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辯護】依舊願意為你辯護──翁國彥(2011/08/24 PNN)
出處: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死刑辯護】依舊願意為你辯護──翁國彥
<青年律師不歸路?> 系列專訪
實習記者張瑜庭 / 專訪
一般來說,律師進入法庭後,應該與被告站在同一陣線,利用自身的法律專業,協助被告面對龐大的國家機器。但是,什麼樣的律師在進入法庭後,不但必須面對檢察官與法官的質疑,還必須時時刻刻提防不要激怒自己的當事人?
這哪招?為你辯護討罵挨
專攻人權法的翁國彥,在完成英國學業返抵國門之後,很快便參與了他的第一件死刑辯護。被告C有嚴重的被害妄想症,時常妄想政府機關要迫害他,然而,他的偏執症狀,卻讓他始終不肯接受自己生病的事實。C的病症不僅讓他多次大鬧法庭,甚至讓律師無法順利替他辯護,因為只要提到精神疾病,C就會將槍口轉向自己的辯護律師,對他破口大罵。
雖曾多次在庭上被C用三字經、五字經炮轟,翁律師沈毅地表示:「我不會解除委任,因為這不是他的錯。」接著,他無奈地解釋當今社會現狀:「精神疾病患者面對法庭是最弱勢的一群。」這樣的被告,不但律師不好找,法官、檢察官甚至大眾也經常以有色的眼光看待他們。在法庭裡最常見到的矛盾狀況是,法官、檢察官認為被告想裝病脫罪,但同時,又因為被告是精神病患者,認為他們具有高危險性,應該與世隔絕。
另一方面,在與當事人相處的關係,翁律師則強調:「最重要的是彼此間的是信賴關係!」然而,遇到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告,想實踐自己的理念,有時並不容易,被告C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由於C始終不肯面對自己生病的事實,因此,每當提起病情,C就會和律師起爭執,甚至審理過程中,他有很長一段時間不肯見律師。「不過只要不提這件事,他就可以好好溝通。」翁律師解釋。但私底下的會面和開庭時總是不太一樣,畢竟在庭上,律師就必須提出生病的事實,而兩人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一點點信賴感,瞬間毀於旦夕。
心魔殺人 殺的究竟是何人?
同樣因為精神疾病陷入司法泥沼裡的,不只有被告C。在翁律師處理過的重大刑案中,還有其他人,也因此,翁律師感受特別深刻。談起辯護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他苦笑:「處處都是瓶頸阿!」以翁律師剛接手的一個案件為例,被告是第二次犯案了,然而上一次的審判過程中,其實就有很多問題了。「四家醫院竟然對被告的責任能力做出三種精神鑑定結果,問題是,與精神狀態有關的責任能力鑑定總共也只有三種結果阿!」翁國彥無奈地說,每家醫院鑑定的方式、標準都不相同,甚至有醫生在鑑定報告最後強調,請法院不要傳他出庭。還有負責精神鑑定的醫生,越界「主動」深入調查案情,把調查結果納入鑑定報告中。
至於法院這邊,翁律師也遇過法官拿出民國26年的審判案件當作判決時的參考。面對千瘡百孔的刑事訴訟程序,被告開庭時也只能碰運氣。這些,都讓翁律師不禁感嘆台灣的司法制度有待加強。
戒慎恐懼 司法制度不完美
翁國彥整理自己幾年來執業的體悟:「不要太過於相信這個制度的優點,而是應該不斷去注意他的缺點。」面對法庭戰場,翁律師認為司法制度就像民主制度一樣,只是眾制度中問題最少的一個,但註定會有瑕疵。談到刑罰中最嚴厲的死刑,翁國彥不假思索,立刻表明自己的立場:「我可以說我是支持廢死這邊。」身為律師的他,在執業期間,看見了司法制度的殘破不堪,他認為台灣的律法還沒有完美到可以定人生死。
談起自己的工作,翁國彥信誓旦旦地表示:「我想我短期內不會背叛法律這條路啦!」他也說,自己對於患有精神障礙的當事人的案件比較有興趣,雖然他知道這類的案件通常會伴隨殘酷的犯案過程與手法,但他也很清楚這些被告同時也是最需要幫助的人。因此在未來,這樣的案件依舊會是他的優先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