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的一群 敲開死囚之門系列(二)
2009-06-08 撰稿‧編輯:詹婉如 新聞引據: 採訪
(新聞來源:中央廣播電台;聽原始廣播內容,請按這裡 )
2008年法務部民調顯示,仍有高達八成的民眾對廢死存有保留態度,死刑存廢在台灣爭議已久,學者專家與政府單位已有諸多的討論,本篇專題希望藉由加害者與被害者家屬的角度看待死刑,在台灣邁向第四年零執行年時,聽聽兩方的觀點。
◎被害者家屬:殺人者死
『過年的時候,夢到她,她說,媽媽我好冷,我沒有衣服穿…』2009年5月,方姓女學生屍首被人發現,見到女兒遭網友殺害,只剩一堆白骨,方媽媽泣不成 聲,尤其想到過年時,女兒曾到她的夢中訴苦,方爸爸手機裡,就是獨生女的照片,如今天人永隔,方爸爸在媒體的圍繞下,氣憤地說,判兇手死刑也不夠,他說: 『幾乎割斷了,又把她放血,沒有人性,這個人生在世上有什麼用?(記者問:是不是沒有辦法原諒他?)怎麼可能原諒他,判他死刑也不夠啊!(電視新聞報導 聲)』
死刑,這個話題又再度透過電視傳播到每個家庭。被害者家屬的傷痛令人同情,但台灣自從2005年12月,一對兄弟的死刑執行 後,已經有3年未執行,目前台灣監獄有超過30位定讞,未執行的死刑犯,就算判死,執行期卻遙遙無期,這樣的做法,引起部份被害者家屬不滿,陸晉德說: 『說到這個王清峰,我對她很不滿,她現在等於擁有死刑的否決權,死刑的執行令送到她辦公桌上不簽,不簽等於她一個人把台灣死刑廢除掉,但台灣有80%以上 是贊成死刑的,所以我個人認為王清峰她是違法亂紀。』
◎死囚:等死如失火般煎熬
法務部槍下留人,不死!好嗎?為 了更貼近這個議題,五月初,我進入台北看守所,死囚連佐銘很快地就簽署同意書,接受採訪,採訪當天,他在監所人員陪同下,進入會客室,臉上如同看守所制式 服裝的色調,灰襯衫配黑短褲,沒有太多表情,25歲起,他就穿上了這身制服,衣服裡頭包裹著一個33歲青年的靈魂,在台北看守所待了8年,他描述,這段等 待執行的「待死」過程,像失火,他說:『(原音)火災的感覺你知道嗎?像我在裡面我感覺每天在發生火災,每天一覺醒來就什麼都沒有那種感覺,我們就是沒有未來的人,每天早上起來就想,我家又發生火災了,什麼都沒有,這種情況下,怎麼可能去渴望什麼?』
連佐銘被控於2001年9月殺害國 中同學後,向家屬勒索贖金新台幣三百萬,法官認為其惡性重大、手段殘忍,判處死刑,對於案情細節,他不願多談,但訪談中,所有感觸一時湧上心頭,他描述, 那是段一錯再錯的往事,他說:『(原音)我是覺得很多事情當下是沒有選擇的,對當時教育程度也好、社會經驗也好,很多事沒有選擇,比如說當時我已經殺了人 了,想到就是跑,又沒有錢怎麼辦?就去跟人家勒贖,有的沒有的,當時對我來講,我的選擇就只有這樣子吧!但是當時沒有那種想法,所以我的選擇就一錯再錯、 錯到底。』
◎終身監禁v.s.死刑死囚:寧選死
在等待執行的漫漫長日裡,連佐銘看書學會下棋,他透過下棋學會如 何冷靜,不再是個莽撞少年郎,「待死」的日子情緒複雜,對於法務部研擬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替代方案,他說兩者擇一,他會選擇「死」,連佐銘說:『(原音) 當然不會比較好哇!怎麼會比較好?(如果能選擇,你會?) 終身監禁跟死刑嗎?那一定是選死刑的,我今年三十來歲,你猜我還可以活幾年?沒有人會希望未來幾十年都是在監獄裡面吧!不管最後決定是什麼,如果可知道的 話總是有個打算,可以接受就接受,不可以接受就另外再想辦法,什麼都不知道的話,根本沒辦法幹什麼,就像我說的,每天早上起來就像…(失火)對!』
犯下無法彌補的大錯,連佐銘說,當初開庭時,他多次請求法官判他死刑,因為他實在不知該如何面對被害者家屬,他說:『(原音)我每次想到他們,會想到沒有辦法原諒我自己,所以我真的沒辦法想說跟他們講些什麼,我覺得自已做得太過份,應該沒有說講什麼話可以減輕的吧!』
為了了解連案被害人家屬想法,採訪過程中,我試圖與被害者家屬連絡,但事隔8年,家屬表達不想再談那段傷心往事,更不願與加害人有任何接觸。
◎孩子問爸爸何時回家死囚:快了
連佐銘父母長年信佛,對同是鄰居的被害者家屬充滿愧疚,面對孩子死刑的定讞,則扮演這段待死過程中支撐的力量,連爸爸、連媽媽定期帶著連佐銘的稚子來探監,孩子並不知道父親犯了什麼錯,總是童言童語地問他,爸爸什麼時候可以回家?連佐銘說:『(原音)(記者問:孩子來看你都跟你講些什麼)孩子問我什麼時候出去?(記者問:你怎麼說?)快了!』
◎死囚鍾德樹槍決執行前一刻被攔下
一人糊塗事,兩個家庭破碎,除了被害家屬面對失去親人的痛楚外,死囚原生家庭亦無法面對親人是殺人犯的事實,探監的次數,通常隨著囚禁時間而遞減,關久了,沒人理睬,最後被刻意遺忘,另一位在台北看守所的死囚鍾德樹有3個女兒,但很久沒來探監了。
相較於連佐銘的寡言,理著平頭,有些微禿的鍾德樹一見到我,立即寒喧了起來,跟與熟識的朋友聊天一樣侃侃而談,很難想像,如果不是人權團體在槍決前一刻將法務部執行令攔下,我面前的這個人,應早已在人間消失。
監所內的電視及報紙,是死囚接觸外界資訊的管道,所內,鍾德樹最常看的是新聞台,2006年底的某一天,鍾德樹如往常一樣看新聞時,突然在電視跑馬燈上,看到自己的名字,而且是即將被槍決的消息,他說:『(原音)我知道啊!是看到電視報導,(看到自己將被執行心情?)今天我們心裡要是沒有做這種事情, 根本不用怕,死沒有什麼好怕的,我同房的人也可以做證。』
◎鍾德樹:犯案前求助警察未果
鍾德樹,是台灣史上唯一批准了死刑執行令,卻未被執行的案件,他僅國中畢業,教育程度、政經地位都低,還有吸毒前科,世俗眼中的「不良份子」!2001年鍾德樹借新台幣一百萬給 黃姓被害人,但多次討債都無法要回這些欠款,在屢催無效下,到警察局請教,警察告訴他,沒有借據肯定要不回來。他絕望地走出警察局,路上看到加油站,買了 汽油用塑膠袋裝著,到欠債者開的安親班威脅同歸於盡,潑灑汽油火勢燃起,黃姓被害人與2名學童走避不及當場燒死、18人輕重傷,定讞判決書的認定是出於 「間接故意」,判決書上認定鍾德樹手段殘酷,犯後又無悔意,有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訪談中,他一直對於警方當時未理會他的求助耿耿於懷,他說:『(原音) 我們的政府一直在教導我們,有什麼事要求助,不要用自己的方法去解決,但是結果又怎樣呢?我一直走來就是被害人,他們講他們是被害人,其實我更是被害 人。』
2006年底,在台灣廢死聯盟及國際人權組織奔走下,鍾德樹的執行令在槍決前一刻被攔下,鍾德樹說:『(原音)我非常感激啊!一些教授、一些外國的都有,連英國巴西廢死學者都有,我都知道,除了感激還是感激。』
人權團體認為,鐘德樹該罰,但一定要以剝奪他生命的方式嗎?哪個泯滅人性的殺人犯,會在殺人前到警察局「諮詢」呢?所以請讓他得到「應有」的懲罰!不多也不少!
◎死刑嚇阻犯罪有效?
什麼是「應有」的懲罰呢?死刑不是嗎?而且多數人認為,廢除死刑會讓罪犯更加肆無忌憚,但是,看在死囚的眼裡,死刑制度根本無嚇阻犯罪作用!連佐銘說: 『(原音)現在真的有人在殺人前看一下六法全書,殺人會判死刑,我不要殺人,真有這種人嗎?沒有人在殺人前翻一下六法全書,那判死刑有什麼用?沒有嚇阻作 用,那到底要幹什麼?』
根據長期關心死囚案的高榮志律師實際觀察,犯案前,會想到有死刑的罪犯真的不多,他說:『(原音)殺頭生意有人做,因為你計算之後,你那時候想得絕對不會是死刑,那時後想的是不會被抓,我不會那麼倒楣,這是經過理性分析的人,但有些沒有經過分析,譬如說衝動殺人啦!』
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志光認為,經過實證,執行死刑並未讓台灣犯罪率下降,遏阻犯罪最有效的方法其實是提高破案率,讓犯罪者無所遁形。
◎死刑的深層思考被害人保護
被害家屬陸晉德:『(原音)他們說反對死刑根本就搞錯了,事實上罪犯就在執行死刑,他們謀殺一個人那個難道不是死刑嗎?他們人權份子腦子長得很奇怪,我不知道他們在想什麼東西,當然他們認為他們很高的情操,但是我們人類不會太膨脹自己!』
依據法務部2008年2月公布的最新民調顯示,台灣仍有八成民眾反對廢除死刑,為凝聚社會共識,法務部目前藉由廣泛研究討論,希望以階段化方式,逐步達 成全面廢除死刑目標,但在台灣支持死刑仍佔多數的情況下,倡議廢死並不容易,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就曾接過恐嚇電話,她說:『(原音)那時候我 接到恐嚇電話,說如果我再繼續做這事情的話,我要小心,他說我們這些人都沒有死過人,所以不知道這種痛苦,那你可以看到網路上有同樣的回應,你們這些人一 定是家裡沒有死過人,如果你的女兒被強姦…你會不會同樣反對死刑?那我要講的就是正因這種以暴制暴的心態,死刑就是告訴我們,對!你可以用暴力的方式對付 別人,所以你看這些人雖然痛恨犯罪,但他們自己說出來的行為同樣也是犯罪行為,可是他們並不以為意啊!』
廢死聯盟強調,他們痛恨犯 罪,也認為犯罪者應受嚴厲的懲罰,只是針對該用什麼手段對付犯罪者時,有著不同的思考,甚至被害人保護也應納入,林執行長說:『(原音)很多人講說廢死聯 盟的聲音很大或人權團體的聲音很大,相同的我們更希望台灣被害人保護團體的聲音很大,我們希望真正有個聲音出來,了解犯罪被害人的傷痛怎樣,了解我們的社 會福利安全體系該怎麼運作幫助犯罪被害人。』
◎被害者家屬不願受訪再掀傷口
被害者家屬總是在探討死刑議題中最弱勢的一群,他們的失去親人的痛令人同情,在媒體一窩蜂地報導過後,又有誰持續關注他們呢?
採訪過程中,我透過各種管道,試圖聯絡被害家屬,但他們都不願受訪,透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了解,鍾德樹案被害者留下兩名的女兒目前已經上高中,失去母親後由外公、外婆經營小吃店帶大,但老人家已不願再提當年往事。
被害者家屬的傷口終於結了痂,不願再次被掀起,可是,正因如此,被害者家屬的聲音出不來,加害者死刑定讞後,大家也就習以為常地認為,這已經給死者交 待,高榮志律師說,這樣的想法太簡化了,他說:『(原音)國家你要做一個理性的代表,要嘛就不要,你不要滿口仁義道德、正義之類的,你做一個國家,死刑是 一個太簡單的制度,就是說好像只要把人殺了,國家就沒事一樣,它跟被害人這邊或者國家象徵的意義,應該是比較進步的、積極的作為。』
國家正義,就是消滅壞人保護好人嗎?當國家扮演正義的化身時,可曾想過加害人是如何在社會養成的?
◎被害家屬創傷反應多樣
被害者家屬對犯罪行為的反應是高度個別化的,像被害者家屬杜花明女士可以在宗教的力量下,寬恕殺弟兇手湯銘雄,也有人選擇一輩子拒絕原諒,療傷期因人而 異,根據心理學者研究,失去親人的重大創傷,必須經過8到10年才能逐漸走出陰霾,像台灣知名歌星白冰冰愛女白曉燕撕票案,失去獨生女的傷痛,白冰冰女士 就花了超過10年以上才慢慢走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董事、台北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常務委員陳淑貞律師說:『(原音)你看白冰冰到現在已經12年了,她一提 到白曉燕一樣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甚至她講說,她晚上坐在那邊,她都可以聞到一種味道,說白曉燕回來了,因為她最後去認屍時就有那種味道.那看到她朋友 小孩結婚,她小孩就是不在了,看到朋友有孩子,就想到她未來就是孤獨的一個老人。』
陳律師說,12年過去,隨著白冰冰創痛的緩解,白曉燕文教基金會今年不再如往常舉辦紀念會,而是將重點放在舉辦犯罪被害人研討會、志工培訓,並結合資源,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上。
◎懲罰式正義的另一選擇修復式正義
有協調加害人和被害人的機制,對被害人的支持系統才算完備,法務部長王清峰上台後,曾提出法務部研擬修復式正義制度,讓加害者與被害者或其家屬間不再是平行關係,而是由政府提供管道,讓雙方選擇接觸、甚至寬恕。
台北大學犯罪研究所許春金教授認為,台灣法制上與實務上已經有修復式正義概念,如二二八事件對被害人道歉、補償及事實調查都已進行,但層面不大,目前歐 洲及紐、澳修復式正義行之有年,並把它當成懲罰式正義另一項措施,許教授說:『(原音)被害者有權利了解加害者你為什麼這麼做,然後再決定說我要不要來跟 你談成和解的條件,被害者也有這樣的勇氣面對加害者說,你造成多大的傷害,我(加害者)應該以後怎樣不再傷害別人,這個要培養社會的氣氛,需要一段時 間。』
◎台灣刑訴制度保護被害人不足
德國被害人保護民間團體白環(weisser ring)1976年成立,運作相當成功,而台灣在1998年通過並實施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一時間給予被害人及其家屬法律、心理、經濟等援助, 2009年更將外藉配偶及性侵害案件納入保障,但犯罪害人保護協會業務組長林仁德認為,實務上刑事訴訟法對被害人設計的缺失多年來一直未獲得正視,靠著法 律訴訟的程序實現司法正義,對被害人而言是條漫長的路,如果一個案件3到5年,這樣的痛是綿綿長長的。
林組長談到,2005年他曾協 助處理的花蓮私刑案,被害者家屬出庭當證人時,幾度崩潰,他說:『(原音)被害者被加害者拖去殯儀館那邊,就在他媽媽面前把他打死,因為媽媽是現場目擊 者,所以案件每次開庭,這個媽媽一定要到法院當證人,而且重覆去說,他曾經陳述過的,一次又一次,每次我都陪她去,每次講都講都崩潰,所以我們只看到保護 法修定過了,替一些被害人感到高興,但事實上被害人在面對法律訴訟制度面的問題,沒有經過修正的。』
◎國家關鍵角色給予被害人公正對待
如今人類已遠離血仇相報的時代,能否還給被害人及其家屬一個正義,有賴訴訟制度,陳淑貞律師說:『(原音)可是現在不是這樣,我們不能血仇相報,但國家 是否給他公平正義,結果在審判中,我們都在講被告人權很重要,那被害者人權在哪兒?覺得他人死也不能對證,就任憑人家對講,對家屬就很不公平義。』
陳淑貞律師認為,應給予被害人訴訟參加權,台灣現行制度中,起訴狀只有被告欄,被害人反而在自己的案件中,完全成局外人,絕非妥當,回到問題根本,死刑 的執行,對被害者家屬究竟有多重要?陳律師觀察,如果被害者家屬心理創傷、經濟、法律獲得適切的對待,最後他會覺得對加害者有無死刑已不重要了,但重點是 國家能否扮演此關鍵角色,面對台灣廢除死刑聲浪,身兼台北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常務委員的陳淑貞律師說,這對被害人家屬而言未嘗不是好事,她說:『(原音) 我個人覺得這些壓力非常好,因為我們的政府為了要廢除死刑,他就必須要面對被害人家屬,很多被害人家屬保護的、關懷的政策,國家也許就會比較注意如何落 實。』
被害事件可以不再是瘡疤,被害人與加害人也可以不是兩條平行線,如何將雙方關係交錯,端賴國家如何扮演居中的角色。