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死刑殺一儆百──從楊偉光事件談起
用死刑殺一儆百?
袁沛姍,房翠瑩(東方新聞網 )
這場講座會的外來主講嘉賓楊宗澧,來自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立於2003年,主要是體認到生命權與死刑之間重要且複雜的辨證關係,並努力以更人道及符合人權與正義的制度去維護人民權利。
來自大馬沙巴的弱勢青年楊偉光,運毒被新加坡判處死刑事件發生后,坊間開始出現一種反思,紛紛討論死刑存廢問題。近代,死刑存廢一直都是國際間熱烈爭辯課題,但支持與反對雙方都持有本身的理據。
然而,在楊偉光事件的背后真的只存在著罪行與刑法?或許更多人會認為,楊偉光事件呈現社會的黑暗面,揭發了社會對弱勢群眾的忽視,從而引發了一連串的社會問題。
存廢因素複雜,死刑不治本
通常,被處以極刑,都是因為犯下很嚴重罪行。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歐洲國家更著重于人道立場,紛紛將此刑法廢除;但時至今日,世界還有不少國家仍執行死刑,我國與新加坡就是其中的國家。
據了解,世界各地的民意對于死刑的看法,當中立場多不是單純的支持或反對死刑這個制度,更多時候他們會以其他因素作為考量。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委楊宗澧在講座會上,針對死刑的民意傾向做出了剖析。他認為,一般民眾對于死刑并未存有明確立場,但一些重大案件發生后,一般民眾就會支持死刑。
極刑不足遏制販毒
一般而言,民眾會出現一種迷思,就是輕易把死刑與罪案率掛鉤,認為死刑有阻遏犯罪的效用。反之,死刑廢除后會引發壞人滿街干案、善良民眾財產受到威脅、犯罪率升高、治安亮紅燈、受害家屬得不到正義、加害者得不到嚴厲懲罰。
然而,根據時事評論員唐南發引用今年2月的歐盟報告說明,儘管許多亞洲國家執行了死刑,依然沒有明確證據顯示極刑足以遏制毒品走私活動。
「研究甚至顯示,死刑所起的阻嚇作用不見得比終身監禁來得有效。更重要的是,亞洲地區的死刑個案常被指是不公平審訊的結果。新加坡和大馬等對毒品罪案施以強制性死刑,更導致法官失去對相關罪犯判處其他刑罰的可能。」
也許,很多人會聚焦于死刑廢除后社會是否出現亂象。講座會在場人士認為,問題歸咎于政府如何妥善處理問題。
楊宗澧直言,死刑的存在并不代表政府可以不致力于維護社會秩序、不致力完善受害者的恢復措施、不解決社會福利等種種不公的問題。
話說回楊偉光案件,唐南發提出聯合國2007年1月的人權委員會報告,說明毒品案件不符合「最嚴重罪案」的定義。
「法庭往往無法充分證明幹案者具有明確殺人的動機,因此施以死刑並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這不意味著對運毒者網開一面,而是應該處以相稱的刑罰。執行死刑應該屬於特殊情況。」
另一主講的宗教研究者鄭庭河也認為,楊偉光事件背后牽扯許多複雜元素,包括社會濫用毒品、龐大犯罪集團等問題。
「楊偉光只是龐大集團的小螺絲釘,卻要牽涉死刑,這與社會的不公義有關。那些沒有受過良好教育者和社會底層,其實都是罪惡行為的受害者;那些龐大犯罪集團的首領反而應負上最大責任,面對死刑。」
鄭庭河續說,一個進步、發展全面的宗教應該有社會關懷,協助社會底層的年輕人。
講題:
用死刑殺一儆百──從楊偉光事件談起
地點:隆雪華堂樓上講堂
日期:8月10日
時間:晚上8時至10時30分
主講人:
「楊偉光後援會」協調員饒兆穎
時事評論人唐南發
宗教研究者鄭庭河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委楊宗澧
主持人:
隆雪華堂國際關系委員會成員
廖秋怡
主辦單位:
楊偉光后援會
隆雪華堂民權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