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宣判無罪,「江國慶們」依舊無法瞑目(20110913聲明)
江國慶宣判無罪,「江國慶們」依舊無法瞑目
20110913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聲明
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於今天(2011年9月13日)上午9點宣判江國慶案的再審結果:無罪。本案就此定讞,民間司改會及江案義務律師團 也將繼續協助江家依據「刑事補償法」規定向政府求償,並且呼籲台北地檢署應針對陳肇敏等涉及刑求江國慶的軍官們進行追訴。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欣見司法還給江國慶及其家人遲來了15年的公道,但「正義」是否真的就此彰顯,尚無定論。
我們呼籲台灣政府以江國慶案為殷鑑,重新思考死刑制度錯判的危險性及執行的不可回覆性。
依據民意調查,有76%的人反對廢除死刑,但在同一份問卷中,卻也有88%的人認為台灣的死刑會錯判。自從2003年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立以來,更發現台灣的死刑制度充滿著問題,包括最重要的第三審可以沒有律師、也不須要開庭辯論,定罪和量刑的程序不分,法官判處死刑並不需全體法官同意的一致決、空有赦免法卻沒有實質的程序。大部份的死刑犯為社會較弱勢的人,有相當比例的人有精神障礙、智能不足,甚至有一至兩成的死刑犯根本不認識字,沒有合適的律師協助、不了解司法程序進行…。在台灣,死刑冤判的機率絕對比中樂透還高。
如果台灣政府不願意制度性的思考死刑問題、不願意停止死刑執行,而僅僅將江國慶案歸因為「單一個案」,廢死聯盟擔憂,下一個江國慶很快就會出現;而江國慶之前的許多江國慶們,將繼續死不瞑目…。
延伸閱讀:
1. 江國慶案大事記(參考中央社2011年9月13日的江國慶案大事記整理所得。)
1996年9月12日,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5歲謝姓女童遭性侵殺害案。
1996年11月1日,軍事檢察官認定性侵殺害女童的嫌犯是士兵江國慶,依強姦殺人罪起訴。
1997年5月4日,另一許姓嫌疑人在台中市保齡球館廁所性侵6歲女童,當場被捕;許嫌自白聲稱犯下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姦殺案。
1997年8月13日,江國慶遭軍方速審後槍決。
2001年12月10日,江國慶父親江支安指控軍方刑求,聲請非常上訴。
2010年5月12日,監察院認定國防部涉非法取供,且漠視全案另一許姓嫌疑人,糾正國防部。
2010年5月19日,法務部長曾勇夫要求台北地檢署偵辦軍方處理江國慶案是否涉及刑求;台中地檢署偵辦 性侵殺害女童部分。
2010年6月,江支安因癌症過世。
2011年1月28日,台中地檢署傳喚許姓嫌疑人,移轉管轄給台北地檢署。台北地檢署聲押許嫌。
2011年2月1日,總統馬英九親赴江家致意,表達政府對江國慶案道歉。
2011年5月24日,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許嫌;另就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人涉及不當取供部分,給予不起訴處分。
2011年6月8日,最高法院認為江國慶案已裁定開始再審,原判江國慶死刑的判決不存在,無非常上訴之必要,依法裁定駁回。
2011年7月13日,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9名軍官被控涉及江國慶案,台灣高檢署認為偵查尚未完備,再議有理由,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2011年9月13日,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依法定程序,針對空軍士兵江國慶案再審後,判決江國慶無罪。
2. 民間司改會網站:江國慶案15年 終獲平反 相關評議與新聞彙集(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2912)
照片左起為: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江案義務律師尤伯祥、江國慶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