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義、慈悲之名...
以正義、慈悲之名…
盧映潔(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最近因為社會上發生幾起重大的犯罪悲劇,所以有人又不斷地對於主張廢除死刑的人批評諸如「假慈悲」等言論,認為國家應該判處這些人死刑並且盡快執行,才能彰顯正義。但怎麼會有一件事,人民去做(殺人)是不對的,國家去做(死刑)反而是對的呢?
現代的國家刑罰是立基於人的理性而發展,所謂人的理性在於人有思考,並且因為會自我思考從而決定自己的行為。面對有些欠缺思考而做出侵害他人的人,國家乃至於我們每一個社會成員的責任應該在於探究其發生的原因並試圖解決此原因,或者應該去促使這些人去思考為何會做出那樣傷害別人的行為,從而能夠發自其自我決定以改變自己的行為。死刑制度之所以不能稱之為是一種現代的刑罰,就是因為它完全欠缺這樣的功能,說穿了,死刑制度是一種掩耳盜鈴的方式。正如有一首歌說道:「閉上眼睛就以為看不見、蒙住耳朵就以為聽不到」,我覺得主張死刑的人,只是簡單地想要以剝奪犯罪人生命的方式,就以為問題已獲得解決,而掩蓋了自己沒有盡到社會責任的事實。也就是說,上面提到的一再犯罪的案例,大家不願意去探討它發生的原因,而且對於曾經有過的犯罪,顯然司法體系以及我們所有的人都沒有盡到責任去促使犯罪人不要再侵害別人。倘若死刑是解決再犯的最佳方式,那乾脆建議第一次犯罪,不論輕重,都判死刑好了,就不會有再犯啦!
所以,主張死刑的人啊,在你沒有做過任何有關阻止犯罪、預防再犯的努力時,只靠著幾句話就去批評那些至少願意去關心犯罪問題的人,是多麼的不負責任。更何況你能確定人是不會被改變的嗎?
有一次在高鐵站遇到長期從事犯罪人關懷的黃明鎮牧師,他給我的小冊子中有一篇蕭仁俊寫的懺悔短文,當時我眼淚幾乎要掉下來,因為蕭仁俊就是犯下對我的學長(周德勝律師)強盜殺人案件的人。再怎麼十惡不赦的人都有改變的可能性。地藏經說,閻浮眾生結惡習重,其性剛強、難調難伏,所以地藏菩薩發願,眾生渡盡方證菩提,這是何等的慈悲。
因此,在主張死刑之前,可否請大家先走入地獄,不論是基於上帝的意旨,或者是受到菩薩願力的感召,或者是出於個人的社會責任,都應該面對這些從我們社會所製造出來的罪犯,以智慧與慈悲做出最大的努力,這肯定會比空言主張死刑來得更能說服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