管理和安全,法務部決定近期再次執行,為了避免引起反對死刑的國家及團體反彈,執行人數最多應不超過九人,其中民國七十四年在台南市帝王飯店縱火燒死廿六人的陳東榮,被列為頭號死囚。
曾勇夫接任部長兩年多來,兩度批准死刑執行令,已槍決七名死刑犯,曾勇夫日前談及虐童案時曾表示,死刑應減少使用,但若對「弱小、無抵抗能力者」施虐,則「依然容許死刑存在」。
考量條件是惡性重大與被害人數
據指出,法務部考量條件是惡性重大、被害人數,依此標準,法務部會在以下十人之中,圈選其中最具惡性的對象執行:縱火燒死廿六人的陳東榮,殺五妻兒及一女友的陳瑞欽,縱火燒死三名女童的林金德,性侵殺害女保險員的陳金火及廣德強,縱火造成五死五傷的林旺仁,到前妻家縱火造成四死的洪明聰,在中國殺害兩台商和三中國員工的杜明郎、杜明雄兄弟,及劫殺婦女埋屍的徐偉展。但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認為,執行死刑後一旦察覺是冤獄,將無救援機會,江國慶就是具例;她指台灣已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準備朝廢除死刑前進,明年二月聯合國有兩批現任及卸任人權官員,應總統府邀請來台灣審查國家人權報告,執行死刑有違兩公約精神。
法務部原定國家人權報告在今年二月公布後,規劃三、四月執行死刑,因總統府對內容多次提出意見,加上配合總統出訪行程,國家人權報告延至四月才公布,又遇上五二○總統就職,不適合執行死刑;後來法務部長曾勇夫出訪歐盟中反對死刑最力的德國,為免影響我方與歐盟關係,又拖延未執行死刑。
由於死刑執行延宕,監所感受不少壓力,特別是對監所秩序的維護,讓管理人員傷透腦筋。以台北看守所為例,殺害同校女教師被判死刑確定的曾思儒,不但不服管教,今年七月還用糞便混胡椒粉,朝舍房石姓主管潑灑報復;曾思儒如此羞辱主管,令監所管理員怒嗆「實在太囂張,應該馬上把他拖去打掉(槍斃)!」
〈法務部民調〉7成6民眾反對廢死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委託民意調查顧問公司進行死刑議題民調,調查報告日前出爐,七十六.七%民眾不贊成廢除死刑,八十五.二%認為廢除死刑將影響治安,顯示多數民眾仍認同死刑存在必要性,不希望全面廢除死刑,並擔心缺少死刑的威嚇性,社會治安會更差。
85.2%認為廢死恐影響治安
由於江國慶案引發執行死刑爭議,人權團體主張「廢除死刑前,應全面暫時停止執行死刑」,但七十六.二%民眾不贊同,認為目前已判決確定且無法提起非常上訴的死刑案,仍應依法執行。
不過被問到是否同意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代替死刑」時,反對民眾降為五十六.五%,支持民眾為四十二.一%,透露出仍有過半民眾擔心無期徒刑的威嚇力不足;另有八十二.八%民眾贊成新增「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刑罰,調查報告認為多數民眾要的是:「死刑名義上的存在」,看中的是死刑嚇阻力,不太會去關心或注意實際判處死刑的人數有多少。
對於「廢除死刑是否提升台灣國際人權形象」,認為有幫助的比率為四十七.四%,認為沒幫助的有四十八.一%,兩者比率相當,對此議題看法呈現兩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