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對台灣政府於2011年3月4日執行5名死刑犯之聲明及發言
台灣政府於2011年3月4日執行5名死刑犯,各界聲明及發言整理:
歐盟(EU)
Statement by the High Representative, Catherine Ashton on the executions in Taiwan
President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Jerze Buzek, criticized Taiwan for the execution of five prisoners
歐洲聯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兼歐盟執委會副主席艾希頓:
...這是台灣去年恢復執行死刑後,首度執行槍決。從2006年至去年,歐盟曾因台灣事實上暫停執行死刑感到鼓舞,如今台灣又再度成為極少數工商業發達而執行死刑的民主國家。
艾希頓表示,眾所周知,歐盟向來非常重視廢除死刑,認為廢除死刑有助於強化人性尊嚴與人權進步。歐盟主張,死刑不能達到震懾效果,更不能挽回任何司法體系都無法避免的司法誤判。
她呼籲台灣勿再執行下波槍決,以暫停事實上的死刑取而代之,以待死刑法條廢除。...
德國聯邦政府人權政策及人道援助委任專員羅寧(Markus Loening)
德國外交部發佈羅寧的聲明內容為:「我嚴厲譴責死刑的執行。我一向視台灣是一個民主及法治國家的楷模。這件事尤其負面的是,它讓台灣傳送出相當負面的信息。針對這些背景,台北駐柏林代表處處長被要求到外交部做說明。」
羅寧在去年5月也曾發表聲明,譴責台灣執行死刑。
來源:台執行死刑 德國人權專員譴責(20110305中央社)
歐洲議會議長布傑克(Jerzy Buzek)
布傑克於開議演說中,公開批評台灣這個月4日槍決5名死刑犯,並呼籲台灣重新暫緩執行死刑。
布傑克在演說中批評台灣執行死刑,並呼籲台灣當局恢復曾於2006年到2010年暫緩執行死刑的作法。...
來源:歐洲議會議長 批台灣執行死刑(20110308中央社)
歐洲議會人權小組副主席安芮琪娜:
...就社會教育層面而論,提供死刑議題的客觀訊息,是一個國家政治人物應負的責任。台灣民眾應被告知,傳統上認為死刑可遏止犯罪的刻板印象是錯誤的。
安芮琪娜表示,尊重法律規定是可理解的,她也從不質疑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儘管如此,法律是由人民、經選舉產生的國會議員與總統所制定,也能被修改,何況尊重人權更是重要。
她說,除了遵守法律,各國也須全然遵守國際承諾,像是台灣曾簽署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Rights),應提醒部長曾勇夫留意。
安芮琪娜表示,歐盟絕對不會同意授予不尊重人權的獨裁國家與政權免簽待遇,台灣取得歐盟免簽,證明台灣與歐盟都承認共同的價值與利益。
她說,共識與互信的建立需要耗費長時間與多方努力,但很不幸,互信也可能很快就毀於一旦,部長曾勇夫應在他能力範圍內盡其所能,以免讓這種情況發生。
亞洲反死刑網絡(ADPAN)
ADPAN REGRETS YET MORE EXECUTIONS IN TAIWAN
國際特赦組織(AI)
Taiwan: Executions of five men condemned
國際反死刑委員會(ICDP)
Statement by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 on the Executions of Five Prisoners in Taiwan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TAE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