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回音】一千個傷心的理由
⊙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助研究員)
夜裡,遠方似乎有槍聲響起,冷冽的空氣中,我忽然驚醒,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慢慢地,辨視出黑暗中的周遭景物,這才想起來已經到了墨西哥的邊疆城市San Cristobal de las Casas,明天要進入查帕斯省的叢林地帶,也是札帕提斯塔民族解放運動(EZLN)的主要佔領地。
此地其實已經變成另一種觀光勝地,充滿對左派或革命充滿憧憬的青年男女,漫步在古老的石板路上。隨處可見小販兜售切格瓦拉或蒙面馬可士的T恤,城鎮中心的廣場有白鴿在地上啄食,各式各樣的氣球伴隨著手風琴的拉動在空中飄浮,濃蔭樹下有擦鞋師傅,三三兩兩,聊天等候客人上門。札帕提斯塔民族解放運動所掀起的內戰早已停止,反叛軍在城外和農民一起種田,北美洲自由貿易協定還是繼續生效,無數的墨西哥窮人流離失所,在絕望中跨越美墨邊界的死亡沙漠。
這是一塊古老的土地。茂密的雨林當中有馬雅人蓋起的聖殿和金字塔,象形文字記載了古老的祭典和皇室起伏,鮮豔多彩的壁畫裡有穿著美洲豹頭飾的戰士,長長的兵器刺穿戰敗者的身軀。生命在這裡喘息,在這裡閃躲,在這裡消逝。
這也是一塊傷心的土地。來自各國的觀光客身邊隨時可以看到一群孩子圍繞,他們雖然並非衣衫襤褸,但稚嫩的臉蛋已經顯露出些許滄桑。西班牙殖民者帶來了新的宗教,教堂裡面金碧輝煌的雕像與樑棟,對照於臥倒在街角的衰病窮人和沿街乞討的孩兒,產生一種強烈的撕裂感。但此地的人民還是堅持奉獻給上主,還是崇敬禮拜。
走進印地安聚落的查穆拉教堂(Church of San Juan Chamula),地上散落了一簇一簇青翠的長草,伴隨著無數的油燈,在闃黑的教堂裡面,信眾拿活雞現祭,手起刀落,雞頭滾到一旁。馬雅籍的導遊瑪麗亞說,教廷不承認這裡的教堂,認為這是巫術。但是教堂中心木雕的聖母瑪麗亞像,依舊俯瞰著這些子民。我們跟著一隊送葬的行列走出教堂,黃土地上的市集有各式各樣的農作物和織品,塵土飛揚,但沒看到仿照蒙面馬可士的小布偶了,只有黃狗黑狗跟著一群髒兮兮的孩子在塵土間奔跑。同行的法國老太太拗不過這些嘰嘰喳喳的孩子,掏出自己的耳機,塞到其中一個孩子的耳中,那孩子頓時安靜了下來,臉上露出奇妙的表情,彷彿看到雲端灑落的陽光,天使在樹梢微笑。其他的孩子見狀也搶著要聽,不管還要不要兜售小東西了。
有的時候,人們其實不大傷心,只是倔強的生氣,憤怒著。
廣場上有個叫賣彩色氣球的小男童看到我們在拍照,用力地奔跑離開,並且回頭怒視,語調氣憤地講了一連串我們不懂的話語。我猜想,他不希望被當成觀光景點,他一點都不想要被「獵奇」,他不想要失去自己的靈魂,他不想要凝結在陌生國度某個人書架上的相框。我們會難過傷心,是基於憐憫,是出自同情,想要溫柔地和被觀察的對象一起經歷情緒的起伏。但也許他並不希望被憐憫,被同情。他想要的是憤怒,是一種揉合毀滅與新生的力量。這時候,我們從他的憤怒中看出自己的侷限,看出自己的可鄙。
走進San Cristobal de las Casas最大的傳統市集,裡面有各式各樣的農作物和食品,有些攤位賣的東西就像台灣市場裡面常見的糯米糕餅,五顏六色,七情六慾,百轉千迴,讓人迷惑於這生意盎然的萬象宇宙中。這裡有的不只是傷心,憤怒,更集中呈現了各種人生的奮力摶搏跌倒挫折復仇開懷乃至煙消雲散。食物蔬果和家禽屎尿,倒映在地上的污水裡,人們一腳一腳踩過。
在海德園的法律人類學課堂上,同學們夸夸而談本雅明、國際組織救援、人口販運、暴力的本質、阿岡本、非洲種族屠殺。我們的言語多於事件本身的厚度,每個人的田野經驗被抽離成幾個關鍵字。白茫茫的雪地裡,不斷冒出的是這個冷冽的問題:「多貼近才算貼近呢?」人類學強調理解,強調文化的紋理和縐折,我們必須貼近才能更清楚。但我們終究並非他們,我終究不是在廣場賣著彩色氣球的男童,我也不是被槍決的江國慶,我也不是被關了十八年的徐自強。我如何可能理解他們的生命?更不要說法律在他們生命中扮演的角色是什麼,究竟扭曲了什麼,或是彰顯了什麼?對於和他們互動產生關係的人而言,這些冷冰冰、硬梆梆的法律,又算什麼。
或許我最後只能仿照法律人類學的老祖媽瑪麗・道格拉斯一樣,噘噘嘴說:「制度影響人們的思考,制度影響我們的記憶、遺忘、時間感、空間與自我,制度是一種會思考的無臉人(們)。」每一個在制度底下討生活的人,就像散落在夜空中的星星,靠著辨識別人發出的星光來確認自己的所在,我們的認知是受到制度的影響而形成,而制度又反應了每個人想法的積累,因此我們的想法其實是受到別人的影響,認知的光纜在彼此交會的空間裡編織出意義的宇宙。當我走進墨西哥傳統市集時,我是在賣玉蜀黍的小孩眼中,看清楚了自己的蒼白。我是在逼問自己對廢死的想法時,逐步發現自己對於人性的理解侷限,以及困境。
娟芬問:「如果有傷心人類學,會不會有傷心法學呢?」如果人類學家會傷心,法律人會不會傷心?把學科的外衣拿下來,人當然是會有情感,但這大概不是娟芬要問的。問題應該是說,當制度這樣定的時候,執行法律的人,可不可以因為自己的情感偏好而改變制度運作的結果?在討論廢死議題時,常有人引用歐陽修瀧崗阡表:「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矧求而有得耶?」其實,這句話是歐陽修的爸爸在回應歐陽媽媽提的問題:「生可求乎?」他後面還接著說:「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如果於法當斬,還可以求其生嗎?也許可以,也許不可以,歐陽爸爸只說,若不認真去求索,就可能會讓冤獄死於無辜。
這樣做是不是在扭曲制度、枉法裁判?不,絕對不是。制度並沒有要你非殺人不可,制度是要你理解人性,要你翻開卷宗就像走入菜市場裡面一樣,去感受人生的紛亂嘈雜,去看見角落裡的陽光,看見孩子臉上的淚痕,看見清晨微風吹過的稻田,看見被推倒的房舍和被剷平的農地,看見煉油廠上空冒出的火球。它只要你去理解文字背後的事物意義,去理解每個人的情緒,每個人傷心的理由。但你可能要問,理解了又如何,總是要作個決定吧,作決定的那個人總是會被描繪成沒心沒肝又穿西裝的男性,這公平嗎?難道這樣的人不是在為這個社會當黑羊?你會為了其他人感到傷心,難道不會為了這樣一個注定要當劊子手的人感到傷心嗎?他也是人啊。
是的。他也是人。這就是答案!制度不是「無臉人」,也不是一條條冷冰冰的法律,他也是人。如果說法律人類學給我們的啟發是:去理解不同社群在不同脈絡下產生出來的意義。那麼「人類(的)法律學」就是要將這些意義灌注到法條裡面去,讓白紙黑字的法條膨脹起來,可以收納整個人類世界的意義進去。這時候,傷不傷心,不再是重點。因為在那個膨脹起來的意義的世界裡面,不只有傷心,也有快樂,不只有分割共有物之訴,也有無因管理的報酬請求權。通過觸摸那些文字背後的真實人生,無論是法律人也好,人類學家也罷,都將長途跋涉進行一場發現你我和眾人的旅程,這也是最古典的人文學探索:尋找人的意義。
娟芬說,「不讓你傷心的法學,就不值得從事。」且容我試著替換兩個字:「不讓你理解的法學,就不值得從事。」因為,不讓你理解的法學,將會帶來一千個、不、成千上萬個傷心的理由。
* 延伸閱讀:傷心法學之歌(張娟芬)|尋索意義的多重旅程(容邵武)
* 本文刊登於《廢話電子報》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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