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應廢死刑

蘋論:應廢死刑
2010年02月02日蘋果日報

藝人白冰冰知悉法務部將考慮廢除死刑後,表示要考法警專斃死刑犯。這當然是氣話。她悲傷地失去女兒,會痛恨死刑犯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

尚待配套修法完成
廢除死刑是法務部既定政策,全世界已有132個國家廢除了死刑或不執行死刑,比例高達2/3,因此廢死刑已是世界的趨勢。其實,不管是不是世界趨勢,廢死刑是文明進化上必走之路。


西方基督教的觀點認為,人的生命是上帝創造的,只有上帝有權剝奪,人類不能扮演上帝殺死他人或自殺。法官可判殺人犯終身監禁,但無權執行死刑。對 非基督教的東方社會而言,很難接受這個觀點,並認為殺人者死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才是公理正義。主張死刑者的論點很有說服力:嚇阻殺人犯罪、讓受害人家 屬情緒撫平、滿足社會對兇殘壞人終極懲罰的心理。


但台灣已 簽署聯合國及若干國際人權公約,內容包括了廢除死刑,我們有義務遵守。此外,沒有數據證明有死刑的國家治安比廢死刑的好。中國每年死刑的人數全球最多,但 治安很好嗎?北歐國家沒死刑,治安很壞嗎?剛好相反,北歐治安好得很。從體制上看,民主機制本質上就不適合剝奪人民基本權利,特別是人民的生命權。如果配 套的修法像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完成立法,死刑真的可以廢除,讓死刑走入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