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審不如起身關懷
2012-02-09 中國時報 盧郁佳
女星友人毆打運將重傷案,連日在媒體引導聚眾復仇的大方向下,似乎越是懲罰眾女星,株連越廣,越能補償運將一家的痛苦。運將一家人是否這麼想呢?或是有可能,為免在群眾怒火上添油,家屬反而被迫勉強壓抑自己的悲痛。丈夫/父親生死未卜,恐慌煎熬,還逼著去面對鏡頭交代「我原諒了」。這份苦,讓人心痛,我們為什麼把人逼到這種境地?原來逼迫罪人,並不是援助家屬,過度時反而也逼迫了家屬。
家屬的原諒與否,甚至罪人懺悔與否,都是個人漫長艱辛的私密平復過程,群眾無權剝奪代行。演變至此,已經不是我們替受苦的家屬出頭,而是逼迫家屬替我們自己出頭洩忿。
譴責「表演政治」癱瘓政治時,也要問「表演公審」示範了什麼公民責任觀念。次次如此,網路公審欲食其肉寢其皮、逼罪人公開道歉,但誰有權道歉/原諒?如果罪人道歉不能不公開,家屬原諒只是收容罪人緊急避難,那都只是為了滿足舉國脅迫貪看的一場戲。不是罪人在道歉,也不是家屬在原諒,而是媒體操辦偶戲以娛觀眾。
在「眾人皆曰可殺」生存威脅高壓下,人只會恐懼、自衛,逼罪人道歉一句太容易,但是人人心知肚明,那只是媒體正義的自我滿足、遠多於當事人生命深刻的自我蛻變。此案已起訴,若我們繼續獵殺,就會錯過問題所在,下次仍需要周期性獵殺罪人發洩。司法會懲罰罪犯,如果我們覺得我們的時間也該花在懲罰上,表示有其他該做的事沒人做。盤點社會真正需求,至少有這三方面:
首先,案件背後隱藏的是,大眾疑慮執法不公:底層小人物平白遭人痛毆,若非意外證人舉證、加害者有名人而鬧大,可能就此冤屈忍悲,陷入絕境。故事印證了公眾潛在恐懼「這個社會無公平啦」、「政府只保障有錢有勢」、「吃到瘦肉精,各人顧性命」,因此,攻擊女星都是在為「也可能受害的自己」訴冤抱不平。這種情緒,都應該重視,問題只在它不可被仇恨白白耗盡,應該是行動起點。
再說得正確一點,無論在多小的事上,動搖獨善其身的想法,察覺用抱怨取代行動的習慣,將時間投資於自己的公民參與,才能踏出靠近公平的一步。
其次,民族情緒。當我們大排長龍買日本平價服飾,哈日的同時,就已醞釀東京影展台灣團被逼退場時,遇勢必發的仇日聲浪。一名日本人確實在台灣闖了滔天大禍,但痛恨卻出於台灣哈日、哈韓、哈陸背後的委屈心結。文化自尊,與產業改革,如同左右腳,只能互相支持而前進,需要每個人努力。媒體不思改革,還轉載仇韓日人妄指嫌犯「是偽裝成日本人的韓國人吧」,來證明日本網民替台灣撐腰、同仇敵愾,其實這些人還想收復台灣呢。以日本之強勢,文化被韓流閹割的屈辱感都不在話下;所以台灣自卑並非可恥,是進步動力,但若也想排外來代替進步,那就沒救了。
最後,道路安全。其實,罰僅是最低手段,溝通設計才是朝野應積極創造的發展空間。我們應將炮轟罪人的心力,轉而放在構思協調安全之道。例如此次有賴於途經的好心運將搭救,啟示我們:即使行駛車輛,也不是孤立封閉的空間,即使道路也是一個社區,應該開發互助資源。車內遇劫、發病,失去行動自由的狀況下,怎樣能在第一時間、最小動作內,將求救訊號展示於車外,鄰近駕駛、路人怎樣配合伸援,有助廣大運將的安全。
構成一個城市的活動興盛,要靠計程車;一個城市的使用介面友善與否,也取決於運將態度。與其去臉書反女星團按讚,請搭車對運將說「讚」。與其人肉搜索罪犯,不如找運將聊聊需要什麼、可以更安心。你我若能保障幸福的運將,運將就能保障快樂的城市。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