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楊偉光運動掀民眾反思 死刑凸顯人道法治安全疑難 (獨立新聞在線)
特赦楊偉光運動掀民眾反思
死刑凸顯人道法治安全疑難
文章來源:獨立新聞在線
作者/本刊梁康 Aug 11, 2010
【本刊梁康撰述/蘇曉楓攝影】聲援新加坡死囚楊偉光運動引發民眾對於廢除死刑出現褒貶不一的輿論爭議,然而,也同樣喚起社會開始更理性地反思死刑制度衍生的種種問題,包括國家社會安全、死刑與罪案的關係及司法與執法的公正性等;並且反省奉行“殺一儆百”的死刑制度,未來將會造就怎樣的社會。
“楊偉光後援會”、隆雪華堂民權委員會及《獨立新聞在線》昨晚在隆雪華堂樓上講堂舉辦“用死刑殺一儆百?——從楊偉光事件談起”座談會,四名主講人是:“楊偉光後援會”協調員饒兆穎、時事評論人唐南發、宗教學者鄭庭河及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委楊宗澧,主持人則是民權委員會委員廖秋怡。主講人從法治、人道及宗教等多方面角度探討楊偉光事件衍生的問題。
關於救或不救楊偉光的問題,饒兆穎表示,從聲援楊偉光運動展開以來,她就接到不同的聲音,甚至會有人責問為何要為像楊偉光這樣的販毒者請命。
“其實,並非大部分人對於死刑的態度都是極端的,即完全反對死刑或贊同廢除死刑,而是處於中間位置,並沒有很堅定的立場,他們願意衡量,這是犯下什麼罪行,是否有悔改之心等因素,才決定是否給予支持。”
饒兆穎也重申,針對她為何替楊偉光請命的原因,她已在《獨立新聞在線》的評論中交待。
從台灣遠道而來的楊宗澧也分享該國的經驗,他指出,即使通過民意調查,也無法看出民眾對於死刑的真正態度,以台灣為例,會有七至八成的民眾支持死刑,但是,換一個方式提問,即能否以無期徒刑及不准假釋取代死刑,則會有53%的受訪者支持,再問及是否認同悔改的死囚能夠假釋,贊同人士又會跌至剩下35% 。
他也說明,台灣的死刑是針對暴力犯罪,即殺人,而販毒在該國並非判處死刑。
他指出,即使是已廢除死刑的歐盟,例如以德國而言,若今天向德國民眾進行民調,贊同死刑的民眾仍然還是屬於大多數,特別是一旦有重大刑案發生時提出死刑,贊同死刑的民眾更是直線上升。
“但是,值得深思的是,為何歐盟國家,如德國在民意普遍不認同的情況下仍然還是廢除死刑呢?原因在於政府有責任走在文化價值的前面。”
犯罪攸關社會條件
唐南發也補充,為何英國會在50年代毅然廢除死刑,這是因為英國很多法官覺得法律不合理,沒有考慮到罪犯的家庭背景、教育程度和思想成熟度。
他說,很多英國律師在爭取生存權利的案件時也發現,很多誤判導致冤案,而發現法官判錯時,人卻已經被處死了,即使重審也無濟於事。
“同時,從種種數據看到,即使死刑,仍沒有辦法解決犯罪。因為犯罪不是生與死的問題,而是(關乎)社會條件,即是否解決貧窮、兒童失學、毒販網絡等錯綜複雜問題。英國人從這方面所看到,即使再多人死也無法解決濫用毒品問題。”
楊宗澧表示,目前全球197個國家當中,有139個國家在法律上或慣例上廢除死刑,而保留死刑制度的有58個國家,亞太國家方面,廢除死刑有17個國家,保留死刑的47個國家,而超過10年沒有執行死刑的國家則有9個。
“其中,中國、馬來西亞及新加坡迄今的死刑人數還是一個'黑數',即外界始終無法獲得一個確實的數據。”
他也分析,罪案與死刑不能掛鉤,並不見得今天廢除死刑,明天就會有一大群人上街殺人。
他反問:“難道沒有死刑,政府就不應該降低犯罪率、教化罪犯嗎?這個社會迷思需要打破,因為司法改革還是要進行,民間社會仍需監督政府。”
他指出,以加拿大為例,該國廢除死刑後,罪案率能夠不升反降,因為加拿大警方在廢除死刑後更加致力地進行罪案防治,並不是單一的思考沒有死刑就不能打擊罪案。
他指出,台灣過去在1955年至1992年482名被處決的死刑犯,反映很嚴重的階級問題,即他們大部分的特徵都是一些涉及普通殺人罪的初犯、年齡介於18歲至30歲及教育程度不高等,這與楊偉光的情況接近。
新加坡死刑審訊絕對公正?
另外,唐南發也提出質疑,新加坡的死刑審訊是否絕對公正?這是需要衡量的問題,特別是馬來西亞與新加坡在販毒的問題上,都是採用未判先定罪原則(one is presumed innocent unless proven guilty)。
唐南發形容:“這就如同我已認定你帶毒,你要證明不是你帶毒”,這意味著問題轉到被告身上,而不是控方身上,無疑是違背刑事案的精神原則。
他也以新加坡過去的迪魯瑟瓦(Thiru selvam)案例說,主被告迪魯瑟瓦與次被告因為攜帶600公克海洛因而雙雙被捕,在受審過程中,迪魯瑟瓦堅持他沒有運毒而不認罪,但是次被告卻認罪承認有運毒,並指控迪魯瑟瓦教唆他帶毒,結果是次被告憑片面之詞逃過死刑,被判20年監禁徒刑,但是迪魯瑟瓦則是被判死刑。
是否還在“包青天”時代
另外,楊宗澧詢問在場的出席者是否看過“包青天”,在場出席者都舉手認同,他說,若楊偉光仍然在那個搜證、調查及審判集於一身的年代,同時判案也並非根據科學證據的年代,肯定也“狗頭斬”上難逃一死,而“包青天”其實也反映傳統華人對待死刑的觀念。
“問題是,我們現在還是處於包青天的年代嗎?”
他強調,這其實也反映警察辦案的問題,以及如何避免冤案的發生,特別是警方是根據科學證據辦案,還是證人的自白書。 “誰又能確保自白書沒有逼宮的問題?”
他說,社會輿論在談到死刑時,還會說到究竟怎樣執行死刑比較人道?
對於這番話逗得出席者發笑,他馬上說:“不要笑,一些人的確有這樣的想法。例如台灣以槍決執行死刑,並在用刑前為死囚注射看似'人道'的麻醉劑。然而,剝奪他人生命真的很有人性嗎?”
鄭庭河也提出,在宗教方面,其實一些宗教經典有提出明確的死刑刑罰,也有的宗教沒有明文規定是否支持死刑,無論如何,宗教經典其實是反映一個時代的思想,如果有關時代大部分人支持死刑,遺留的經典也是傾向支持死刑。
“因此,若要對死刑持反對意見,並嚴肅檢討死刑的必要。不能只是以宗教作為反對的依據。正確的態度應該是以人道主義詮釋宗教。”
他認為,楊偉光事件非常複雜,可說是龐大販毒集團的“小螺絲丁”,其出生也是在社會上最容易受到罪惡行為影響的一群,然而,應該負最大責任的販毒集團大老闆卻逍遙法外。
他指出,對於社會不公平的問題,一個進步的宗教應該秉持關懷社會的態度關懷像楊偉光這樣處於社會底層的年輕人。
反映“自以為義”思維
針對觀眾詢問,為何新加坡政府不允許楊偉光在獄中抄寫的心經在社會上流傳,以達到反毒的效果,唐南發認為,這觸及不能違反新加坡政府多年來奉行的是嚴刑峻法的意識形態,無論如何,這是否正確仍有待衡量。
唐南發也批判,社會上堅持以“殺一儆百”處決楊偉光,並認為寬赦後者將導致更多年輕人受害的輿論。他形容這些人陷入“自以為義”思維,認定社會上不能容納類似楊偉光的“負資產”,甚至認為楊偉光非死不可,否則將浪費納稅人的金錢。
他強調:“司法營造社會秩序並沒有錯,但是若這個過程只會製造一群不會思考卻自以為意的群眾。我們需要思考,這是否是我們想要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