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公婆奪稚女 惡媳無期 圖謀前夫家產害2命 情夫判死

殺公婆奪稚女 惡媳無期 
圖謀前夫家產害2命 情夫判死

2009年08月21日蘋果日報

【賴心瑩╱台北報導】女子楊可暄離婚後為奪回幼女,竟跟男友廖敏貴三度潛入前夫潘登豐住處,由廖動手殺死她公婆後,兩人帶著幼女開車外出買麥當勞,再折回現場,邊吃邊等前夫返家,打算一併殺害,但苦等無著而放棄,最高法院昨依強盜殺人罪判廖死刑,楊女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全案定讞

楊可暄(二十三歲)是在二○○四年透過電話交友結識潘登豐,從台北遠嫁高雄湖內鄉並產下一女,但楊女婚後不適應鄉村生活,兩人多次爭吵後離婚收場,女兒歸夫家,楊女則轉赴桃園,後來與新男友廖敏貴(三十一歲)同居。


去年一月楊女因極度思念幼女,卻苦於潘家不肯把扶養權讓給她,她跟廖敏貴討論後,決定要殺害潘家公婆、前夫,藉此謀奪財產並取得女兒監護權。 

行兇後還吃麥當勞

去年一月十四日凌晨,兩人開車南下三度潛入潘家。第一次楊女坐在車上等,由廖敏貴潛入潘家,掐死她婆婆潘劉月珠,搶走五百元現金並抱走楊的幼女,接著兩人開車到便利商店買食物。吃完後又二度潛入潘家,再由廖單獨入房間,持水果刀刺死楊女公公潘金田,並搶走公公身上的一千元。

殺完兩個人後,廖、楊若無其事開車載著幼女,拿著搶來的現金到麥當勞,外帶速食餐點回潘家,邊吃邊等前夫潘登豐返家,企圖連他一起滅口謀奪潘家財產,並取得女兒監護權,兩人還打算先打昏潘登豐,再用水果刀一刀一刀 

帶女兒躲網咖13天

但由於廖一夜沒睡又連殺兩人體力透支,且潘登豐遲不返家,兩人因而作罷。最後兩人帶著女兒躲在網咖十三天,才被檢警循線逮捕到案。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昨依強盜殺人罪判廖死刑,教唆殺人的楊可暄則因年輕無前科,且思女情切觸法,獲判處無期徒刑,逃過一死。全案確定。 

楊可暄殺公婆事件簿

2004/12
楊可暄與潘登豐結婚,後來產下1女
2007/10/05
楊女與潘登豐離婚後,跟新男友廖敏貴同居
2008/01/14
楊女與廖敏貴殺害前夫的父母,並抱走女兒
2008/09/05
高雄地院分別判楊女無期徒刑、廖男死刑
2009/08/20
最高法院維持一審刑度,全案確定
※資料來源: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