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與情感‐‐台灣廢除死刑論爭的懲罰想像(林政佑)

編按:本文發表在2010年9月25~26日,由台灣社會研究學會所舉辦的「返景入深林:理論與實踐研討會 」的D1場次「人神共憤、依法行政:廢除死刑運動的跨國境爭論」中。

懲罰與情感‐‐台灣廢除死刑論爭的懲罰想像

林政佑[1]

一、 前言

 1. 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

本文研究動機主要有兩者:

其一,在今年的二月到四月之時,由於立委以遲遲未執行死刑之由,質問前任法務部長王清峰為開端[2],引發一連串沸沸揚揚的死刑存廢論爭,這一場討論或是炒作的規模,可以說在近年來死刑存廢論爭中算是較大的。在這一次的討論中,對於作為一個法律學習者的我而言,有著怎麼樣的意義?台灣社會所呈現出什麼樣的法文化面貌。

其二,作為一個從大學時代關心死刑存廢和司法改革的我,從這樣的立場身份出發,又該如何看待這場論爭?一方面看到可能台灣廢除死刑運動的侷限之外,另外一方面,未來台灣廢除死刑運動或者說刑事司法人權的保障又該如何?

基於這些身份的匯聚,我嘗試從這一場論爭中,探求幾個問題:為何台灣廢除死刑運動的對抗面是被害人保護,這樣形成的過程及意義為何?在這當中涉及到台灣人民的懲罰想像,本文嘗試台灣繼受現代刑罰制度的變遷中,究竟受刑人的圖像為何?型塑出人民的懲罰想像。又,關注被害者權利,積極維護死刑的背後是怎麼樣的理據與情感?支撐死刑的情感是什麼?又為何是如此?廢除死刑運動因此走入了怎麼樣的困境?對於這樣的情感,我們該如何面對,以建立一個人權法治的社會?

整篇文章架構上,首先就戰後台灣廢除死刑運動與被害人保護的形成,為歷史性的考察,以此來看今年年初廢除死刑論爭當中,廢除死刑等同於加害人保護,支持死刑等於被害人保護,這樣二元對立的邏輯如何建立及其意義為何。接著探討雙方所提出的論據背後,掩藏著怎麼樣的懲罰想像,本文以台灣自由刑的歷史演變,揭開這想像如何形成。接著,著眼於支持死刑論者的情感,思考人的脆弱性、受苦等因素,說明對於苦難的同情與義憤,是支持法律統治的重要連繫因素,但是這也同時可能造成對於特定群體的壓迫。最後,藉由上述的討論,來思考刑罰理論和和刑事司法人權的困境。


[1] 林政佑, 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2] 44死刑犯 40執行要不要槍決? 吳育昇促說清楚王清峰:現僅25國在執行〉,《聯合報》,2010224日,A9版 2

本場次其他兩篇論文分別為:

法律上死亡概念的考察:以「腦死說」論爭為起點 (李明芝 / 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聯合國與廢除死刑 (李仰桓 /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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